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艺术节
和林籁“绝交”,王乐乐很低落,持续地低落。他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实上心情也并非真的难过,然而就是干什么事情都不能提起精神,心口堵得慌。
他妹妹最近要参加班会的节目演出,负责一个舞蹈的编排,天天在家里一哒哒二哒哒地喊节奏,王乐乐看个电视都会被她强行关掉,说影响她的思路。
王乐乐的妹妹很羡慕王乐乐高中的艺术节,学校会借用礼堂来给学生们表演,不像她们的班会,只能把讲台推到一边,利用教室前方的一亩三分地做舞台。
冬天降临,高二这年的艺术节又要来了,学校里各个班级正如火如荼地彩排。王乐乐想起去年的艺术节,林籁用钢琴弹奏出幽美的曲子,灯光打得他西装漆黑,衬衫雪白。他是那样的一本正经、严肃、安静,和自己隔着人山人海的距离。
至于陆雪岭,王乐乐懒得回忆,自动格式化那段记忆。
但是林籁却不能忘掉。陆雪岭弹唱的一幕,深深刻进他的脑海,几成定格。他心里的陆雪岭好像永远是长发马尾。以至于陆雪岭天天在他身旁,他也没法完全将他与记忆重合。短发的陆雪岭时常在形象上令林籁陌生,他有时感觉那是最帅的男孩,有时又感觉是最漂亮的假小子。他当然也喜欢现在的陆雪岭,更加具体,有实在感的一个人,而不是只能远观的一副漂亮的画。
今年高二(1)的节目原本设想是反串的天鹅湖舞台剧,林籁被选中去演白天鹅。结果剧本和选角还在筹备中,就传来胡老太的天音,说不许反串。作为文艺委员的马婷婷气炸了,她为这个想法得意了很久,结果被胡老太一句话就否决了。
几个班干部坐在一起讨论要换什么节目,林籁的意见就是我没有想法,全部同意你们的建议。于是几个女生七嘴八舌,讲了一个多小时都毫无建树。林籁说叫陆雪岭唱歌算了,他去年不是全校二等奖么。几个女生也决定要利用陆雪岭给自己班造势,但仍然认为仅仅唱歌不够表现高二(1)的个性。叽叽喳喳半天,一个女生一拍桌子:“有了!Lisa会学女声唱歌对不对?主公,你和他情歌对唱。”
林籁正在喝水,一口水差点喷出来:“我不会唱歌!”
女生拍桌拍出了气势:“就你,不是你就没效果了!不会让Lisa教!”
王乐乐那天正好是值日生,放学要留下来扫地。他和另一个值日生在扫地时,就听说一班在艺术节彩排,王乐乐一听说是陆雪岭就想翻白眼,但是又听说了钢琴王子,情不自禁地又感了兴趣。另一个值日生不断催促他,他们扫完地关窗关门,从教室出来,就看见走廊尽头的一班门口挤满了人。
“快走!”那个值日生催促王乐乐。王乐乐的脚刚好,心想我快什么快。
临近一班门口,他就听见了歌声。一班的门窗都是关着的,即使这样也不能掩盖其他班同学们八卦的决心,一个个光明正大的扒门扒窗想要一看究竟。
一班的教室后门出来一个人,于是开启的门立刻被门外的人占据了。前面走来一个女生想要赶人,但是势单力薄没有成功。王乐乐的同学反应快,拉着王乐乐就在后门处占据了有利地形。
然后王乐乐就看到了令他纠结的画面。
林籁和陆雪岭面向教室后方各坐在一张第一排的课桌上,每人手上各拿了几页文档纸。一班的文艺积极分子和一些留下来的围观群众零零落落地坐在教室里。
马婷婷挥着手上的文档纸:“不对不对不对,这一段是合唱。主公你唱完‘从未走远’,直接要跟下一句‘只是因为在人群中’balabala,明白吗?从头再来一遍。”
接受了马婷婷的指教,林籁无奈地看了一眼陆雪岭,陆雪岭朝他嫣然一笑。他们低头去看纸。
他们唱的是《传奇》,一首完整的歌硬是被马婷婷等人拆成了对唱的歌曲,陆雪岭先第一句,林籁第二句,陆雪岭第三句,林籁第四句这样交替。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空旷的教室里,仿佛是十二三岁的早熟萝莉的歌声响起,同学们没人说话,都盯紧了陆雪岭的口型,没人知道他怎么发出这样的声音。“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林籁但很放得开,变声期过后的男生是醇厚温柔的声音。还是清灵的少女音:“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马婷婷大挥手:“对视!对视!”林籁转头看向陆雪岭,尝试去接触对方的眼神:“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他们配合得很好,即使林籁很业余,也有充沛的感情来补足。他一直很自信,不畏惧展示自己,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心田。他觉得这些女人把歌选得很准,他即使闭着眼睛大声唱来,脑中也会出现陆雪岭的身影。和陆雪岭一起唱这个歌,对他来说是一种幸福。
马婷婷指挥家似的一震双手,林籁和陆雪岭的眼神交汇了: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假作真时真亦假,林籁愿意把这一刻的歌词当真,天长地久。
王乐乐靠在后门,眼泪扑倏倏地掉下来,完全控制不住。他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哭。这些眼泪是这样安静,这样汹涌,他拼命地悄悄地用手背去擦,唯恐被身边的同学发现。然而,眼泪止不住,就像水龙头坏了。王乐乐觉得莫名其妙。
他知道自己是伤心的,但是此刻心痛却并不明显,流泪就像是身体本能的反应,不受他的心灵控制。他知道林籁喜欢陆雪岭,但他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真正并肩的样子,这样的默契,这样的和谐,这样的耀眼。如果他们是日月,自己就是黯淡的星辰,彼此间还隔着光年远的距离。
王乐乐从来不自卑,他知道自己不出挑,可是清秀的外貌、合适的身高体型和殷实的家境让他在硬件上没有任何输人的地方,他性格大方随和,人缘也不错,除了成绩差点而已。可是成绩不是重点,王乐乐很清楚,陆雪岭成绩比自己更差。
即使到现在,王乐乐依然没有感觉到自卑,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嫉妒。陆雪岭没有嚣张得不可一世,也没有高调得载歌载舞,但就是能够吸引到周围的人众星捧月。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天之骄子,世界上的每个角落或许都有,但出现在自己身边就会让人难以忍受。
如果林籁不爱他,王乐乐不会去嫉妒陆雪岭,他不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人。何况你让他去成为陆雪岭那样永远在聚光灯下的角色,他也怕,也懒,也不愿意。
可是,林籁喜欢。他的选择让自己一败涂地。
一遍唱完,教室里外欢声雷动,热烈得不像一场简陋的彩排。王乐乐转身就跑,他要在同学回过头发现他满脸擦不尽的泪痕之前跑得无影无踪。
在学校门口等了十来分钟,他等到了开车来接他的姑妈。脚刚好,家里不让骑自行车,下班的姑妈就顺道弯一下,送他回家。
驾驶座上的姑妈看了他一眼:“眼睛怎么了?”
王乐乐的眼睛红得像兔子。他已经平静下来了,和姑妈说没什么。
他姑妈也是传奇,四十多岁有房有车,依然单身。她曾经在大学有过一个男友,多年长跑,分手后就再没找过别人。这样的感情,大约就叫做曾经沧海。
王乐乐没有沧海。他还太年轻,还没有被爱伤害过。他还敢爱。尽管现在这个对象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如意,他也没打算放弃。
林籁迟早有一天会发现,陆雪岭是镜中花、水中月。他要站在林籁背后,看到此人后悔的那一天。
第二十一章 贵人
这一天晚上,王乐乐在自家的写字台前坐了很久,他没写作业,只是坐着。下午放学后的事不断在脑中回放,千头万绪。
他妹妹端着一盆西瓜走进来,一边自己在咬着一片:“爸爸切的西瓜。”她往王乐乐的空空如也的桌面上望了一眼:“你没做作业啊?”然后她扭头就冲门外喊:“爸爸!王乐乐又在发呆!一个字也没写!”
然后她小大人似的教育王乐乐道:“明年就要高考的人了,一点紧迫感也没有,整天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成绩又这么差!人家说,做哥哥的要给妹妹树榜样,你这么搞,好像我是你的姐姐!你才是我弟弟!”
王乐乐不和她计较,拿了一片西瓜。可妹妹走后,他又突然感觉到了憋屈。前所未有的挫折感包围了他,先不说那明确失败的感情,单说这个哥哥就做得完全没有样子。
在王乐乐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分开了。父亲再婚组成家庭,生下了这个妹妹。继母对他一般,明显地是对亲生女儿更好些,但父亲相当地一视同仁。家里的经济大权在父亲手里,所以王乐乐的日子不至于艰难,家庭关系也算得上融洽。
王乐乐从小自我催眠,凡事不要和妹妹攀比,不要在意继母在细节上的态度。而这么做的直接后果,就是他对于妹妹没有了竞争心。他读小学四年级时,妹妹第一次拿回双百分的考卷,给了他很深的刺激,但这种刺激似乎是一次性的,王乐乐很快就习惯了。
现在他坐在桌前啃西瓜,妹妹刚才的“教训”在他耳边回放。他突然不甘心起来。
王乐乐除了成绩,没有比别人差的地方。可是就是因为成绩,胡菊芬可以公然骂他,林籁可以说他蠢,妹妹可以鄙视他,曾经的一班的同学、他逢年过节遇到的亲戚朋友,尽管不说,心里有意无意都会看轻他。在学生时代,判别一个人是否优秀实在太容易了,唯成绩而已。
靖成中学整体没有什么学习气氛,让他温水煮青蛙般更无危机感,被胡菊芬踢出一班后更加。
王乐乐还真的没有在意过成绩。他说我努力了结果不是我可以控制的,至于别人的看法,只要不把手指戳到他脸上,他大约也不会有什么触动。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忽然有了一个疑问,自己为什么要默认成绩差这个事实?为什么同样坐在一个班级里学习,有的人就会考得好,有的人就考不好?那些成绩好的人就一定高人一等吗?就拿他妹妹来说,十三四岁的人了在家里从不拖地洗碗,连内衣裤都是她妈帮着洗,可就因为她成绩好,所以所有人都赞美她?
如果自己成绩好,王乐乐想,如果他成绩好,他妹妹对他绝对不是现在的态度。或许会更充满敌意,但仇视总比轻视来得好。
更重要的,如果他成绩好,他就有比现在更足十倍的底气去看林籁。林籁对自己的随和与亲切,是基于对自己“无害”的认知,但如果他们之间不再亲近了,王乐乐想让林籁的优越感也消失。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王乐乐忽然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雀跃,似乎一瞬间全身的担子都轻了,像卸了磨的小驴满身力量随时可以撒蹄子欢跑。成绩好的王乐乐,这种展望多令人兴奋!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种种美丽的设想,在王乐乐兴致勃勃洗完手回到房间郑重摊开本子看一道题时,戛然而止。
题目依然是这样熟悉而讨厌,各种公式定理照旧在脑中隐约闪烁,纠结不明。王乐乐出去喝了几口凉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天晚上他坚持学习,和自己做斗争,而且做出了新意。他认为是卧室太过熟悉和休闲的环境导致他看不进书,所以要效仿凿壁借光、悬梁刺股的古人,给自己增加一点难度。
在家人睡下后,他拖了小桌小凳小台灯到厨房,拧一盏明黄的灯光,照亮这一片并不宽敞的空间。他在这里获得了安全感。
他在夜深人静的厨房看了好几个小时的功课,不会和有疑问的地方一一圈出来,等到有鸟雀在天井的平台上叽叽喳喳,他收拾东西回到床上,一下子就睡着了。
连续几天的睡眠不足让他感到了疲劳,他觉得不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是自己的学习方法有问题。回想林籁以前教他题目时曾经对他的评价,是认为他在掌握知识点方面很不求甚解。什么才叫求甚解,王乐乐不是很明白。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对他爸爸说,想要找个家教,帮他解答题目。
对于这一要求,王爸爸感觉很惊奇,既而觉得很惊喜,因为儿子居然主动要学习了。
萧君才就是在这样的机缘下来到王乐乐家的。
她今年大二,是当地最好的D大学生。比较巧合的是,她同样出身包谷地区,是靖成中学兄弟学校思源中学的毕业生。思源中学和靖成中学是一对难兄难弟,在校风成绩上都半斤八两。萧君才毕业那年,以年级第一的成绩进入D大,从此以暴发户姿态晋身上层阶级。
所以她对靖成中学的王乐乐,是有很多话要说。
起初第一次家教,因为互不了解,她也拿出了女孩子的矜持,规规矩矩地帮王乐乐解答了两个小时的习题,拿了当天的家教费就走了。但是第二次家教,她开始原形毕露,因为发现上周和王乐乐解释过的知识点等于白讲,这孩子照错不误。
萧君才有种自信,就是感觉自己无所不能,她真不信只要她愿意教,还会有人学不会。她和王乐乐讲一道数学题,唾沫横飞地讲了半天,王乐乐伸出一只手:“慢着!”然后王乐乐自顾自地开始用手指右上、左上、左下、右下地点了一遍,嘴里喃喃道:“第一象限、第二象限、第三象限、第四象限。好了,你继续讲。”
萧君才崩溃了。不能理解为啥有人读到高二,连最基础的象限位置还要用手指点一遍,这在她眼里就和十以内加减法运算要用到手指一样低能。
这天两小时课结束,萧君才觉得自己有必要给王乐乐洗洗脑子。
她开始忆苦思甜,讲自己的奋斗史。讲自己从小是如何不愿意在成绩上落人下风,讲自己头上始终有尖子生压着的不甘心,最后讲到自己如何在高考的时候一举反身,扬眉吐气地以高了第二名十多分的成绩毕业。
“王乐乐,你是男孩子,对自己要求更加要高啊!”萧君才痛心疾首地说,“你看这个象限问题,你学了两年还要用手点,你和我说你天天功课做到两三点,有什么用?这不是笨,这是不用心。当然你确实不聪明,但是笨鸟要先飞嘛!我也不是最聪明的,我做题目一直很慢,但我就能考得比他们好。高中的内容一点也不难,每科的知识点数来数去就那点,你说你语文不差,那更好办。你搞好数学和英语,等分科后把物理化学一扔,你可以脱胎换骨啊!”
王乐乐悉心接受教诲,觉得这话比老师、家长讲的都要中肯得多。大概是因为萧君才是过来人,而且和自己没有利害关系。
王乐乐在改造自己的同时,高二(1)班的同学都在纠结艺术节的事情。因为对于那个“情歌对唱”,胡菊芬已经到了震怒的地步,她没想到自己在否决了什么反串“天鹅湖”舞台剧后,他们还敢搞什么情歌,而且还是两个男生唱。最重要的是,马婷婷敢事先敷衍她,只说改了唱歌。
她把马婷婷、林籁和陆雪岭叫到办公室,骂了足足一个多钟头。期间陆雪岭原来在八班的班主任在办公室走进走出,朝陆雪岭做了好几次同情的鬼脸。
在把马婷婷骂哭以后,她掉转枪头面向陆雪岭,提高声音道:“我警告你,不要一颗老鼠屎坏了我们一班整锅汤!你自己的位置自己摆摆正!让你和班长坐,是希望他可以给你好的影响,不管怎么说是老师放弃没有你,结果你还把我班长给带坏了!你说我能怎么办,最后一排给你一个单独的位子,你和垃圾桶去坐好了!要不要?”
林籁听不下去,全班的同学中,他可能是仅有的不怕胡菊芬的人:“胡老师,这个节目是我们求陆雪岭参加的……”
胡菊芬朝自己的班长瞪出了铜铃似的大眼:“你闭嘴!我和你说话了吗?我只是在说这件事吗?你自己看看你的期中考试和测验成绩,你多久没有拿第一了!你自己魂灵在哪里你自己清楚!我等下会找你算账的!”
然后她别转枪头继续扫射陆雪岭,一直射到下一节课的上课铃响。
胡菊芬意犹未尽地踩了刹车:“下节什么课?语文?你们两个先回去,林籁留下!”
马婷婷的泪痕已经干了,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她一瘪嘴差点又要哭:“对不起。”陆雪岭也很暴躁:“关你什么事,是她神经病。”马婷婷觉得神经病一词还用轻了:“对,老神经病,没吃药!”
林籁留下来,以为自己要遭受单独迫害,结果胡菊芬去了两个阶级敌人,对他的态度一下子缓和了。她恩威并重地跟林籁强调了要保证成绩,又旁敲侧击地打探了他和陆雪岭的关系,最后下通牒似的表示,林籁必须要拿到期末的第一,不然就撤班长的职。
高二(1)班的艺术节,最后表演的节目是胡菊芬钦点的舞蹈“绣红旗”。四个文艺骨干紧急编舞,从体育部借来了升旗用的国旗,又集体网购了民国服装。演出那天马婷婷一身蓝布旗袍并往自己脖子上围了一根红围巾,和三个小姐妹一起做苦大仇恨状。最后评奖,该节目名落孙山,把胡菊芬气得不行,直骂评审没有眼光。
第二十二章 新女友
十二月的尾巴,阿杰的孩子在林籁母亲的医院里降生了,是一个非常可爱的足月的女孩子,小小的脸上红而干净,不像别的新生儿满脸奶癣。孩子出生的那天,林籁、陆雪岭、高小明放学后一起去了医院。林籁问阿杰孩子叫什么名字,阿杰很喜悦地告诉他,他们给孩子起名叫王麒雨。林籁听了,口上恭维,心里却不以为然,认为这名字普通平庸,毫无一点内涵韵致。不过,鉴于她父母的文化水平,名字一事也不能强求。
陆雪岭是要和高小明一起走的,为了不至于与他们同出医院后显得自己一个人孤单,林籁借口要在母亲那里多待一会儿。陆雪岭和高小明便走了。林籁的母亲当夜总值班并不回家,嫌儿子碍手碍脚便催促他回家。
林籁很不愿意回家,因为家里没有人。
林籁的父亲是一个出租车司机,这天轮到晚班,出车去。这是个不平衡的家庭,妻子事业有成是一名医院的副院长,而丈夫则两班倒地开着一辆破普桑,每月给公司交很多的份子钱。
这样的家庭,除非丈夫敦厚妻子温柔,否则阴盛阳衰很难和平。林籁家就是这样。父亲因为自卑等原因对林籁的母亲多有不满,许多年前曾经出轨,到现在也很难说已经改邪归正……他过度自由的上班时间让他有很多机会在外面沾花惹草。面容俊朗而慷慨健谈的出租车司机对社会底层的女性总是很有吸引力,连林籁大学毕业的母亲当初也将芳心许在了这片海市蜃楼中。
王乐乐和萧君才的补课仍然周复一周,但萧君才方面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她愿意花周六一整天的时间在王乐乐家为他补习,而且只照常收取两个小时的费用。王乐乐父亲过意不去,最终双方协商,决定付四个小时的费用。
萧君才似乎没把他们当成学生家教和客户的关系,而是自作主张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不计得损的姐姐,要将后进的弟弟死拖活拽上岸。她对王乐乐说,她从前补课过的两个学生,都是浪费父母钱财的傻叉。“你不知道,我给他上两个小时课,他倒有一大半的时间要拉着我聊球赛聊动画片,我拿他父母钱的时候都很惭愧,索性就不去他家做家教了。”
她说这话的目的,是要鼓励王乐乐好好补课,不要辜负父母的钱财。
萧君才并非天生教书育人的奇材,也不是一个大公无私的人。她对王乐乐的好是有私心的,短短一个月的相处,让她非常地喜欢王乐乐。在她看来,王乐乐漂亮,隐忍,温和,还带着一点小小的狡黠,这是现在的男孩子里非常珍贵的品格,简直只有少女漫画里才有这种干净纯粹的少年了!萧君才对身边的男同学都失望已极,无论长得丑不丑,都有自大的通病!她最恨的就是男人的自以为是,那尊卑交融的德性完全没法看。
但是私心也到此为止,她比王乐乐大三岁,有女性的矜持。她不会幻想和一个小弟弟谈恋爱,她只是发自内心地欢喜着。
王乐乐的妹妹把萧君才当成了天敌。自幼成绩出众的她看见父亲对另一个女孩子赞不绝口时,妒意自然横生。她还太小,小到不懂得掩饰。重手重脚的关门,当面甩出冷言冷语的抱怨,都让萧君才有时甚至想拍案而起,给这小丫头一点教训。
但她毕竟多吃了这几年饭,有这点肚量,能把思和行分开。但她暗中挑拨,问王乐乐对妹妹的看法,王乐乐只说,别去管她。她又被王乐乐的气量折服,若是她自家有这样一个小妹,生活必然是鸡飞狗跳的了。
她决定教会王乐乐定语从句。从家中翻箱倒柜地找出昔日自己在重点高中补习班里的练习卷,萧君才利用课余时间亲手誊抄了一遍。
将覆盖各种题型的五百道定语从句习题放在王乐乐桌前,萧君才陪了王乐乐整整一天,反复解答每一个知识点。“这是重点中学老师总结的,我当初就是做完这些题,追着老师问清每一个错误后彻底掌握定语从句的,就花了一天时间。”她这么告诉王乐乐,相信他也能做到。
他们昏天黑地地做了一天的题目,讲解了一天,是真正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到星移斗转,王乐乐的父亲开车送萧君才回家。王乐乐坐在写字台前,看着被涂得很满的五颜六色的练习卷,心里非常地开心。尽管不能保证百分一百的正确率,但他确实明白了所有从句中最难的定语从句的用法了。
萧君才对他很好,王乐乐能感觉出来,但他没有自信到认为萧君才对自己有意思。他们彼此鸿沟横亘,她是名牌大学的天之骄女,他是垃圾中学的中等生,而且她还比他大了三岁。更重要的是,他天生地爱男生。
他们迎来了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结束的第二天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也是阿杰的女儿满月的日子。他叫上了乐队里的人,还有少数一些特别好的朋友,到家附近的公园里野餐。林籁也在受邀之列。
社会化的青年聚集让林籁感到了一点紧张,他们有些是玩底下摇滚的,样貌形态难免偏激奇特。有些看上去则非善类,一个自称靖成中学毕业的紫毛男子拍着林籁的膝盖告诉他,自己是他们洪校长的老熟人:“我以前每个星期都到老洪家吃饭,你要有什么要求,兄弟一句话的事情!”
林籁不喜欢他夸下的海口,也不喜欢这种江湖气。如果不是陆雪岭也来,他会婉拒阿杰的邀请。林籁对小婴儿的兴趣,并不像他表现出的那样热情。他的热情只是给那一个人的。
这次聚会,高小明带来了他的新女友。林籁感觉很微妙,仿佛高小明是特意要借这个场合,将自己的女友公之于众。然而他的女友实在是太特别了。
这是一个非常胖的女孩,目测有一百六七十斤。但与一般刻意遮丑的胖子不同,她又非常地自信于打扮。大冷的天气,她最外面罩的是一件粉黄粉绿的纱裙,一双着肉色丝袜的象腿从裙摆下伸出,双足上是玫瑰红的坡跟鞋。
即使被满脸的肉挤兑着,她依然有一双狭长的眼睛,去掉肉或者会是一双猫眼。她有挺翘的鼻子和红润的嘴唇。如果减肥成功,她或者会是一个大美人,可天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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