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伴侣》by巫芸 - 第31页

  
  下午秦臻和陆云起都有课,三节课结束后两人匆匆赶回家,开始准备晚餐。
  因为晚上会来的人很多,所以晚餐要做的菜也就很多,秦臻将大号的电饭锅拿出来,淘好米插上电,然后帮著陆云起洗菜切菜。鉴于陆云起是家里唯一的大厨,所以所有的菜都是由他负责,秦臻心疼他,就尽可能地帮他做其他的事,这几年两人渐渐习惯了这样的分工,效率很高,没多久就弄出了三四道菜出来。
  到六点,赵谦他们就陆续到了。
  来得最早的是杜林一家,他和戚兰带著两个小家伙,显然是刚从幼儿园接了孩子就过来了,秦臻给他们开了门就回了厨房,都是老朋友了,彼此间都不必客套。
  两个小家伙一进门就往厨房跑,杜林和戚兰连忙一人拉住一个,以免这两个小家伙一下子扑到正在炒菜的陆云起身上去。陆云起一边翻炒著锅里的青豆一边笑著跟他们打招呼:“杜哥,戚兰姐。娃娃和宝宝也来啦!”
  娃娃和宝宝是这对龙凤胎的小名,娃娃是姐姐,宝宝是弟弟,两个人性子很像,都十分活泼可爱。他们俩都跟喜欢陆云起,这也是杜林和戚兰到得这么早的原因之一,因此,听到陆云起叫自己,两个小家伙就异口同声地喊:“小陆叔叔!”声音甜得不得了。
  杜林对自家这两个孩子十分了解,所以他将孩子交给戚兰,走到厨房里问:“要帮忙吗?”
  陆云起摇摇头,将做好的青豆炒肉用盘子盛好交给他:“帮我端出去就行。”
  没多久门铃又响,这回来的是赵谦和吴青青。
  吴青青一看到两个小家伙就母爱氾滥,跑过去抱著他们俩一人亲了一口,两个小家伙乖乖叫了声干妈,小眼神又往厨房里飘。吴青青了然地看了眼厨房里忙碌的两人,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问:“是不是想让小陆叔叔出来陪你们玩啊?”
  两个小家伙立刻点头,让戚兰看了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吴青青道:“来,亲一个。”两个小家伙就毫不犹豫地一人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身负众望的吴青青站起身来,跟戚兰使了个眼色,大步往厨房里走去:“在做什么好菜呢?!”说著,她在厨房里扫视了一眼,看到秦臻手上的东西,顿时眼睛一亮:“笋干?!你居然有这个!”
  秦臻手上动作不停,回答:“今天在早市上看到,就买了。”
  吴青青就开始摩拳擦掌:“这个菜不如我来做吧?我可是特意跟著我妈学过的,保证做出来是正宗的家乡味!”
  陆云起被她盯著,有些哭笑不得,做完一个菜后就将锅铲交给她:“你炒完这个菜再叫我。”
  吴青青挥挥手:“搞那么麻烦干什么,我都一起炒了就是了。”
  戚兰见状也走过去,对秦臻道:“正好你也去休息一下吧,我来给青青做副手。”
  吴青青也道:“对对对!我正好跟戚兰聊些姑娘家的私房话,你们两个大男人都快出去出去!”
  秦臻只好放下手中刀具,和陆云起一起把厨房让给她们俩。
  陆云起已出厨房,娃娃和宝宝就跑了过来,两个小家伙分别抱住他的左、右腿,让他迈不动步子。秦臻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迳直去客厅和赵谦杜林聊天去了,陆云起只好蹲下来问:“你们两个今天想玩什么啊?”
  没多久郑凯和米白也来了,米白童心未泯,见陆云起在给小家伙讲故事,就跑过去捣乱,郑凯跟秦臻他们打过招呼后就跟了过去,倚在门口含笑看他们玩闹。
  等吴青青和戚兰把剩下的饭菜做好,孙敬和钱宁才姗姗来迟,一群人到餐厅坐下,钱宁看著一桌的菜,问:“都是自己做的?”
  秦臻点点头:“青青和戚兰都帮忙做了几个。”
  钱宁转头严肃地对陆云起说:“下回就别做这么多菜了,叫外卖就好,别累著了。”
  杜林立刻就乐了:“哟,难道你小子做过菜?”
  钱宁哼了一声,没理他。陆云起解释:“这不是忙过了,最近比较闲嘛。”
  吃完饭,陆云起将中午做好放到冰箱里的雪媚娘端出来。
  他一共做了两盘,每盘九个,红色盘子装的九个都是香蕉味的,小巧圆润,模样可爱,绿色盘子里的前两排的外皮都是滑溜溜的,和红色盘子里的张地一样,只有最后一排的顶上都用牙签花了朵简单的花,样式并不好看,只是做为区别罢了。
  两个小家伙看著盘子里的点心都有些迫不及待,但还是懂事地等母亲拿了放到自己手里,米白捻起一个咬了一半,看了看里面的果粒:“这是……火龙果?”
  陆云起|点头:“怎么样?”
  米白把剩下半个塞到郑凯嘴里,自己又动手拿了第二个:“好吃!”
  他们这里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嗜好甜点,但因为两个小家伙喜欢,这两盘雪媚娘就成了陆云起和秦臻家的固定节目。在座的每人吃了一个,馀下的就是女士和孩子的份了,两个小家伙吃得一脸满足,临走还拉著陆云起依依不舍。
  等将人都送走,陆云起回到客厅,看到绿色盘子里馀下的三个带花的雪媚娘,问秦臻:“怎么不吃?”这是他专门给秦臻做的,里面包的是万年不变的芒果馅,其他人都心知肚明不会去碰。
  秦臻摸摸肚子:“晚上吃太多了,吃不下。”
  陆云起失笑:“那就先放回冰箱里吧,留著你明天吃。”
  第二天陆云起才想起昨晚忘记问其他人要不要一起去檀香寺了,秦臻倒是没什么在意,说两个人去也是一样的。陆云起把车开到檀香寺门口,秦臻先下个去买门票,陆云起找个了车位把车停了,再到检票口去寻秦臻。
  檀香寺并不似其他寺庙那样以求愿灵验而闻名,它的大部分香火都来自于满寺的金菊丹桂,每年的秋季是它的人流高峰期,不少人会在周末来这里赏花,重阳节和中秋节寺里都会有相应的活动。
  陆云起和秦臻过了检票口往里走,因为人多怕走散,就自然而然地牵了手。不少游客会在赏花的同时也拜拜佛,所以几座殿堂附近人很多,陆云起和秦臻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就挑了条偏僻的小路慢慢散步。
  空气里弥漫著桂花的香味,浓郁却不呛人;小路两边的花坛里开满了一簇簇的菊花,有黄有橙,好不漂亮。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桂花树上挂了个鸟笼,里面那只不知是什么品种的鸟见到人,张开小嘴叫道:“你好!早上好!”
  陆云起听得有趣,跑过去逗它:“你叫什么名字?”
  那鸟听不懂这话,就偏偏头:“生日快乐!生日快乐!”
  陆云起不死心,又问:“你叫什么?”
  那鸟回答:“我爱你!我爱你!”
  秦臻在一旁乐得不行,挪谀道:“都跟你表白了,你还不赶紧回应几句?”
  陆云起转头看他:“回应什么?我都有对象了。我可是很专情的!”
  秦臻笑著斜他一眼:“是吗?”
  陆云起坏笑著回答:“不信你去问我家亲爱的?”
  秦臻脸上有些红,甩开他的手自己往前走,陆云起摸摸鼻子,赶紧追上去。两人在寺里逛了一个上午,中午吃的斋菜,吃完午饭陆云起又以消食为借口拉著秦臻到附近走了一圈,才和他一起回了家。
  过了几天,秦臻早上起床就看到陆云起把那个插花用的长颈玻璃花瓶拿了出来,装了水摆在餐桌上。见他起了,陆云起回过头道:“外面那朵花已经开了,你去剪吧。”
  秦臻点点头,拿著剪刀就出去了,好半天也没回。陆云起煮好早餐,到阳台上去找人,果然就见他蹲在那里,拿著剪刀还没动手。秦臻剪花总喜欢比划个老半天,试图让自己剪的每一个斜切口都和地面成四十五度角,陆云起对于他这个毛病有些无奈,但有时看著又觉得可爱。
  “早餐好了,你快些。”陆云起道。
  秦臻应声,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了手,这个了自以为最好的角度把花连著三两片叶子一起剪下,站起来递给陆云起:“送你了。”
  陆云起笑著接过去:“这算是送花表白?”
  秦臻也笑道:“这叫做娇花献美人。”
  陆云起笑著要去亲他,秦臻忙躲开:“我还没洗漱呢!”不过最后还是让陆云起如愿以偿地在他唇角亲了一下,然后两人才一起进了屋,秦臻去洗漱,陆云起将手上的花插到花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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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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