(十三)
在家静养了一个星期,每天吃我妈炖的骨头汤。按说现在猪肉长价,我妈应该废了不少银子。
每天一起来,乐杨已经去上学了。这小子练过轻功吧,睡一张床上,起床愣是从没吵醒过我一次。每天一醒过来,看看床头空空的枕头,心里竟是有些空落落的感觉。
终于,我决定不能再这么废下去。于是第二个星期,叫我妈帮我买了根拐仗,回学校上学去了。
果然学校给我记了个过。不过尽管被记过,我却一时变成了知名人物。原来,长发男那帮人其实不是我们学校的。为了这事,学生会掀了一场要求禁止非本校学生占用校园体育设施的运动,这事还跟我们和邻校F大关于借道通行的事情挂起了钩,一时闹得沸沸扬扬。
“李众酩,你小子行啊,断条腿全校同学帮你讨公道。”同寝室的大毛打趣我。
“还不一样被记了个过。”我耸耸肩。
“我看这过是快被撤了,林小蕾那是多强一女人啊,领导咱T大学生会闹到校长办公室去了,我估计你这处分快被撤消了。”四毛在一旁嘀咕。我们寝室平时关系挺好,各位兄弟按年龄排了个序,我是二毛。
“真的假的?”我惊到。
“当然真的。我看林小蕾这女的对你用情不浅。要么,抓紧这次机会,从了她?”大毛凑过来,一脸阴笑。
“去你妈的。”我一把把他推开。不过心下倒是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不管这过有没有撤,都该找个机会好好谢谢她了。
一晃眼,到了周四下午,收拾了几件换下来的内衣裤袜,杵着我的拐杖,一瘸一瘸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照旧地115转三号线,一出地铁竟看见乐杨站在那儿。
他穿着高中生的统一校服,背着个书包,虽然个头不矮,但看上去还是个孩子样,在地铁来来往往的行人中显得有些单薄。路过的人有的会不经意地多看他几眼,毕竟是个漂亮的男孩。
这傻小子,估计一下课就跑来接我了,万一我今天提早点回家,他不是白等了吗。
很快他看到了我,朝我奔过来,腿还有点瘸,在我面前站定,两眼笑得弯弯的,叫了声,“哥!”
我摸摸他的脑袋,“搞的像迎接退伍伤兵似的干吗,你自己还是瘸子一只。”
“今天放学早,我就顺路过来看看。”说着,他就撑住我没拿拐仗的那只胳膊往前走了起来。
真拿他没办法。
出地铁口,天已经全黑了。晚上风挺大,走在路上竟有点冷的慌。迎着地铁口的冷风,我浑身哆嗦了一下。乐杨撑住我胳膊的手也被风吹得紧了紧。
我侧过头看了看他,发现他的手上生了一个个的小红疮,“你冻手的啊?”我问他。
“嗯,每年都生。”他点点头。
“你妈把你当劳动人民养呢?生这东西很不舒服吧?”
“没有,因为爷爷前些年中风,身上不方便,妈妈工作忙,所以我常要帮他洗洗擦擦,不注意保护,就生出冻疮来了。看着难看,其实就是有点痒。”他腾出一只手放到眼前翻了翻,不太在意地说。我听着却觉得有些心疼了。
寒风里走了十来分钟,终于到了家。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传来婶婶尖刻的声音——
“嫂子,不是我说哦,这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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