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学渣》by枫林尽染 - 第52页

你是我的糖
  “你觉得他长得可爱?”闻稷眯起眼睛盯著唐乐年。
  别的也就算了。唐乐年可是个超级颜控。他觉得凌宇驰可爱,一下子给闻稷敲响了警钟。凌宇驰就好像天生会掠夺他的一切。就算是个小娃娃又怎么样?如果他要是抢走唐乐年,他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唐乐年摇摇头,“他长得有点像你,我才觉得他可爱。现在知道他是那两个人的儿子,我觉得他得丑死了。眼角垂垂的,一看就一脸丧气。一点也不像你,多自信多帅气多好看!”
  这便是唯心而论了。闻稷听到他这么说,露出一个不动声色的笑容。 转头看著他,“要不要我再背你一会儿?”
  “我很重的。我来背你吧!我力气很大。”
  闻稷揽著他的脖子,拉著他往前走。走了一段路,他突然笑了起来,“凌驰宇出生之后,凌朝阳和黄楚云给他在绅城最大的酒店办满月酒。那天正好是我妈第一次发病。”
  那个时候闻稷也不过是个少年,家逢巨变。还没等他怨天怨地做个叛逆少年,他唯一的亲人居然倒了!没人替他遮风挡雨,他得一个人独自面对一切,还得反过来成为闻映雪的支柱。
  闻稷虽然聪明早慧,也看穿了凌朝阳冷血无情的本性。可是凌朝阳毕竟他的血脉上的父亲。还没被生活铸就一副铁石心肠的闻稷事到临头,还是忍不住打电话向他求救。
  接电话的人就是黄楚云。她笑著邀请闻稷过来参加凌驰宇的满月酒宴。说,“你父亲正忙著敬酒,他今天太高兴了,怎么劝都不听,喝得太多了。”
  闻稷听得出她话里胜利者的得意与炫耀。他不知道凌朝阳是不是真的忙到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时间接。但是,他的父亲抛弃了他和母亲,组织了新有家庭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可以“没有时间”。
  从那一刻起,闻稷对凌朝阳仅有的最后一点点孺慕之情结束了,骨血里的血脉亲情冻成了冰,他和凌朝阳从此以后形同陌路。
  他带著闻映雪在寒夜里细心的安慰她,背著她去医院治疗受伤的手腕。一夜长大不过如此!
  凌宇驰还是个小娃娃,长得也雪白粉嫩玉娃娃似的。不过闻稷丝毫没感觉可爱。他们好像天生八字犯冲。凌宇驰还在黄楚云肚子里的时候就能让她母凭子贵,迫使凌朝阳离婚。这个血缘上的弟弟,闻稷真的喜欢不起来。
  唐乐年越听越生气,看著闻稷只剩下满满的心疼。他一想到闻稷一个人孤零零的带著生病的母亲,无依无靠。好不容易拉下自尊心向凌朝阳求救却还要被拒绝,被穿小鞋,就恨得想杀回去先揍黄楚云一顿再说。
  “他们太不是东西了!”
  闻稷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仰天叹了口气,“从那天起,我就只剩下我妈一个亲人了。”后来他索性把姓名也跟著改成了母姓。就是想和凌朝阳断得一干二净。不想和那一家扯上半点关系。
  唐乐年看著他,伸手握住他的手,正色地说道:“闻稷,从今天起。我就是你最亲的亲人。你不是只有妈妈一个亲人,你还有我。”
  他认真地看著他,“那两个混账不用管他们。我会比任何人都对你好。全世界上所有的好东西只要是我有的,我都会给你。”
  闻稷轻轻咽了口口水,温柔地看著他,忍不住贪心地问道:“要是你没有呢?”
  没有?
  唐乐年转念一想,“没有的,只要你喜欢。我抢也要抢来给你。”
  听他这么说,闻稷抵著唇忍不住笑出声。唐乐年这话说得一身匪气。他自己却丝毫没察觉,反而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见闻稷笑了,唐乐年还以为他不相信。著急地说:“是真的。你喜欢什么是我没有的,你告诉我。我买不来给也给你抢过来。”
  闻稷拉住他,“我最喜欢的人就在这里。用不著抢。”
  唐乐年见他拉著自己的手,嘴里说著最喜欢自己。一张脸瞬间笑开了花,“我也是。”全世界所有的好东西都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闻稷。
  “我们买情侣装一起穿好不好?”
  “好。”衣服无所谓。不过绿帽子就算了。一人一顶什么的想也不要想。
  唐乐年跟著他走了一会儿,突然整个人如被雷击一般,整个人震惊地站在那里。
  “绿帽子!我怎么没想到呢?”他突然就像被人点了笑穴一样,一个人大笑著停不下来。
  “哈哈哈哈!你说我是不是傻?我居然想送你绿帽子,还要你送我一顶。真是太好笑了。”
  闻稷忍著笑,“有个笑语你听过吗?”
  闻稷居然会讲笑话?唐乐年立刻凑了上去,忘了大笑,缠著他问:“是什么?我要听。”
  “挪亚方舟因为地方很小,所有的动物要讲笑话。如果船上有动物没笑,那个讲笑话的动物就要被扔下船。恐龙讲了一个笑话,所有的动物都笑了。只有猪没有笑。没有办法大家只好把恐龙扔下了船。”
  说到这里闻稷忍著笑,伸手捏了一下唐乐年的鼻子,“还要听吗?”
  “要要要。”虽然唐乐年没听出这个笑话好笑在哪里。但是,闻稷难得讲笑话给他听,不管好不好笑,他肯定要捧场。
  “接下来讲笑话的是孔雀。孔雀讲的笑话并不好笑。船上的动物都没有笑。只有猪突然哈哈大笑。所有的动物都看著他。猪说:‘我突然发现恐龙的笑话好好笑啊!’”
  唐乐年眨了眨眼睛,突然反应过来,气得跳到闻稷背上,“你混账,你骂我是猪!”
  闻稷笑著背著他,“我是说你反应慢。”
  “哼!我是猪,你就是孔雀。你讲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而且还臭美,还长得好看。
  你怎么会是猪呢?你是我的小太阳啊!闻稷伸手在唐乐年的金色卷毛上轻轻揉了揉。不顾他的挣扎,背著他就走。
  “我很重的。”
  “没事。我以前在工地上搬过砖,力气很大。背得动你!”
  唐乐年靠在闻稷的脖颈间,轻轻在他脸上印了一个吻,“闻稷,以后你不要去工地搬砖。就算去也要带著我。有什么吃苦受累的活我都帮你一起干。”
  闻稷反手拍了拍他,温柔地说:“有了你我不会再去了。”
  他以前也经常在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什么都有,而他却每天都活得那么辛苦,那么累?好像要尝尽这个世界上各种各样的辛苦才能修成正果。
  闻稷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抱怨上天不公平。可是认识唐乐年的时候,他突然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如果说人一生只能有一次中大奖的机会。他以往种种吃的苦、受的累,所有的不公平只是为了有一天,上天让他和唐乐年相遇。把小学渣交给他。闻稷觉得这笔交易很划算。
  他背著唐乐年,幸福的份量压在他的背上。唐乐年的心似乎也贴在他身后,两个人的心跳神奇的同步。
  闻稷忍不住勾起嘴角,如果我吃的苦头只是为了在遇到你的一刻尝到甜。那以往种种,所有辛苦的日子我等得甘之如饴。你是我否极的安泰,是我苦尽的回甘,你可不是猪,你是我的糖啊!
  &&&
  第二天唐乐年戴著新买的红色帽子到学校。这个牌子是他一直很喜欢的潮牌。颜色大红大绿的,很扎眼。
  因为他反复要买人家店里的绿帽子,闻稷见他实在很喜欢就送了他一顶红色的。
  唐乐年是“讨饭的不留隔夜食”。闻稷送他的东西,他喜欢得不得了。第二天就喜格格的带到学校来显摆。
  见了张更力就问他:“看到我今天有什么不一样了吗?”
  张更力身为第一小弟,彩虹屁的能力自然不在话下。他张口就来,“老大今天比昨天看起来还要帅气、英俊。一天比一天帅,真是太厉害了。”
  唐乐年被他一顿马屁神功拍得浑身舒畅。笑著点头,问他:“具体帅在哪里?”
  所谓拍马屁大部分时间都是含糊的。一般来说只能听个大概,享受一下当下的心情。以往唐乐年也从来没有要求到“具体”。突然难度升级。张更力绞尽脑汁地说:“老大你的脸更白了,眼睛更黑了,头发更黄了……”
  唐乐年的好心情在听到这一连串毫无词藻的形容之后,简直是瞬间消失。张更力这“王小明打怪”似的称赞实在太不走心了。而且用词苍白无力。怪不得闻稷说不喜欢学渣。他看张更力这也嫌弃得不行。
  他头顶上这么大一顶颜色如此鲜亮的帽子,张更力居然视而不见。还“头发更黄”!哪只眼睛看到他头发更黄了?
  唐乐年冲童宇泽招招手,“童童你来说。你有没有觉得我今天比昨天更加的帅气逼人?”
  童宇泽是他们天龙社团最有眼力劲的人。而且关键是他的衣品一直很好。喜欢臭美的人自然就比较关心别人的衣著打扮。和张更力这种大直男不一样,他一眼就看到唐乐年头顶上的新帽子。
  “老大,你的帽子好好看啊!”红色的,上面还有一对白色的翅膀,又好看又可爱。
  “我也想买。”
  “好看吧?可爱吧!”唐乐年终于找到了知音,“闻稷送给我的。”说到这里,他自顾自的笑个不停,“本来我还想买绿色的。还好闻稷拦住我了。你说我傻不傻?”唐乐年伸手摸著帽子上的白色翅膀,笑得一脸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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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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