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对头
一开始陆雪岭拿了个帽子过来,被胡老太狂喷。后来不仅同学要分神,连任课老师都认为陆雪岭的脑袋太闪不可直视,胡老太才被迫妥协。原本林籁手贱,很想去摸摸陆雪岭的头,后来有了帽子遮挡,这雅兴方才淡去一点。
当时和王乐乐同桌,林籁从没费心过怎样与对方相处,仿佛一切都水到渠成。但是陆雪岭不一样,他待在林籁旁边,林籁视线都不知该往哪里落,仿佛陆雪岭周身都是禁区,非礼勿视。
冯剑鸣一开始也很老实,回头说废话的频率大减,可是几天后,他性格里活跃的因素占了上风,开始跃跃欲试地跟陆雪岭搭讪,从他以前初中是陆雪岭的隔壁班认识谁谁谁、又谁谁谁是他好哥们,最后他祭出了杀手锏,他的哥哥是许沁。
陆雪岭听他扯淡,连连点头:“我没听他说他弟弟在我们学校啊。”
林籁忍不住要拆冯剑鸣的台:“远房的表亲,要绕好几层关系的。”
冯剑鸣暗中剜了林籁一眼,对陆雪岭道:“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过,后来家离得比较远……”他才不说是对方造型越来越狂野之后养成了生人勿近的气质。
冯剑鸣咋咋呼呼的性格似乎赢得了陆雪岭的好感,有一天中午陆雪岭被人叫去吃饭,他问冯剑鸣要不要一起去他表哥也来,于是冯剑鸣很屁颠颠地问林籁要不要一起去。
林籁思想还未做出决定,嘴巴就代为回绝了。
平时林籁中午都和冯剑鸣一伙人吃饭,大多数时候去食堂,偶尔去馆子。今天冯剑鸣要跑,他对着剩下几个哥们也没有兴致,直接去找王乐乐了。
王乐乐对他来找自己吃饭感到很奇怪:“你干什么啊……”
林籁一个餐盘子放在面前,里面盖着方方正正的四两白饭。王乐乐又发感叹:“要死啊你吃这么多。”
王乐乐已经很有经验了,每次林籁要是出现抽风行为,那就是在白月光那里受了什么刺激。
“陆雪岭又怎么啦?”他试探着问。
林籁把筷子一顿:“你烦不烦整天陆雪岭陆雪岭的。”
王乐乐说:“哦,好,我烦。我看八成是人家不要和你吃饭你才来找我的。”
林籁不爽了:“谁说他不要和我吃饭了,是我不要和他吃饭!”
王乐乐问为什么呀。
林籁说因为我要和你吃饭。
王乐乐说啊呸谁信呀,开学这么多天今天第一次找我吃饭。
林籁说非得我来找你你不能来找我?
王乐乐说我怕坏了你的好事呗。
林籁就怒了,他说王乐乐你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把汤盆子扣你脑袋上?
王乐乐也不怕他,说哦就你有汤盆子啊我也有啊,大不了对扣好了。
林籁发现和王乐乐说话简直要拉低自己的智商水平。
和王乐乐对喷了一个中午,林籁轻松愉快地回了教室。等冯剑鸣和陆雪岭都回来了,他又不自在了。他把陆雪岭当日拒绝他去唱歌的邀请视为人生耻辱,所以秉持绝不主动的原则。陆雪岭不和他说话,他绝不主动开口。
可是陆雪岭并不是个话唠,对学习也没有兴趣,所以一天之内能主动对林籁说的话也很有限。其实按林籁的本心,他还是对陆雪岭很好奇,很愿意亲近对方。他就像只矜持的小狗,饿死不吃嗟来之食,但如果对方愿意用精致的小碗装上好吃的放到他面前,他还是愿意勉为其难大快朵颐的。
另一方面,王乐乐哀怨的气质见长。林籁还是每天用自行车驮他回家,而王乐乐最喜欢打听陆雪岭的消息,只要听到今天陆雪岭又被胡老太骂得灰头土脸,他就在后座哼哼哼哼地直乐。久而久之,林籁就只和他说陆雪岭的坏话,同时感觉自己快精分了。
第十四章 作弊的乐趣
高二第一次单元测验的时候,班里的气氛比较紧张,谁都怕自己落到最后几名,给胡菊芬留下拖后腿的刻板印象。
陆雪岭的风格和王乐乐很不一样。王乐乐经常是临收卷还在奋笔疾书,急的满脸通红,而陆雪岭做题速度极快,头一页卷子翻面比林籁还要早。于是林籁就吐血了,忍不住去看陆雪岭的卷子,不看还好一看他更吐血,能看到的选择题部分,陆雪岭和他没一道题是一样的。
林籁答完的时候,离收卷还有一刻钟。他搁了笔,发现陆雪岭也做完了,正穷极无聊地在卷子空白的地方涂井字格。林籁忍了又忍,又抬头望了望正在读报纸的胡菊芬,还是忍不住,在桌子下面踢了陆雪岭一脚。
然后他指了指自己卷面的选择题部分,把自己的卷子向中间推了一点。
结果陆雪岭扔过来一张小纸条:“看不清。”
林籁又抬头看了眼老太,一不做二不休,把自己的答案写在这张小纸条上扔了回去,还加了一句话:“别全抄,回头被老太看出来。”
收卷以后下课,陆雪岭没说话,单手撑着下巴看着林籁笑。林籁被他笑恼了说你干什么。
陆雪岭说我还以为你是胡菊芬的好孩子呢。
林籁很不屑地说:“把我当书呆子了?”
陆雪岭笑:“哪敢啊班长大人。”
林籁也不知道自己为啥要这么做,大概是不想看到陆雪岭在胡老太那里落一个凄惨的结局。他也很想不通自己的同情心。
在这次主动帮对方作弊后,林籁发现陆雪岭待他更和气一点了。林籁开始反省是不是自己先前架子端得太大,让陆雪岭对自己也有点无从下手。
有了选择题十几分的差别,陆雪岭勉强过了及格线。由于及格线下还有一些屈死鬼,胡菊芬也没能再涮他一把。
卷子发下来的那天,陆雪岭甩了一个NBA授权的正品护腕给林籁:“你打球么?这个给你吧。”
林籁发现这只护腕代表的队伍前两天刚把自己喜欢的队伍打趴,这种你死我亡的心情是非铁杆粉丝不能懂的。他心情复杂地拿起那护腕,把上面各种包装文字都阅读了一遍后,他发现自己忘了说谢谢。
这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前,高小明突然跑来找陆雪岭:“我今天到庄梦雅那次去一次,你自己回去。”
陆雪岭当即就不爽:“又去?”
高小明说:“她身体不舒服,有点发烧了,我过去看一下就回来。”
陆雪岭问几点,高小明说你哪儿那么多问题,我早点回来就是了。
高小明走后陆雪岭就一脸深沉想心事的表情,林籁刚才揣摩对话没揣摩出结果,问陆雪岭:“什么事啊?”
陆雪岭被他问回过神来,开始翻自己的包,翻了一会儿对林籁说:“我靠我没带钱。”这时上课铃响了,陆雪岭还想出教室,被林籁一把拽住了:“你太平点吧想被执勤的记名字么?”
陆雪岭老实坐了回来,对林籁说:“要不你借我一点钱吧,我一分钱都没带没法回家了。”
林籁一念闪过,问你家在哪儿。陆雪岭报了个路名,林籁沉吟道:“我顺路,我带你吧。”
陆雪岭没听明白,林籁解释自己骑车,陆雪岭说不用今天外面下雨他打车回去就好,林籁说就是因为下雨你上哪儿打车啊,门口这条路本来就不好打车。
陆雪岭说那我乘公交车啊,林籁说你带伞了么,陆雪岭说没带,林籁说你还是跟我走吧我肯定送你到家。
陆雪岭说不好太麻烦你了,林籁说不麻烦我一直带人的不带人我还不习惯。
上课的时候林籁给王乐乐发了条消息让他自己回去,王乐乐说你要干嘛,林籁说我今天班级里有点事。王乐乐说我等你好啦。林籁说我不知道要留到几点你早点回家。王乐乐说那你带伞了吗,林籁说带了你别操心。
因为知道林籁今天要留晚,所以放学了王乐乐也没急着走,磨蹭了二十分钟,他走到一班教室,发现班里剩下的几个人里没有林籁。他问有人看见林籁么,都说没看见。
王乐乐有点奇怪,下楼去校门口的车棚里找林籁的车,也没有找到。两个一班的老同学正好也来推车,王乐乐问林籁走了没,其中一个说好像是和陆雪岭一起走的。王乐乐就生气了,说你们确定吗?那人说不确定好像是。
王乐乐撑着伞往车站走,眼睛热热的想落泪珠子,被他强行摒住。他有种被林籁背叛的感觉,特别是林籁居然还骗他,说什么班级里有事要留下来。
他忍了又忍,没忍住,给林籁发短信:“你是不是和陆雪岭出去玩了?大雨天你们去哪里啊?”
他的消息到达林籁手机的时候,林籁正在大马路上,于是短信提示音就淹没在了风雨车马声里。
林籁耍帅,一手打伞一手骑车,陆雪岭很自然地单臂环住他的腰身。一开始林籁颇有点紧张,腰部的肌肉都收紧了,他突然有点想不起来王乐乐在后座时是抓的哪里,难不成他平衡能力绝佳可以脱手?
雨一直没小,他们也说不上话。到了陆雪岭指路的小区门口,陆雪岭说可以了,但林籁坚持要把他送到家。到了楼门口,陆雪岭跳下来,林籁很惭愧地发现陆雪岭的裤子湿得大概可以绞出水来,他还以为自己在前面好歹可以为后面挡掉一点雨。
因为他服务太周到,所以陆雪岭请他上楼坐一坐。林籁本想婉拒,可是天上忽然一团雨云过来,又砸下一阵暴雨。于是他只好跟着陆雪岭上楼,同时有种奇怪的感觉,他怎么突然就上陆雪岭的家了。
楼道很旧,是上了年代的老公房。林籁跟着陆雪岭走楼梯,问你父母在家么?陆雪岭说我爸妈在国外呢。林籁说那你一个人住啊?陆雪岭说没有我和同学还有他乐队里的人住一起。林籁心念一动:“高小明?”
陆雪岭很诧异地回头看他:“你认识他?”
林籁说:“因为他很有名。”他想了想,突然说:“上次……Metropolis音乐节我也去了,我看到你们了……没想到你也玩乐队。”
陆雪岭点点头:“原来你也去了,那我们学校那天去了好多人。”然后他纠正林籁的错误:“我是去帮忙的,一会儿你就可以看到他们主唱了。”
说话间他们到了四楼,门铃坏了,所以陆雪岭用力拍门:“阿杰哥哥!我回来了!”林籁对这个“家庭关系”颇为糊涂和好奇。
不一会儿一个高大的板寸帅哥来开门,林籁一眼就认出是音乐节那天上台的吉他手,他Solo的时候陆雪岭还捣乱来着。
这位叫阿杰的青年看到林籁愣了一下,问陆雪岭:“小明呢?”陆雪岭没好气道:“又去看女朋友了。”他跟阿杰介绍林籁:“我同学,我没伞他送我回来的。”
林籁在陆雪岭那里做客的时候,王乐乐闷闷不乐地回到家。他妹妹今年念初一,是个精明讨人嫌的三好学生。今天她数学又考了一百分,正在家中载歌载舞准备等父母下班归来就报喜。林籁今天也发了卷子,还差五分及格,就他自己而言是个正常发挥,但在妹妹的对比下就显得很惨淡。
妹妹霸占了客厅的电视机看动画片,王乐乐待在自己卧室准备写作业。可是作业本摊开又静不下心,窗外的雨丝带起他无限的哀愁。
他看了看手机,林籁还是没回复他。
王乐乐突然就生气了。他决定,他要学自行车!
林籁在陆雪岭那儿待了快一个小时,雨停了他才出来。那个开门的阿杰哥哥取代了陆雪岭把林籁送到楼下,发自内心地谢了又谢。因为林籁说,他妈妈在本市一家著名医院里工作,可以帮他的老婆安排剖腹产。
阿杰哥哥的老婆就是陆雪岭说的那个主唱,林籁刚才也见到了,挺着七个月的大肚子圆滚滚地躺在床上,虽然肢体和脸微微浮肿,但能看出原形是个长发飘飘的大美人。
在刚才的一小时里,林籁还知道这里并不是陆雪岭的家,而是阿杰和高小明合租的屋子。这个叫“天使论”的乐队原来的鼓手离开后,高小明就住进了这里,而陆雪岭纯粹是不想一个人住,所以空关了自己家跑来凑热闹的。
信息量太大,林籁一时处理不过来。高小明和陆雪岭从小学一年级起就是同学,到了高中才分到不同班,很熟悉是一定的,熟到陆雪岭可以跑去他家蹭房子。然后高小明还有女朋友,陆雪岭看上去又很不耐烦这女朋友,这里面有什么微妙的原因吗?
林籁觉得自己可以理解陆雪岭的心情。他初中最好的哥们儿,就是在他有女朋友之后变得很不高兴,最终疏远他的。好朋友有了更亲近的人,不爽是人之常情。
在湿滑的路面上林籁踩脚踏车踩成了风,他自以为很有理性地分析着陆雪岭对高小明的占有欲,却在潜意识里否认自己吃味。一直以来,他对高小明的评价一直很低,长着一头似乎永远不梳的发黄的乱毛,五官也算不得如何标准,只是身高体型还凑合,但那让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桀骜不驯的新生代民工。
他可以接受陆雪岭和这个人朦胧概念上的关系好,但一旦真的告诉他,陆雪岭和这人住在同一屋檐,陆雪岭比在乎自己在乎他时,林籁的心还是淹在了醋缸里。亏他今天还为和陆雪岭关系拉近了而高兴,和那民工一比可不就是个笑话么。
可是和从前不同,今天他偏偏还没法生陆雪岭的气。人家是十多年的同学和朋友,自己才来了多久,根本不是同一条起跑线。可是无论怎样,被个民工甩开八条街,他还是不服气。
王乐乐吃完晚饭突然提出要学骑自行车。他家一共两辆车,他老爹从前的破老爷车久不使用,已经成为一堆废铜烂铁,而他妹妹的女式小自行车又看成宝贝,不肯献出来。
王乐乐跑进卧室关了门偷偷大哭了一场,到最后老爹心疼儿子来敲门,答应给他明天周末去买一辆新车。
王乐乐买了新车,就在楼下练。他妹妹充当教练,板着小脸甩着手上采的草叶子发号施令,还称王乐乐不摔上十来跤绝对学不会。
王乐乐不理她。他宝贝新车,才不要摔跤。
对着新车卖力了一个上午,王乐乐突然无师自通让两个轮子自由地滚动起来,连她妹妹都吃惊地张开了嘴,想不通王乐乐一跤没跌居然就学会了。岂有此理,她学的时候老爹跟在自行车后把座都还让她摔了两跤!
王乐乐也很惊奇,发现骑自行车并没有自己之前想的那么可怕和危险,两个轮子平稳地向前滚,似乎没对平衡有很高的要求。
对于王乐乐学会车,他妹妹很不服气,提出要和王乐乐一起骑车去马路上,被她爸爸给否决了,只许在小区里骑。于是妹妹在小区里把车骑成了风火轮,王乐乐在后面追她不上,在转弯时轮子碾上一堆施工用的砂石,王乐乐响亮地连人带车摔在地上,把手、脚、脸全磕破了。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