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Gay弟弟入圈两年的告白 - 第2页

说他是我的初恋,可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应该说,该发生的都发生了,除了最后的一步。他提出过,我当时却有点惧怕,尝试过,未果。他心疼我痛,便没再要求过。但至少于李XB进步了很多,我跟李XB只有KISS,及肌肤接触而已。但于他什么都有了……说他是我的初恋,是有根据的。从这以后,我真正喜欢的类型都是以他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李XB,李XB算清秀的,而他是MAN的,很MAN。压根就是直男,走在大街上,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是gay,而他偏偏就是,而我也是他的第一任男友。{他曾经有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不过二个月,但感情却很深。他白天上班很忙,就只有晚上黏在一起,当时的我极其粘人,白天每隔一小时就至少两个电话,他每次都接,都说上一两句,说忙忙忙,我说不回我短信我就生气,就继续给你电话。可他却说再打绝对不接了,但当我再拨过去的时候,还是他那富有磁性的真正的雄性声音。

我们的分手很滑稽。最初的几天,住在他家,他妈对我很好,做的饭菜很香。我们尝试做的时候买了润滑剂和安全套。隔天就放在了抽屉里,结果被他老妈发现了,没过几天就找他谈话了。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跟我说了很多。现在想来,他真的是很负责任的男人,是真的MAN。他低着头,小心翼翼的说……我却早已明白,我们是有距离的。他是富家子弟,爸爸是高官,家里对他希望很高的,我算什么。连学都上不起的偏远小镇里出来的。有什么资格去挽留,去争取。我怯懦了,但我并没有退出。我发了疯似的嚷,叫。他拦着我,我不听。继续歇斯底里的疯狂状态。直到脚下一滑,不知踩到何物,来了个人仰马翻。倒地时,后脑勺左侧不偏不痒的扎进头皮里。我顿时脑子一顿晕眩。

他将我扶起来时,身上,脸上,都是血,如此鲜红,可当时的我却很镇静,这是我至今都难易忘记的,我竟然那么镇静,我对他的爱竟然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竟然不知道痛,不知道自己在流血,我什么都不在乎,只要他不离开我,就好。想来还要感谢这次受伤,虽然这辈子脑袋都会有这个疤了,但我不在乎。为此他精心照顾了我半个月,每天换药,打饭,下班后第一时间就赶到医院陪我,晚上就睡在旁边的椅子上,我看了都心疼。他的生日也是在医院陪我度过的,他匆匆的回了家又跑回来了。半个月过去了,拆完线,吃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的头发长了很多,该剪了,而且,有十多根白头发。脸色也憔悴了不少。我特别难受,想哭。他马上明白了,就转移话题,诶……这样的好男人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遇到。这个圈子,毕竟……诶……

出院后就马上过年了,准备回家了,在汽车站送我的时候,他竟然先哭了,一个大男人,那么有魅力又MAN的男人,竟流泪了,他说对不起我,会做我一辈子的哥哥。他还说以后不会再交往男生了。我强忍着泪水没有哭,上车后,车刚刚启动,我就泪流满面了,一车的人都在看我,我哭的特别大声,全然不在乎旁边的坐着站着的人,他在窗外看到了,反而发信息安慰我,可泪水却无论如何也止不住了。这两年回家在长春做汽车时,每当汽车发动的时候,我还以为会有个人在黄河路交叉口站着,目送我。一个又帅又MAN又有魅力的男人站在车站口,满眼泪水的送我的场景,成了我对他永远的记忆。

哦,应该叫他男孩,他当时只大我2岁。

同样的,一个月后,手机丢了,便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现在。

我仍是想不起他的名字,一点印象也没有,但在我眼里,名字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接下来,顺理成章的,自然是北京了。

北京,对很多人来说,是有故事的城市。更何况对于我这种极其感性,极其感情用事的人来说,又怎能逃得过。

到北京之后,我才算真正的进入了所谓的gay圈。在北京这几年,阅人无数。但有感情纠结的却只有这一个。

目前为止,只有他。

他是受,这也是我们后来分手的直接原因。性不和谐,感情再好也无济于事,gay的悲哀。

自然也是我于他之间的悲哀。

他是个万里挑一的好男人。巨蟹座,这也让我莫名的对巨蟹座男生颇有好感。

巨蟹座的优点在他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深居简出。顾家,有责任心,上进心。孝敬父母,逻辑思维,判断力强。相比处女座而言更理性一些。他是绝对的唯物主义者。

缺点就是粗心大意,不细心,不浪漫。适合平平淡淡过日子的。

平平淡淡才是真,这句话是谁说的?

处女座呢?优点亦是缺点。感性,敏感,疑心重,追求完美。这些在我身上也有所体现并更甚的升华。

其实,还是那时候的我不懂爱情,我是真的不懂何为爱情,在当时。若现在有人问我爱情是什么?很多人会说出一大堆,包容啊,理解啊,信任啊,体贴啊。这些固然重要。但我要说的是——奉献。

他对我就是奉献。

更多的是金钱。我是一个虚荣到极点的人。{在后面会详解}。当然奉献金钱是后期。起初,他对我是无微不至的关怀,他搞设计的,大我3岁。大连人,在798上班。他的这些条件导致我现在会对巨蟹座男生有好感,对大连人有好感,对搞别墅室内设计的人有好感,这一切,都缘于他,他对我的影响不小。

他做的一手好菜,以至于在这之后我也偶尔露两手招待朋友。都是深得他的亲传。有人说,要想留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留住一个男人的胃。他不仅留住了我的心,也留住了我的胃。他很残忍,以至于我现在想他的时候最多。

与他打KISS很爽。他的嘴型很漂亮,这也同样的导致我以后看到嘴型漂亮的男生舌头就痒痒的。都是拜他所赐。他很懂得照顾人,却不细心,确切的说是不在乎细节。好听的说是不拘小节。可偏偏我就是个特别在乎细节的人。

与他在一起的日子里,很快乐。但也有争吵。他每天下班晚半个钟头或是40分钟,我就会刨根问底,直到我累的口干舌燥他也筋疲力尽。这种状况经常发生。换作别人,肯定维持不了多久了。可我们竟在一起将近半年,可见他的忍耐力是多么的强。况且我的追问和猜疑是层层递进的,每次的逼问,争吵的分贝也是逐渐升高到连我都难以想象的地步。

可是人家就是厉害,这也是我很佩服的地方。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事情,你吵吧,他就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往床上一歪,打双升,我把本子摔在地上,他就歪在一边装睡觉。我不让他睡,他就睁开眼睛看天花板。气到我极致之处就打,他也任由我打,我可从没打过人,可是他这个靶子也太强壮了些。一米七六130多斤,我182却才106斤。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所以到最后,表面上是我胜利了,实质上,聪明的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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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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