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男人爱上男人

最后一次见到宁宁是在五年前的夏季,那时我租住在北京西三旗的一个小区里面,这个小区居住的全部是本地的拆迁户,这里原本是个小村子,因此这些住户都毫无都市人应有的修养和公共意识。他们整天无所事事,满足于低保所维持的慵懒生活,黄昏清晨,他们懒洋洋的踱着慢步,牵着同样精神萎靡毛发蓬乱的宠物狗,在小区那条长长的水泥路上散步。这些讨厌的狗性格娇蛮,行为随意,不是对着行人狂吠,就是肆无忌惮的在路上大小便。而这两个时间段,正是很多像我一样的,在中关村或者上地上班的年轻人上下班的时间。走在这条窄窄的路上,经常会遭遇这些排泄物。

我天性厌恶任何不洁的东西,因为这些狗屎,我开始痛恨这个肮脏的小区,于是跟我的合租者彬彬商量搬离这个暗无天日的环境。

彬彬是个四肢十分发达,头脑经常发热的男人,年龄加上体质原因,令他的荷尔蒙分泌超乎常人,这表现在他胸口四肢郁郁葱葱的黑毛和他脸上常年刺猬一般的络腮胡子上,还有夜晚他在我隔壁床上辗转反侧,弄的那张老式木床咯吱咯吱响个不停–这是他惯常的在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探索,虽然这种行为我也经常演练,不过我是比较注重个人隐私的,向来都是在悄无声息里完成,即便是最快乐的瞬间,我也可以将枕巾咬在嘴里而不至于令自己发出暧昧的呻吟,甚至我还能够在那顶点的一刻,感知到稍后而来的连绵忧郁和不适。

但是彬彬跟我完全不同,他不但嚣张的把床弄的怪叫不绝,更旁若无人的发出满足的喘息,我跟他一墙之隔,听起来如在枕畔,怎么让人忍受。

忍无可忍之际,我总是大喝一声:行了,今天到此为止吧!

于是他乖乖的抓紧时间,床也分外凄惨的吱呀一阵,然后他发春的野猫一样哼哼几声,便传来他手脚与床碰撞的松软声音,可以想见,他必然是手脚摊开在床上,正在痴迷的享受快感之后的余韵。

对于这么个没出息的家伙,我也无可奈何,以前他就因为戴着安全套打飞机,完事之后随手将套套丢出窗外,结果次日凌晨被小区的环卫大妈找上门来,责怪我们不注意公共文生。更严重的是,大妈认为这枚安全套影响了小区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我深感这么归咎于我们实在是小题大做,随后我们跟下楼来,惊讶看到那枚桔红色的安全套,万分醒目的悬挂在一棵丁香幼树的枝头,娇艳的宛若万绿丛中盛开的一朵鲜花,套内那些晶莹的粘液,质感良好,挑衅般的招摇着。

环卫大妈高声的指责我们,说这个单元除了我跟彬彬两个年轻人,其他的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或者是七八岁的孩子,因此脏物毫无疑问是我们留下的。这样深入调查得出的推论结果令我和彬彬没有任何狡辩的余地,因此我狼狈的在四周人们兴奋的注目下把那枚安全套摘下来,系了个死结,丢到垃圾箱里才作罢。

那个袋袋拿在手里,宛若拿到了一条柔软冰冷的菜虫,我后来对彬彬说:我帮你把你的亿万子孙处理掉了,你得感谢我,怎么也要请我去吃一顿饭。

我又批评他:打飞机就打呗,还带个套套,真他妈脱了裤子放屁!

他自知理亏,小声的申辩:我就是不想洗床单吗。

对于我提出的要搬家的建议,彬彬显然的表达了反对的意思,这样跟我明目张胆的唱对台戏,在他来说还真的很少见呢,虽然他膀大腰圆,能够轻易的将我一手就拎起来,但是他迟笨的性格,往往是我经常欺负他多一点,甚至在很多生活的小节上,他也唯我是从,很少表达他真正的看法,虽然我始终认为,他内心其实是精明又聪慧的。何以在这件事上,反对的这样的强烈呢,转念一想,立刻明白了,便追问他,是不是喜欢上了小区理发店那个风骚的女老板了。

这个女人近期刚刚搬进小区,立刻就招引了大批的青壮年男子蜂拥而至,我和彬彬都曾经在她那里理过头发,某次彬彬曾经有意无意的说:那女人很风骚啊。这话让我记在心内了。

彬彬不答,嘿嘿的傻笑着,说反正就是不想搬。

我心中十分上火,从小我就是独占欲很强的人,虽然彬彬这么个傻大黑粗的家伙只不过是我的合租伙伴,但是一起居住了时间也不短了,怎么就能够让他业余时间不陪我玩耍,而去泡那样一个没品的风尘女子,何况那个女人整天梳着高耸入云的仿古发髻,带着千锤百炼的人工微笑坐在那里卖笑,我怎么能够让这样的人引彬彬入套。

彬彬多次解释说根本就没那么一回事,可是我不会被他骗的,虽然每次我们一起路过那家理发店,彬彬也确实看都不看那女人一眼,但是怎么保证他心里不在想那女人?

我耐心的对彬彬说:你现在肯定很讨厌我,但是过几年你肯定就会感激我,因为我实在是把你拯救了,这样的一个女人会把你毁了的。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显得很睿智的模样,这还是我头一次发觉他有这样的一刻,大部分时间,他给人的感觉,总是愚笨和后知后觉的。

对了,我记得我是要谈到宁宁的,怎么居然在彬彬的身上把话题扯开了?

宁宁在某个周末给我打电话,说要见见我,我欣喜若狂,在他告诉我半个小时后就将到达我们小区之后,我像接上了高压电一样飞快的洗了个澡,把下巴上的小茸毛迅速清理干净,几秒内将看不出本色的皮鞋擦净,然后换上一件大红色的汗衫,站在镜子前搔首弄姿。

彬彬狐疑的说:你今天有点不正常,难道是憋出毛病来了吗?

我喜滋滋的告诉他,今天我心情好,没功夫跟你这个公牛斗嘴了,言罢忽然丛窗子里看到宁宁正远远的在小区通往公路的那条布满狗屎的路上走来,我赶忙冲下楼去,我可不愿意让宁宁看到跟我合住的是这么一个李逵张飞式的人物。

对于宁宁,我不知道应该从哪儿开始向大家介绍,如果从我们第一次接吻开始说起,未免显得太过突兀和轻浮,如果从中学那次军训导致了我们俩勾搭在一起说起,未免年代太过久远。

那时我被父母狠心的抛在一所寄宿学校,因为从来没有过集体生活的经历,我很多地方不适应,因此心情非常不好,我整天闷闷不乐,皱着眉头,小脸绷的那个紧令那些需要面膜针灸才能保持平滑的人嫉妒,也可能因此显得卓尔不群。跟宁宁有过接吻关系之后,他明白的回忆,我那时就是有点很特别的样子。等到我们上了床,对彼此的肉体一览无余之后,他更加坦率的告诉我,我那时的样子,看起来就骚的很。

且不说我对于同性恋这个概念那时完全没有认识,即便是他,也是丝毫没有这种感觉的,而那个年龄的男孩,以早恋为荣,往往一个小时之前跟某个女同学谈过某某方程组怎么解,一个小时之后,就因这个方程组的顺利瓦解而私下向其他男同学宣布XX女生是我的老婆了。而宁宁却将注意力放到我的身上,当时未及多想,多年之后,忽然想起宁宁的话,和我跟宁宁相识的过程,才令我意识到,我竟然是他的初恋,这不由的令我心花怒放,好几年都暗自洋洋得意,并且在内心里庄重的也将宁宁放在我的初恋位置。

我所寄宿的那个中学管理比较严格,男生女生分楼而居,分别由两三个大妈和两三个大爷把守楼门,男女串门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盘查,基本上以问作业,借钢笔这样的借口,是无法被批准通过的。但是某一天男生楼忽然涌进了大批的女生,由我们年轻气盛的班主任带领,大摇大摆的进来了,那时我们的班级是2班,此次2班的女生不顾一切的联名上书班主任要求进入男生楼,原因是宁宁带头,跟1班的男生们打了一次群架。宁宁不幸下巴上挂了彩,女生们闻听之后强烈要求来慰问。

这个事件的起因微不足道,我们班级的一个懦弱男生,在羽毛球场地因为跟1班的人争夺地盘不利,被暴打了一顿,回到宿舍诉苦,这激发了2班男生们的斗志,宁宁率先号召大家武装起来,一定要去报仇。1班的男生在3楼,我们在4楼,平时就很不服气为什么我们要比他们多爬一层楼,这下终于找到机会发泄下不满了,所有的男生都动员起来,由宁宁和另一个叫金亮的男生带领往下冲。

1班的男生早有准备,已经聚集在3楼和4楼的楼梯口等候了,脸上都带着一致的宁死不屈和反抗到底。

关于这场战争,因为我的天性胆小,因此始终没有冲到最前线,那时我跟宁宁还不很熟悉,也没有关注他曾经怎样一马当先的杀入敌群,以至于目标过于明显,被一片啤酒瓶碴子削破了性感的下巴。我那时像个弓箭手一样,站在高处,将从各个宿舍搜罗来的隔夜馒头和坚硬的花卷当作武器,居高临下,准确的投掷到1班男生们的脸上,身上。这些馒头花卷有的被吃了一半,上面保留着完美的牙印,有的还沾有臭豆腐,虽然已经干燥,但是臭气愈胜,有的夹带着榨菜,一丢出去榨菜凌空乱飞,宛若礼花绽放。我敬业的投入到这份事业里面,跟我同时负责这差事的是我们的宿舍长,他负责将被1班丢回来的馒头花卷捡到我身边,事后他不无敬仰的对我说:你丢馒头的准确性真是无人可比啊。

这场殴斗在学工部老师们的镇压下被扼杀了,宁宁虽然不幸负伤,还被警告处分,但是从此成了班内的英雄,最重要的是,他通过这件事,得到了我们班主任老师的深深赏识。我们的班主任那时大约有二十三四岁,正在苦追1班的女班主任,以前听说女方对他总是摆出高姿态,令他百般想接近但无从下手,这下因为群殴事件,他频频跟1班的班主任碰头交换意见,交流感想,感情迅速升温,在我们毕业的时候,他也成功的将1班的班主任追求到手。

这件事情还有很多花絮,比如说两个班级的男生们之间都已经化敌为友之后,两个班的女生们还为此事冷战僵持了许久,比如因为这件事,班级里面忽然多出来几段美女爱英雄的佳话等等,自然因为我始终是后勤人员,这些艳遇都跟我不沾边。

之所以提起这件发霉的旧事,是因为,这是我跟宁宁今后交往的契机。

在校方处理完毕之后的班级男生聚会上,宁宁喝多了,他下巴上还包着白纱布,豪情万丈的用一个大号的罐头瓶大口的喝白酒,谈笑间近两斤劣质白酒已经下肚。

然后在众人都东倒西歪的时候,他红光满面的将我拉到他们的422宿舍,在我的天旋地转里,在我闻到的世界的味道全是酒味里,他抱着我吻了我。

我想我那时眼睛里看到的,是他单纯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酒后的茫然感受,和从他脸上传来的碘酒的味道。我一直想问他,难道当时你下巴的伤就不疼吗,这次意外的受伤,令他的下巴从此多了一道明显的疤痕,直到现在,还刺目的盘踞在他已经不再青春的脸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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