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典好看《我与混混段小兵》 - 第17页

第三十一章

冰川一旦融化,就是最深的海洋。

天顺修理铺,马顺正指挥工人干活儿,嘴角叼烟,歪歪地翘着。

看见我,马顺露出谄媚的笑,哟,大学生,您来了,有何贵干?

我说借你电话用用。

随便用!他倒是很客气。

打完电话,我递他一支烟。他接过烟,说,哟,这烟好。

我说,那是,你没看出我现在什么身份,我是主席,学生会主席。

“主席?”他一愣,“那是多大官?”

“就是,全校的学生都归我管。”我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憋足气,狠狠吸了一口,慢慢把头转向他。

有时,适当的放肆是如此必要,而马顺是多么好的道具。

很快,他的脑袋被烟雾包围。

靠,这烟可真呛人!他手忙脚乱赶着烟雾

烟雾驱尽,见我有模有样盯着那块招牌看,他凑过来,笑嘻嘻说,代主席,“天顺”这名儿取的好吧。

我说,不觉得。

他说,多好啊。

我说,你以为叫“天顺”,老天爷就会保你天天顺利?

他说,那当然,我现在就顺得很。

可我听说你最近被条子盯上了?我开门见山给了他一剂猛药。

对待马顺这类仗势欺人的小恶霸,得耍一点高级手腕儿,盯其软肋,掐其要害,敲山震虎,一顿连恐带吓准奏效。

果然,他一颤,就像是有人在他的颈脖后面突然狠狠砍了一刀,马上矢口否认:胡说,没影的事儿!

“胡没胡说你心里最清楚,杨大炮都供出来了,他说他们把偷来的车,送到全市各大修理铺改装,再倒卖,有部分车改装前就直接卖给了修理铺,有好几家修理铺成了他们销脏的窝点……我还听说天顺也上了警察的黑名单。”校学生会主席的经历,我变得舌锭春雷。

“不……不可能”他语无伦次起来。

“你知道戴局长吧。”我弹了弹烟灰,靠过去,又在他脸上吐了一口,继续敲山震虎,“他女儿戴燕燕,是我女朋友,他是我未来的老丈人,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他还说,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我同学的面子,上次就要抓你……”

“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把段小兵弄得走投无路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又不是不知道段小兵是什么人,他从小就是个混混,你知道什么是混混吗,打架斗殴杀人放火全干。他十岁杀过猪,十五岁就差点把欺负他姐姐的一个混蛋阉了。他亲口对我说你们要把他逼急眼了,他一把火烧你的铺子,杀你们全家……他有什么可怕的,大不了挨颗枪子,反正都没活路了。”我连恐带吓,一会儿低头,一会儿抬头,悄悄观察,感觉他的神经像一根锯条穿行各种金属里,撕心裂肺地响。

人生如白驹过隙,仓皇若梦,不可逆的生命只有一次。马顺生意做的顺风顺水,他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会为了这点小矛盾,把自己逼上绝路。

“他上门找你茬儿,固然不对,你也别计较,他不过就想顺口气。不过,你想想,你要不故意陷害他,他能这么做吗。大家都是同学一场,他不也在警察面前否认摩托是你偷的吗,我还在戴局长面前说了你不少好话呢……哪天我约出来,大家吃顿饭,这事就算了。你照旧开你的铺子,每天顺顺当当赚你的大钱,他照上他的班,拿点工资讨口饭吃。”我又给了他一颗甜枣。

附近一个我认识的警察朋友,接到我电话后,身着制服,手持电棍和明明晃晃的手铐,大摇大摆过来。

马顺松鼠般跳到我身后,半响回不过神来。

第三十二章

1991年4月的最后一天,我领着一帮学生,从上海参加全国某个挑战赛载誉归来,在豪江饭店喝得混天黑地。

我是被他们连拽带拉背回去的。

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楼梯间的过道不停喊飞飞。

醒来,躺在床上。

睁开眼,太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斜射进来。

屋子里明亮亮的,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阳台上,一个大花盆映入眼帘,栽着一棵硕大的树,好多的枝桠,好多的叶子,像女人的蓬蓬头。

榆钱树?

对,就是榆钱树。

一串串铜钱大小的榆钱挂在枝头,太阳光照射下,金灿灿的。

段小兵?

我一愣。

总是有太多的意外。

透过卧室门的缝隙,段小兵系着围裙,拖地板,先是稀释醋,再撒在地板上,还用洗衣粉洗了拖把。拖到卧室门口时,他瞅了瞅门缝,发现我睁着眼睛,他推开了门。

“飞飞,你醒了?”

我恍若如梦。

“怎么,不认识我了?”他拉着窗帘。

“啊,等等!”我刚掀开被子,叫了起来。

“怎么了?”他停手,转过身,看见我赤身裸体躺在床上,笑了。

不得不承认,段小兵笑起来很好看,有种很温暖的感觉。

穿好衣服,他把菜端出来。

他的兴致很高,像个酒店服务员报着菜名:榆钱炒肉片、榆钱蒸菜、榆钱疙瘩汤、榆钱糕、榆钱饭。一道道摆在桌上,好丰盛,满满一桌。

我呆了,就像是生活在一种被意外层层包围的圈中。

他说坐下啊。

我木偶般坐下。

他说尝尝看。

我拿起了筷子,正要夹,他说等等,再等等。

我筷子悬在半空,手足无措看着他。

他说你先闭上眼睛。

我被段小兵的语言控制着,放下筷子,闭上眼睛。

他说好了。

睁眼,我再次呆掉了。

他端着一个大蛋糕走过来,边走边深情款款地看着我:飞飞,生日快乐。

我说今天是我生日?

他说不是今天,是两个星期前。

我眼皮一翻,剜他一眼:切,两个星期前怎么不来。

他说,去,我来了,等你半天。

我明白了,那段时间我一直住校,我怕回到这个地方,我怕嗅到空间里他那似有似无的气息。

我说怎么不来学校找。

他说去了。

我一愣,说,没看见你。

他放下蛋糕,不好意思地说,我在你宿舍楼下转了一圈,没上去。

我再一愣,干嘛不上来。

他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你们宿舍人多,我买的蛋糕太小。

我突然就笑了,眼睛莫名地潮湿起来。

其实,那天,我一帮朋友帮我过生日,连喝带唱,一直闹到凌晨,他就算上了楼,我也不一定在。

倏地,我心里最坚硬部分的触角在慢慢软化,尤其当我知道,后来他找了家旅店,只睡了两三个小时,就急匆匆赶回去上班。

他把蛋糕摆好后,说,飞飞,吹蜡烛。

我一口气吹灭。

他又说许愿。

我闭上了眼睛。

眼睛再睁开,他已把切好的蛋糕放在我面前。

我拿起蛋糕,正要吃,他突然碰下我的手,弄了我一脸,他就笑,然后帮我擦,结果不是擦,而是抹匀了。我反抹到他脸上。嬉笑间,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楼梯上坐着的那个人。

我说昨天你几点过来的。

他说下午一点。

我算了算,我是昨天晚上12点到家的,也就是说他在楼梯里坐了整整十一个小时。

我说我要不回这住呢?

他给我倒了一杯酒,说,你一定会来。

我说你怎么知道。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说,我有预感。

我说预感什么呀,要真没来,你还得住旅店。

他说,你要真没来,我就在楼道守到天亮。

我说,天亮也没来呢。

他说,我再守,总有一天你会来。

切,我当然不会相信他的鬼话。

不过,我还是被感动到,哪怕他说的是鬼话。

我心里被感动的稀里哗啦,可是脸上还是一潭秋水,平静无波,我淡淡地说事先打个电话就行。

他说,打了,一直没人接。

我说打到学校。

他说,也打了,一直占线。

我说,可以来学校找我啊。

他说,我倒是想去,左手蛋糕,右手花盆,还有一大袋榆钱。

我沉默不语。

原本用锡箔纸包裹的严严实实、刀枪不入的心,一来一去,几个回合,就被一层一层剥开,软化成了一滩水。

他夹了一筷子榆钱放到我碗里,问我这盆榆钱树好看吗。

我点点头。

他说,断背山的榆钱已经很高很大,长满了榆钱。

我说,真的,哪天回去看看。

好,他举起了杯,看着我,说,飞飞,谢谢你。

我知道,他指的是重回望江厂上班那事儿,他说马顺和大伟都已经告诉他了。

真的只是举手之劳。

说实话,我去找马顺,是带着一股气去的。我恨恨地对自己说,段小兵,你想冒充妓女,用身体报恩了断,没门,我要你报了再欠,一直欠,看你如何再报。

我没说话,端起酒杯一顿猛喝。我甚至把我姨奶珍藏的红酒也偷了出来。

很快,我醉了。

我太难受了,他果然仅仅是再次来报恩。

他把我搀扶到沙发上。

他半趴着,微微喘气,没吱声,迷离了一下眼睛,盯着我,眼睛闪烁着不可捉摸的光芒。

怎么啦?我不自然地抹了抹脸。

他不说话,一直盯着我。

我有点发毛,脸侧到一边。

他把我的脸掰过来,摸了摸,突然说,飞飞,你怎幺喝那么多酒,多伤身体啊,你看你,都瘦了一圈了。

瞬间,半年来高筑的堤坝溃塌了。

我的眼圈倏地红,那种储蓄已久的委屈,像是要把我心底里的那一点泪也挤下来。

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心思。

自那天离开后,他就从我的世界消失得干干净净,我没有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就像是两个素不相识的男女,偶然发生了一夜情,天亮穿好衣服,从此杳无音讯。

不瞒你说,年前,我迎着风,在望江厂的大道来回走,我想邀请他上我家过年,顺便给他过一个生日。回去我就病了,发着高烧。看着奶奶大年三十还围着我前前后后忙碌,嘴里不停说造孽,我对自己说,算了吧,算了,还能怎样,一个女人可以背着孩子千里寻夫,他算我什么人呢。我突然有种无助的感觉,好像是被他遗弃了,在遗弃的瞬间,才意识到自己已在无意间喜欢上他一百年。

好几次,我拿起那张纸,读着读着,我就控制不住对他的想。我想起,我们拿着篮球,你追我赶,一路欢歌笑语来到学校。我想起,他靠过来,喘着气说,飞飞,行啊,篮球打得不错。胳膊抬起时,露出了腋窝柔密性感的毛。我还想起,上楼梯,他在后面推着我,嬉笑说,好性感的P股。

当被裹挟在巨大思念里,以为忙碌会缓解这种想,可一见到段小兵,才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他看出了我的异常,问怎么了?我说没什么。

他说你眼睛红了。

我说哪有,伸手去擦,不擦不要紧,一擦眼泪就出来了。

心若一动,泪就千行。

他似乎没搞清楚状态,傻乎乎说,别动,我看看,是不是沙眼了。

我说哪有那么严重。

他伸手抹了抹淌到我脸上的泪,说,你看,还说不严重,眼泪都出来了。

我说是我刚才不小心沾的口水。

他不相信,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说,不对,咸的,是眼泪。

我说口水也是咸的。

他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用不相信的语气问,口水是咸的?

我更认真看着他,用毋庸置疑的语气说,你不知道?

他抿抿嘴,煞有介事吞起来。

不觉得。他说。

我逗他,靠,你真是二百五,自己的口水还能尝出咸淡?

他看着我,不说话,先是用他的鼻尖顶着我的鼻尖,不我反映过来,嘴唇就贴了过来。

说出来都不信,我们虽然玩得很凶,很疯狂,但我们从来没接过吻。

这是第一次。

他的嘴里有股淡淡的烟味,谈不上好闻,不过也不难闻,就觉有一股温馨的感觉涌上心田,十二年来的种种回忆涌上心头。

我有些慌,下意识躲闪着。

他步步紧逼,捧起我的脑袋,伸出舌头,撬我的嘴。

我不从,抵抗着他的进攻,舌头却意外被缠上。

电光石火的一瞬间,我的灵魂都出了窍,就像一只飞出地狱的蝙蝠,一溜烟,飞走了。

那是我一直在想念的气息,只属于他的气息。

我没再拒绝。

很快,我的舌头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走,卷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果园。

那种激烈厚重的感受美妙至极,从未有过。

很快,我们宽衣解带。

很快,我们赤裸裸抱成了一团。

虽然,我一直在对自己说,忍住,忍住,他仅仅是报恩。

可当他的双手在我的腰线上抚摸,用他诱人的强健的坚挺摩擦我身体的瞬间,我修筑了若干月的防护墙瞬间溃了。

我知道,一切,万劫不复了。

段小兵把我抱进了卧室。

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心醉神迷的气息,足以撕落我曾经在失眠黑夜的所有委屈、誓言和怨恨。

很快,我光着身子,进入了他的身体。刚进去,我就奋不顾身攻城略地起来,大概是太过于渴望,加之还有太多的委屈和激动吧。

那天夜里,我像一只发情的狮子,在段小兵的身上骁勇作战,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契合的身体,好像早已经熟悉无比,那么直接准确就能打开对方的身体。

结束后,我清醒了很多。

我来到客厅,点燃一根烟,靠在落地玻璃的窗前抽着。黑暗的屋子里,一点红光时隐时现,我的眼睛冰冷地瞥着窗外虚无的空气。

起夜风了,窗外小区的树随风婆娑而动,发出沙沙沙的响音,就像一只黑乎乎的熊,随着音乐的节奏,手舞足蹈,款款跳起了桑巴舞。

可我没心情欣赏桂花树的桑芭舞,虽然,它似乎在极力安慰、讨好我。

我想着心事。

我在想,这次,段小兵又会用多少次身体来报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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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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