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康夕的家乡位于嵖岈山西南方向的一个小村庄,村里大多数是一些低矮的平房。在村子的周围,遍布着大片大片的耕地,村子的南边有一个绵延十多公里的低矮山丘,山丘上种植着各种果园。一条弯弯曲曲的乡村公路从村子里面延伸出来,贯穿耕地、山丘,一直伸向远方。
康夕开着车,行驶在这条并不宽阔的乡村公路上。在旁边的副驾驶位上,坐着林诗诗。
林诗诗饶有兴致地望着车窗外面沿途的风景,开阔的视野和清新的空气让她感觉到一种身心的舒畅。
车子不疾不缓地在公路上前行,几分钟后开始上坡,驶上了小村庄南边的山丘。康夕指着前方的一片枣园,对林诗诗说:“姐姐,这一片就是我家的枣园,上次送给你吃的大枣就是从这里摘来的。”
林诗诗顺着康夕手指的方向望去,在公路的两边,矗立着大片黑漆漆的树林,树上的叶子都掉光了,树杆光秃秃的看起来毫无生机。
“这么多枣树都是你家的啊?”林诗诗问。
“是啊,这座山丘原来一直光秃秃的,是片荒地。因为土质不好,漫山遍野全是石头,很难开垦。早些年的时候,有一个老人用镢头在这里刨出了一庙多耕地,种上庄稼但是长势很差,后来就废弃了。到了大概二十年前的时候,村里出了一个有点学问的高中生,很爱研究农林作物。房前屋后的都被他种满了各种果树。后来,他就看上了这片千百年来一直荒弃的山丘。那一年,他在这里种下了上百颗桃树,每天从山丘下挑水来浇灌,村民大多数怀着看笑话的心态来看他种树,看着他挥汗如雨的时候,人们都断定他这些汗水将会白流。可是,最后事实证明,只要你敢干,敢出力,不怕流汗……在这座山头种一片桃园并不是天方夜谭。那一年,他种的上百棵桃树存活了四十多棵,到了第二年的春天,那些小小的桃树已经开出了灿烂的桃花,虽然花开得稀稀疏疏为数不多,但是它已经毫无疑问成为了这座山丘的第一片果园。于是,一些有眼光的人跟着看到了希望,住在山丘沿线的村庄里面,陆陆续续地出现一些勤劳的村民效仿他的行为,逐渐把这座荒山开垦出来,最终变成了现在的绵延十多公里,面积达到一万五千多亩的大果园。”
“那你家的这片枣园是你爸爸当时种的吧?”
“是啊,这片枣园就是我爸爸和我爷爷一棵一棵亲手种出来的,总共有三百多棵,种了好几年呢。”
“真了不起。”
说着话的时候,车子已经开进了村子。在这个穷山沟里,宝马车可真不多见。有几个在外面闲唠的女人瞧见开车的人是康夕,吓了一跳:“嘿,我说这小子才出去多久,竟然开个这么好的车回来了。”
另一个说:“我早就说过,康夕这孩子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你瞧瞧,村子的年轻小伙子都出去打工,就人家康夕有出息开个小轿车回家。”
“喂喂,你有没有瞧见?车里还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
“八成是找了个城里的媳妇吧?”
“说不定这个城里的媳妇有钱,幸许这车就是媳妇给买的呢。”
“甭管谁买的,人家能弄到手就是本事。”
几个女人议论纷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跟在宝马车的P股后面来康夕家里看热闹。
宝马车在康夕家的门前停下来,康夕和林诗诗从左右两边下了车。康夕把给爸妈买的礼物从车后座拎出来,这时候康妈妈因为听到外面的声音已经从屋里迎接了出来。康妈妈一看见林诗诗,眼神立马就亮了起来。儿子带回来的女孩儿,老太太理所当然地把她当成了准儿媳妇儿。所以,康妈妈自然就用审视儿媳妇的眼光上上下下把林诗诗好好打量了一遍。
“这是我妈。”康夕赶紧给林诗诗介绍。
然后又转头朝向康妈妈介绍:“妈,这是林诗诗。”
“阿姨您好。”林诗诗满脸堆笑地和康妈妈打招呼。
“哎,好好,快进屋喝口水。”康妈妈说着拉起林诗诗的手:“这姑娘长得真俊,又洋气,大城市的姑娘果然就是比我们农村土坷垃里爬出来的姑娘好看。”
康妈妈说着转头白了康夕一眼:“这个死孩子,带你一起回来也不提前和家里打个招呼,你看我这什么也没准备,家里又脏又乱的姑娘你别嫌弃哈。”
“阿姨您别把我当外人,别太客气了。我家以前住的房子也很旧,您这里比我家以前的老房子要好太多了。”
“这孩子真会说话。”说话间两人已经进了门,康妈妈用一条毛巾甩了甩沙发,掸去尘土,这才让林诗诗坐下。“我们农村到处都是尘土,你别嫌脏啊。”
“没事儿,阿姨您也坐。”
“你坐,你坐,我去给你们烧壶开水。”康妈妈说着就去了厨房。
康夕把礼物放下,回头对林诗诗说:“是不是头一次来农村?有没有不习惯?”
“还好啊,挺好的。”林诗诗很有兴致地扫视着这间屋子,北面正对门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毛主席画像,毛主席画像的两边是一幅对联,这一套画像和对联整好把整个墙面铺得满满实实的。东面的墙壁上贴着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西面的墙上则是贴满了一张张奖状。
“这些……全都是你得的奖状?”林诗诗有点惊讶地问康夕。
“是啊,我上学的时候可一直都是班里的三好学生呢。”
“真厉害。我上那么多年学,从来没有得到过奖状。”林诗诗说。
“呵呵,其实这些奖状也没有什么用。不过爸妈却当个宝似的贴出来,经常拿来向客人炫耀。”
“那是当然,如果我家有个读书这么棒的孩子,我爸妈也会拿来炫耀的。”
停了一下,林诗诗又问:“你既然读书这么棒,怎么不好好的读下去?也许能考个名牌大学呢。”
“哈,其实我当年只差两分就考上北京大学了。”
“那后来呢?没有考虑复读?或者上个其它大学也可以啊?”
“是啊,后来我就念了北京农大。”
“啊?你北京农大毕业的啊?那你起码也是本科学历啊?怎么跑来当个司机,干嘛不找个好一点的工作啊?”
“嘘……”康夕赶紧朝林诗诗做了噤声的手势:“小声点,别让我妈听到了。”
“怎么了?你有什么事情瞒着你妈?”
“嗯,我妈不知道我现在的工作,她还以为我在一个大公司做很高级的工作呢。”
林诗诗望了望康夕,心里充满了疑问:“那我有点不明白了,凭你一个好好的大学生,为什么……”
“有些事情你不知道,以后有机会我再详细给你解释。总之,周总曾经对我有恩,我发誓这辈子就跟随他了。”
“你想跟随在周永浩身边也没有问题啊,泰宝集团有大把适合你的职位可以让你去做啊?”
“是我自己愿意做周总的私人司机的。”
“你不觉得这样太委屈自己了吗?你的学识和才干全都埋没了。”
“嗯,就像你说的,其实我偶尔也会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做些更有用的事情,不过回头想想,人生有得有失,其实我对现在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也很快乐。”
林诗诗本来还有很多疑问,但是这时候康妈妈烧好了开水提了过来。在康妈妈的身后,几个女人也跟了过来。
这几个女人都是来看“新媳妇”的。
女人们一进屋,就七嘴八舌地称赞了起来:“哎呦,城里的女人就是比咱农村人好,你瞧瞧这脸蛋,又白又嫩的,恐怕咱十里八村的也找不出一个来。康夕这小子可真有出息,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儿。”
康夕听到这一句的时候,立刻傻了眼:“大婶你说什么呢?这是我干姐姐,不是媳妇儿。”
“哎呦,什么干姐姐?姑娘要是不喜欢你,能跟着你到咱穷山沟里来?你个傻小子,这么好的姑娘你可千万别错过了。”
“哎哟大婶啊,这真是我干姐姐,而且姐姐已经结婚了,这次姐姐主要是来旅游的,去嵖岈山,我只是顺道把姐姐带到家里来了。”
康夕这话一出,几个女人面面相觑,然后齐刷刷把眼光投向了康妈妈。
康妈妈一阵尴尬,忙解释道:“啊……看来是一场误会,误会啊。”
女人们离开了,康妈妈显得有些失落。本来以为儿子不声不响地带回来个漂亮媳妇,惊喜万分,没想到末了却是一场空欢喜。
第二天,康夕带着林诗诗去游了嵖岈山。
事实上,林诗诗对于郊游并不是十分有兴趣。虽然读书的时候她也参与过同学们组织的多次郊游活动,但是她的乐趣却根本不在山水之间。对于林诗诗来说,在陡峭难行的山道上,让那些倾慕她的男生们牵着她的手,照顾她、保护她,体会那种被爱、被呵护、被捧在掌心视如珍宝的感觉才更加有快感。
然而,林诗诗并不会轻易地爱上这些男生,只是征服他们的过程比较好玩儿。林诗诗倾心的男人,绝不是这种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儿,她要的是那种成熟多金的男人。开得起高档车、住得起宽敞别墅、用得起名牌奢侈品、吃得起高级餐厅……她要的,是可以给她这样豪华生活的男人。
林诗诗交往第一个男朋友,是一个社会混混。那是一个理着光头、蓄着络腮胡子、满脸横肉的胖子,虽然算不上很丑,但是野蛮气息十足,与林诗诗娇俏美丽的气质格格不入。但是林诗诗对于这些外表的东西可以毫不在乎。因为这个男人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开的是奥迪,抽的是雪茄,脖子上戴的是筷子粗细的金项链,手指上还有一颗硕大的金戒指……
虽然这个男人看起来十分粗俗,满身暴发户的臭味,但是那又怎样?在林诗诗看来,只要那奥迪车是真的,金项链是真的,口袋里面的钞票是真的……这就足够了。她想要的,就是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甚至可以计算得出价值的赤□裸□裸的财富。那个时候,在林诗诗的眼里,爱情狗屁不如,唯有金钱才是通向幸福生活的王道。
可惜,林诗诗仅仅和这个大胡子胖子在一起交往了短短两个月,这个胖子就因为犯事儿被抓进了监狱。对于他名下的身家财产,尽数冻结。林诗诗刚刚到来的富裕生活顷刻间又完全消失了。
这段经历让林诗诗认识到一个事实,一夜暴富或者不走正路暴发的男人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们随时可能又会丢掉一切。如果要真正获得永久的富裕,必须傍上上流社会的精英。官二代和富二代才是上上之选。
然而,林诗诗作为一个普通贫穷小市民家里的女孩,富二代们并不会将她放在眼里,他们和她的交往,多数怀着玩玩的心态。毕竟这些富二代的婚姻,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决定的事情,多数情况下,他们要听从父母的安排,在考虑到家族以及企业利益的同时,最终必定是选择门当户对、两家可以彼此帮助、有利可图的对象结婚。
经历了几次失败的恋爱,辗转交往过几个富二代之后,林诗诗终于认识了周永浩,并且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他的妻子,得到梦寐以求的富裕生活。
可是,富裕真正等于幸福吗?当林诗诗得到了现在所拥有的这一切的时候,她终于可以停下了追逐的脚步,尽情地享受这朝思暮想的一切。然而这种实现梦想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很长的时间。当一个人达到了一种理想的境界,她会突然感觉迷茫,因为失去了追求的目标方向,未来显得十分苍白而恐怖。人类,就是这样可怕的生物,你不得不承认,对于任何人来说,没有梦想,生活都会变得极其无趣,甚至会失去生存的念头。
物质提供给人生存的营养,精神提供给人生存的快乐。人类的欲求,绝不会永远停滞在一个层面。饱暖思淫欲,这是亿万年来不变的生存法则。人们总是会在当前的生存状态下,企盼得到更多、更美好的东西。只有追逐梦想,才是人生活下去的动力。
今天的林诗诗,不用再为了钱而奔命,然而,那些在青春年少时被她忽视的东西,却变得犹为重要起来,例如,曾经被她视如狗屁的“爱情”。
林诗诗现在极其渴望生活中出现爱情的滋润,现实的寂寞已经快把她折磨疯了。作为丈夫的周永浩,在结婚之后一直对她视若无暏,这种情况对于任何女人来说,都是无比悲惨的命运。
而康夕在她生活中出现,适时的为林诗诗带来一线希望。或许她仍没有意识到,这个人男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勾起了潜伏于她心底里被忽略的对纯真的向往。
当康夕牵着她的手攀登在崎岖难行的山路上的时候,当康夕在每一个小惊险中表现出对他无微不至的呵护的时候,林诗诗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这种幸福的感觉,不同于年少时征服男生的那种虚荣的满足感,也不同于获得物质享受的满足感,这是一种从心底深处享受着被人保护的安全感,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感动,是一种让人心酸得想掉眼泪的甜蜜。
而周永浩,在和她结婚了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从来未曾带给她这样幸福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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