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帅气男孩的MB日记 - 第4页

[6月3日晴]

他娘的,今天应该六月飞霜,不该是晴天!因为,我他娘的做了亏本买卖。

昨晚老板让我参加的是酒吧的选美比赛,每个周五都有,先选出周冠军,然后月冠军,跟着是季冠军,最后才是年冠军。前面三个冠军都是给礼物,最后一个奖励直接给现金。

不得不说,我们老板很有商业头脑,这项活动新颖,当天晚上吸引了许多人,酒吧里挤的是水泄不通。

参加的选手可以是酒吧里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客人。评委是大众,投票制,就跟超女超不多。每周第一名的照片必须挂在酒吧一面墙上。

我不赞同贴照片,这让我觉得我们酒吧像极了古代青楼,一进门,墙上都是红牌的名字。

老板不听,我也没办法,谁让我只是他手下的一个小小的MB呢?

比赛比超女简单得多,参加的选手上去随便来个才艺展示即可。如果你唱歌走调,但是你有张漂亮的脸,说不定你就是今晚的NO。1。

这些都是昨晚老板见到我面后,在后台跟我说的。他这么一说,我就蒙了……我毫无准备,表演什么啊?

老板又开始抽烟了,我偷瞄烟盒上的字,好像是女士烟。

老板夹着细细长长的烟,吐着烟圈。烟圈喷在我脸上,我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老板一看,笑了,跟早上的那个人笑得很像,勾起了我不好的回忆。

老板掐灭烟说:“跟我来,找套衣服给你。等下我帮你化妆,你上台走秀。”

走秀没走过,听说就是走猫步,那我知道,一条线呗。

外面的音乐渐小,主持人报出了我的名字,我心里有一万个,不,是十万个不愿意走出去。

我忘了老板是异装癖爱好者,他给我的是一件旗袍。

脸上也不知被老板画的是什么妆,反正等他画好,我不认识镜中人就对了。

“还不快上去,主持人都叫了你两次了。”老板站在后台催我。

没办法,老板把时间卡得死死的,他故意先给我化妆,再让我换衣服。等全部搞定,正好轮到我。

我现在就两条路走:一、穿着旗袍上台;二、脱了旗袍上台。

我对裸奔没兴趣,也没胆量,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台。

老板小声提醒,“别忘了台步。”

台步=猫步。老板不说我还真忘了。

于是我模仿着我家楼下的流浪猫,高傲地抬起下巴,伸出一只脚,踩在地上,然后再笔直迈出一大步。

旗袍很长,分叉很短,我那一大步生生没迈出去,反倒绊倒自己。

在我的脸快要与舞台亲密接触时,我多么希望我穿得是开叉开到大腿根的旗袍。

我发誓,我再也不笑话《花样年华》里张曼玉的旗袍不好看了,这都是报应啊。

此时此刻,我管不了这是谁的旗袍了,抓住裙摆使劲撕扯,直到露出大腿方才罢休。

我快速爬起来,按照本该走秀的道路跑过去,再跑回来,一溜烟钻进后台,不出来了。

离开时耳边依稀能听到台下观众的笑声,我突然感到自己是一只猴子,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取笑。

讽刺的是,我得了当晚的NO。1,据说多亏了撕裙子的壮举。

颁奖时,我竟然目睹了自己丢人的照片被挂在墙上的全过程。

我恨高科技,我恨立可拍,更恨照相的人。

颁奖结束,老板拉着我去包厢,说是给我引见一个天才。

“什么天才?”我站在包厢外问老板,多熟悉下人家,等下说话的时候也好恭维几句。

老板推开门说:“摄像天才。”

然后我就看到买鞋时的仇人,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我把他分了吃的心都有。

他好像没认出我来,这多亏了老板给我化的妆。

我要报仇!我要把他灌醉,然后在他的脸上用马克笔画王八,咩哈哈哈哈。

这个伟大的复仇计划立刻形成在我脑中,我换上笑容,紧靠着他坐下,一边倒酒一边跟他吹牛,最后我被他灌醉了。

杯具算什么?我是茶几,在我身上摆满了杯具!

今早起来,很凉快,低头一看,身上□裸,侧脸一看,旁边的人也光着。

坐起来,对面镜子里的人我认识,是我自己。

装是什么时候卸的,不知道,但是旁边的人一定认出我来了。

趁他还没醒,我蹑手蹑脚地穿好衣服,门口摆放的购物袋里装着的是看中的鞋子,我毫不犹豫地顺走。

回到家,打开日记本,写到这里,我意识到我亏大了!

后门失守,只值三百多块么?

为什么我不顺走他的钱包?为什么?为什么?我抱头咆哮。

我开始理解咆哮马了,他的存在不能怪他,我们不应嘲笑他,只因这世上有太多的事逼得我们去咆哮。

唉……算了,我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人。我安慰自己,顿时觉得自己的光辉形象将要流芳百世。

说不定若干年后,我抱着自己的小孙子坐在摇椅里跟他吹嘘:“曾经有一个钱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捡它blabla。”

我会有孙子么?有没有儿子都是个谜。

不写了,我还是去睡觉吧,又困了。

[6月4日晴]

躺在床上做梦,梦到天上掉馅饼,巨大的馅饼中间有个洞,直接套在我脖子上,连手都不需要动,张嘴就可以吃。

我嚼了一口,还没尝出是什么味道就被开门声吵醒。

小逸跳到床上掀我被子,“哥,你怎么还在睡觉。”

我拉扯回自己被子,掖掖好,“哥是老年人,需要充足的睡眠时间。”

“哥不懂了吧,老年人才睡不着觉呢。”

小逸坐在床上闹我,我也无心睡觉,竖起枕头当靠枕用。

弟弟在外地上大学,除了寒暑假平时很少回来的,我打着哈气,困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问:“怎么回来了?”

“想哥哥了,就回来了。”

外面的太阳毒辣得很,小逸还穿着长袖衫,我一下就明白了,“回来拿夏天的衣服吧。”

“嘿嘿,看哥哥是首要任务,顺便拿衣服。”

我让小逸把我从床上拉起来,小逸说我懒到连自己起床都不想费劲,不过我起来为的是帮弟弟收拾行李,这么算来,我还不是太懒吧。

“门口鞋柜旁的袋子里有我给你才买的鞋子。”衣服收拾了十分钟的样子,我想起还有这么一事。

小逸兴高采烈地拿回鞋子穿给我看,“哥,我还有鞋子,你多存点钱娶老婆吧,你都快三十岁了。”

“哥发奖金了,有的是钱。”我从没告诉过小逸我的工作性质,不是因为我不齿开口,而是我告诉了他,他就不会去上大学了。我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来照顾弟弟,不是为了让他重蹈我的覆辙。

兄弟二人总有一个要放弃的,当年我十八岁,弟弟八岁,我已经比弟弟多了父母十年的关心与爱护,弟弟少的那部分,我必须替爸妈补上,然后才是我自己的。说来,我还欠了弟弟十年哥哥的关爱,怎么算都是我赚弟弟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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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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