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养成BL小狼狗x训犬师《睡我楼下的哥哥》全文阅读 - 第45页

第四十五章
  一月底,寒假。
  北京大部分高校的寒假放得比高三早了半个多月,再加上妈妈催著他,宁玺便买好高铁票,提前两小时就到了车站。
  一个箱子,里边儿装了些换洗衣物,几袋特产,三本书。
  这书还是他在北京没事儿每天趴书桌上抄的,全是他高三高考总结的一些重点,强调句用红笔勾画得鲜艳,封皮写了行骋的名字,力透纸背,那微微的凹陷总让宁玺忍不住,想用指尖触摸。
  这一趟车开得很快,领著他淌过山川湖海,辽阔原野,好似一条南归的江河,自北方匆匆而下。
  行骋仿佛化作了这小舟,载著他朝家乡的方向奔流不息。
  在外念书的人,总是思乡的。从前大概并不觉得家乡有多么好,可一旦离开了一段时间,便开始想念家门口转角卖的二两面条,初高中校门口一块钱一次的刮刮乐,或是一到夏秋之交,便急忙落了满地的树叶。
  那里的人,那里的事,催促著成长的脚步,跑到了尽头,再消失不见。
  差不多十小时后,终于是到了成都,整个车厢都苏醒了一般。
  成都东站他第一次来,大概因为返程巅峰,都九十点钟了,地铁站人也非常多,宁玺还好个儿算高,行李也少,才得以挤上去。
  行骋这臭小子,之前还骗他说不冷,明明就是旱冬来了,盆地降不下雨,风往脖颈里狠命地刮,冷得干燥刺骨。
  乘著地铁才过了一个站,宁玺又觉得太慢了,提著箱子跑出地铁站,打了车就往小区的方向赶去。
  归心似箭,一步并作两步,他只想快些。
  回了那条他熟悉的街道,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拖著箱子往石中的方向走,行李箱的小转滚一路有些响声,下晚自习的全是高三的学生,都匆匆往家里赶,过路的行人偶有几个回头瞧他,宁玺压根儿没注意到。
  他一颗心全扑到学校门口去了。
  还没走到校门口小卖部的地方,宁玺老远就从人群之中瞄准了比挺多人都高半个脑袋的行骋。
  弟弟的硬茬子脑袋又剃了短寸,夏天晒黑的皮肤白回来了些,校服拉链还是吊儿郎当地拉了一半,或许是因为训练辛苦而消瘦了,下颚线条有棱有角,锋利不少。
  他背上背了个篮球袋,里面一颗Spalding,藏蓝色皮儿混著黄,上面印了个NBA雷霆队的标。
  行骋一转身,球一甩,还不小心打到旁边的灯杆,他还跟著“嘶”了声,低声说了句“好痛”。
  是爱球如命的人,那雷霆的队标要是落了漆,行骋不知道得郁闷成什么样。
  行骋从兜里掏出一部手机看了一眼,又皱著眉把手机塞回去。
  看到他这个动作,宁玺才想起来,他在车上睡著之后急著下车,再赶路,也没来得及回行骋的短信。
  宁玺还没说话,倒还有个短发女孩儿从一侧绕过来,喊了行骋一声,“行骋!”
  那女孩儿这么冷的天手里拿个雪糕,校服裹得暖和,双颊红扑扑的,跟在行骋身侧一步步地走,嘴里说了什么,宁玺听不见。
  他觉得她很眼熟,想了会儿才记起来是之前在玉林路跟行骋他们吃夜宵打了架的女孩子,校篮球拉拉队的。
  宁玺心里一紧,但也没想太多,正想过去喊行骋,反倒是行骋个儿高视野广,跟座了望塔似的,脑袋四处看了看,一眼便瞅著了他哥,整个人都愣住。
  我哥这是提前回来了?还是我产幻了?
  程曦雨顺著行骋的眼神望过去,喜出望外,先开了口喊他:“玺哥!”
  行骋跑过去把他手里的箱子拖好,人还是懵的,他哥不是还在北京上著课吗?
  知道这哥俩好,程曦雨没想过别的,拖著宁玺的胳膊就求他:“玺哥,你能帮我把应与臣约出来么?”
  “曦雨,我跟你说了,他喜欢传统的,淑女的,比他大的……”
  说完,行骋伸臂去抓宁玺的手腕,直接把人拽到自己身边,一侧身挡了宁玺半边脸,“你喜欢,你就去约他,你找我哥出来帮忙没用,应与臣只看我哥,不看你。”
  宁玺脑子转得快,听懂了什么意思,瞪他:“你不要没事找事。”
  应与臣跟行骋俩人,都是混世小魔王,得亏有他在中间拦著,隔著,举一把秤,不然敢进校队第一天上房揭瓦第二天开瓢打架,非得成一双天敌,比谁克得死谁。
  说关系也还挺好,是哥们儿,但行骋爱吃醋改不掉,省不了偶尔说几句。
  行骋觉著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没说错。”
  他伸手冰了一下宁玺的脸蛋,没多少温度,刚想说话,看程曦雨这丫头还杵在这儿,看样子,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头上发了多少瓦的光。
  行骋说:“曦雨,你先回去,明天我帮你约。”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边女孩儿大多泼辣敢做,听了这话差点没跳起来,兴奋著去捏衣摆:“约约约!你跟他说!明天下午四点太古里百丽宫,我等他!”
  程曦雨兴高采烈地一走,宁玺瞪著行骋:“他明天跟我们约了。”
  “我们?”行骋有点儿吃味了,掐了把宁玺的脸,“你提前跟他说你回来了?”
  宁玺有些冷,底气不足,被掐住的地方热热的,被迫咧著嘴说:“给你一个惊喜。”
  他特别惦记去年在北京他下楼“拿快递”那一瞬间的心情,就好像天降惊喜,那满世界落的都不是雪,是飘下界的云朵,来领著他和行骋回家的。
  这惊喜的确是惊喜,行骋在校门口就把宁玺抱起来转了一圈儿,“你是惊喜中的惊喜!”
  耳边风太大,宁玺没听清这句话,只是将脸埋在他衣服帽子里,捂著脸骂:“你人来疯!”
  行骋虽然高壮力气大,但宁玺好歹也蹿到一米八左右,没走几步行骋手就软了,开始出馊主意:“哥,我背你回去,你要是不好意思,就把我帽子掀起来遮脸,我还不乐意让人多看你几眼。”
  “这在大街上……慢点!”
  宁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行骋蛮劲儿著扛上背了,少年有力的臂膀反手托住他的身体,他迅速把脸又埋进行骋的后颈窝,戴了衣帽只露出一双眼,半眯著四处看,还是那副睡不醒的样子,他只觉得舒服,享受,便不再去管周围的人了,看见就看见吧。
  他张嘴咬行骋的脖颈,训他:“你真的疯。”
  行李就这么被他们暂时寄放学校门口的小卖部里,这冬夜里风大,回家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路上偶尔遇到认识的同学,行骋只说有人发烧了。
  那几个哥们儿一脸诧异,四周黑漆漆的,硬是没看出来背上的是宁玺,也没想到是个男人,笑容暧昧,挎著书包吹上口哨在后边儿追著喊,骋哥牛`逼!
  “这口号喊了三年了,怎么就没腻。”
  行骋憋著笑,悄悄对宁玺说:“以前,我打比赛,一累得不行,他们会喊你的名字。”
  “我怎么没听见过?”宁玺嘴硬。
  行骋嘴角没忍住勾起来了,又说:“暗恋不都是在当事人不在的时候,才起哄吗。”
  明恋他也做过了,当初任眉天天上课揪著他,动不动就说要给宁玺打小报告,行骋像被戴了紧箍咒似的,立刻坐正,抄起笔记本就写黑板上的公式,当然,三天打网晒一百天的鱼,后边儿专心明恋去了,还真影响了他学习。
  他们班主任还教育过,你们高中,要么好好谈个恋爱,要么好好考个大学,不学无术吊儿郎当,没个正经样子,白白浪费三年做什么?
  行骋觉得幸运,还好没浪费,恋爱谈了,大学也一定考得上。
  宁玺就这么趴在他背上,难得温顺而服帖,没有板起脸,没有冷著眼,只是用脸蹭他的校服,再评价一句,行骋,你那只螃蟹呢?
  初中画校服后边儿那只螃蟹,表示你横行霸道的,现在不画了?
  “那是蝎子,寓意是你,我再强调一遍,”行骋喘著气,“不过反正现在都搞对象了,我直接写你名字成吗?”
  宁玺嘀咕:“你怎么不画我脸啊。”
  “侧脸、正脸、仰头,连高……”
  他嘴巴一下被宁玺使劲儿摀住,“你要不要脸!”
  “都有你了,我要脸干嘛?”行骋回嘴。
  等行骋把那“潮”字儿给消化了,又继续说:“你哪个样子都好看,你让我画哪个?”
  宁玺趴他背上,心里要乐死,还是严肃道:“你去安个LED屏,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循环播放。”
  一听他哥讲这话逗自己,行骋恨不得能把他哥抱怀里揉成团蹂‘躏,咬著牙说:“安,我他妈今天就安!”
  最后一段儿路,行骋实在累,没坚持下去,感觉他哥都要滑溜儿下去了,才不舍地放下来,宁玺站在小区不远处的街角,又看著行骋跑得像风中一匹狼,折回去拿自己的行李箱。
  两个人几乎是摸黑跑进楼道,灯都没给一嗓子吼亮,扒在门缝边,行骋手忙脚乱地从自己书包里掏钥匙,这钥匙是宁玺走之前留给他的,他一直带在身上,想起来了,偶尔进去坐坐。
  他插锁插得急,弄几次弄不进去,宁玺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夺过来开了门,伸手去掐他:“没见过你这么饥渴的。”
  行骋跟著挤进来脱鞋,终于到了没人的地儿,摁著宁玺的额头就亲,亲完还贫嘴:“什么啊,我送你回家的目的很单纯。”
  去年行骋挤在这处扇自己耳光的情景历历在目,宁玺忍不住问:“你自己扇自己耳光扇上瘾了?”
  行骋倒不以为意,“你要不要再试试看我下手狠不狠……”
  “行了!”宁玺推他一把。
  紧接著,宁玺却又靠上前,侧过脸,闭上了眼,眯起眼笑道:“你亲吧。”
  两个人摸黑在房间里疯闹一阵,行骋从衣柜里拎了件大衣出来给宁玺披上,牵著手出门儿去小区外面的连锁超市找地方充了水电费,再添了些生活用品,另外,依旧是带著那两罐汽水儿,慢悠悠又晃回了家里。
  宁玺回来第一晚,也知道行骋家里了解了他俩的事,对他来说“于心有愧”,不太好意思把行骋留下来,只得以累了为借口,待两个人收拾好房间,卫生也弄完之后,才催著行骋回了家。
  晚上这一次的觉睡得舒坦,他一个人躺在床上,闭上眼,却满脑子都是行骋那会儿翻进窗户,蹲在他床边,脱衣服或是穿衣服,连趴书桌上写字的姿势,都还挺顺眼。
  回来的第二天,宁玺一大早给妈妈打了个电话,那边儿接线的是大姨,说转了院,要去看的话,得坐公交车多少路,再换乘,下了站坐个小三轮,五块钱就到了。
  走了一学期,宁玺妈妈很少给宁玺打电话,宁玺每周打过去也是不接,偶尔接那么一两次,也是说“都好”“都好”,便挂断了电话。
  那天宁玺拿著手机在窗边儿站了很久,才给应与臣发了短信,说今天怕是没办法赴约了,要去一趟城周边的医院,妈妈生病了。
  应与臣说要一起去看,问他捎不捎上行骋,宁玺只说他要念书,一大早就看到行骋背著书包出门了,天都没亮,手上拿了盒奶,衣服也穿得不够,估计得被冻著。
  大姨电话一来,说是离了婚,他那个开著二手小宝马的后爸带著弟弟走了,估计下了哪个周边卫星镇去,没待在市里,宁玺完全愣住,他没听见半点风声,每个月那点儿生活费虽然不多,但还是照常往卡上打,得了病这事儿,没人跟他提,他也没想到过。
  或许是那边听筒的电流声大,宁玺费劲儿地听,大姨在那边拿著电话一阵吆喝,倒像丝毫不觉得是自己的妹妹:“你是不晓得你妈妈,宫‘颈癌嘛,之前就说身体不舒服,去检查的时候,都中后期了,没活头!”
  宁玺瞬间没了话语,只得生硬地问:“哪个医院?我打车来。”
  大姨像是在吃饭,那边儿市场吵闹得过分,拿著电话也恼,但还是免不了对侄子一顿叨叨:“地址我发你微信上!嗳,宁玺,你们家出了个北大的,不得了啊,你妈妈收那么多红包,都不晓得拿出来治病哦?说是只能活半年了,没得治,她男人嫌嘛,说是她私生活不检点……”
  “别说了,”宁玺强硬地打断她难以入耳的话语,“我过去。”
  宁玺二十一年来对“母爱”的理解太过于复杂。
  他眼瞧著母亲再婚,脱离他的生活,再到有了自己的家庭,后来偶尔的关心与问候,虽然很小也很少,但还是抓紧了宁玺那一处敏感的神经,每每一被碰到,就好似陈年旧伤,往上浇酒精,洒盐,都抵不得这种痛楚。
  宁玺还记得,他小时候,捧了碗水果刨冰站在家门前,小行骋拎著小汽车模型飞奔过去,又慢慢倒退回来,一副小大人做派,正色道:“宁玺哥哥,我妈说这个凉胃,你别吃太多!”
  他当时傻在那儿,点了点头,还是埋著头吃。
  这种东西,对小孩儿的胃来说,或许确实是不好,但宁玺就是忍不住想多尝几口,这还是妈妈给他买的。
  宁玺的心太软了,也只为他在乎的人柔软。
  就像长这么大所接触过的人,“对他好”与“不好”,他都明明白白,但只要一扯上亲情,这个界限便变得模糊不清。
  他渴望而畏惧,同时承担著这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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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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