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国的一个礼拜后,参加了同学聚会。
说好的聚会主题是给我接风洗尘,实际是吹牛皮大赛。
吹著吹著,话题就绕到了我身上。
“方淮,你怎么都没变啊?”
“就是,你穿上校服还是原来的样子。”
“牛奶肌名不虚传啊。”
“……”
对于老同学们的玩笑话,我一律笑著回应。
大家都已经度过了大学四年生活,站上各种岗位,工作了一年,如今戴著自己选择的面具,混了一身在生活里摸爬滚打的酸甜苦辣咸味,复杂得很。
过去那些青涩纯真的人,事,物,早已掩于光阴。
谁又能真的把它一丝一缕的剥出来,扫掉落在上面的灰尘,露出原来模样?
不可能的。
都被时间给啃噬的坑坑洼洼了。
话题扯到了我的专业上面,再扯到我回国的原因,一个个的化身福尔摩斯,研究上了。
我放下酒杯,问班长要了一根烟。
“兄弟姐妹们,别扒了,没那么些复杂的原因,”我点燃烟,将打火机丢还给他,笑的很温柔,“就是想回来。”
那时候我跟我初恋的事儿,没有旁人知道。
在老师同学眼里,我只有一个跟我形影不离的玩伴,身边没有什么处得比较好的异性朋友。
都以为我不开窍,是早恋绝缘体。
所以现在他们听到我这样说,只当我是想家了,不会再乱七八糟的各种浮想联翩。
班长带头端著酒杯站起来,“好了好了好了,有缘千里来相会,欢迎我们方淮同学回国!”
话音刚落,酒杯尚未碰上,包厢的门就被推开了。
门口立著一个高大的身影,背著光,看不清轮廓,那身强大的气场率先释放了出来。
众人里有一声惊呼,“是霍时安!”
紧接著,包厢里整个沸腾。
我心头颇有几分感慨,半小时前我过来时,他们都没这么激烈的欢迎。
果然大明星就是大明星。
出国不是去外太空,国内的动向我多多少少都有留意。
两年前,霍时安进了娱乐圈。
两年过去,他已是那个圈子里的顶级流量。
不是我对他特别关注,实在是霍时安的影响力太大了,从我下飞机到公寓,到处都是他的广告牌,整的跟一路同行似的。
我站在角落里,隔著人群望去。
口罩,鸭舌帽,独身一人,是出席同学聚会的架势。
霍时安是全场的焦点,老同学们争先恐后的抢著跟他叙旧,其中不缺求拍照签名的。
似乎他的心情很不错,所有要求都一一答应。
只是迟迟没摘口罩。
我没想在这样嘈杂的场合再见我的初恋。
班长说敲了他好几回都没得到回应,认为他的所有社交平台账号都交给团队管理了,不会过来的。
就因为这样,我才答应前来。
我不是胆小鬼,就是怕见了面,两个人尴尬的没话说。
那真的就是所谓的相见不如怀念。
班长喊我的名字,我下意识找地儿躲。
想想又没必要,当年我没给霍时安戴绿帽子,我跟他是在人生的路口走岔了。
嗯,对,是的,只是走岔了,越走越远,各自安好。
不存在谁背叛谁。
这么一想,我觉得我应该坦然接受岁月的变迁。
于是我一手夹著烟,一手端著酒杯,迈著平稳的步子,一步步走向人群中的焦点,微笑著跟他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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