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耽美BL小说《有种你掰弯我》 - 第41页

第41章 番外:温暖辰光(上)

万辰是在盛夏的一个夜晚出生的。

那天万徽值夜班,在医院接到母亲的电话,骑着老旧的自行车一路飞驰着往医院赶。

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幸而只是手掌擦破了皮,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满天的星辰,忽明忽暗,璀璨夺目。

来到医院,妻子顺产生下一个男婴,小小的婴儿哭声很响亮。

母亲喜得合不拢嘴,万徽忙前忙后伺候了一整晚才让这小家伙消停下来。

第二天,万徽翻字典查了好半天,最终给儿子取名万辰。

辰,是日、月、星的总称,他希望儿子有光辉的事业,有相互扶持的妻子,有能奉献自我、照亮别人的博大胸襟。

林燕抱着两个月大的沈煦前来看望,万辰笑着打趣,这小哥俩以后可得好好相处,煦、辰,煦辰,温暖的辰光,寓意太好了。

可惜两小家伙没随大人愿,从会走会跑就开始掐,掐得鼻青脸肿,掐得吱哇乱叫。

李美香和林燕感情好,常常泡在一块,两小毛娃就被迫放在一块堆积木、玩发条小青蛙。

尽管李美香教了万辰无数遍“妈妈”他人生的第一个发音还是“西西”

一开始李美香以为他要尿尿,抱着他把了好一会也不见动静,小万辰急得乱动,从妈妈身上下来后,直朝沈煦爬去,一个劲喊西西,西西。

小孩子发不好煦音,他以为的西西,就是沈煦的名字。

林燕笑得前仰后合,李美香一脸无奈,这儿子,是不是白养了。

后来长大点,掐得更厉害。

李美香感叹,明明看着感情很好,为什么搁一块就非得打打杀杀的,这两孩子是哪儿犯冲啊!

万辰自有意识就认识了沈煦,不知道是不是天天被捆绑在一起的感觉极不好,总之,他就是和沈煦合不上拍子。

三岁他当着一众小伙伴的面大叫沈煦是个屙裤精;五岁,沈煦揭发了他抹黑玲玲白裙的事。

诸如此类的小摩擦每天都在发生。

万辰不喜欢沈煦,这一点是肯定的。

万辰七岁那年,疼爱他的奶奶被查出患有肝癌。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给她治病,只能开了药拉回家熬着。

李美香怕万辰被传染,勒令他少进奶奶的屋。

母亲每天端着饭碗进进出出,万辰扒着小屋的门朝里面瞅。

奶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到最后腹水严重,几乎吃不下东西。

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万辰好几次流着泪问母亲为什么不把奶奶送到医院,给她打针吃药,病就能好了。

奶奶去世那天晚上,父亲赶到医院,却没来得及看老人一眼。

父亲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是他第一次看父亲哭。

从那些断断续续的自责声中,他稍稍明白一些事。

他们家没钱给奶奶看病,父亲没本事不会巴结讨好那一套,干了十年还是个小工人。

那天晚上回到家,李美香搂着万辰睡在床上,怕他吓着了,轻轻拍他的背。

万辰睁大双眼,搂着他妈,“妈,以后我长大了挣很多钱,当大官,买大房子给你们住,好不好?”

李美香笑着亲了亲儿子的脸颊,“好,妈以后就指望我们辰辰了。”

万辰很聪明,几乎每个教过他的老师都这样夸过他。学习对他来说不是什么费力的事,但他也并不会就此松懈。

喜欢上沈煦,绝对是意外中的意外。

每天见面,每天听着他喊自己的名字。打开小窗探出头,楼下那人别扭地喊他下来吃饭,还总要附带一句“是我妈让我喊的,我可没想喊!”

夏日乘凉,一张小凉席上坐着两半大孩子。

沈煦和附近的孩子疯玩累了后呈大字型横躺上去,把万辰挤到了边边角角。

“让一让!”

“不让,这是我家的席子。”

“不让我躺你身上了。”

“你敢……哎哟……你真压……姓万的,我跟你没完!”

沈煦因为打架被关了小黑屋,母亲将水烙馍里卷了菜和鸡蛋让万辰送下去给他吃。

沈煦一边大口嚼着水烙馍一边将脸凑到万辰面前,“哎,万辰,咱们和好吧!看在你给我送吃的份上,我既往不咎,叫声大哥,以后我罩着你

。”

万辰像听到了很大的笑话,扶着墙笑了好一会,“大哥,小的给您送牢饭来了,您好好享用啊!”

一张屉布飞到了沈煦脸上,万辰一溜烟跑回了家。

小升初,万辰得了全校第一。

中午到父亲单位送饭,厂子里的人都夸万辰聪明、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万徽好福气,养个好儿子。

脑满肠肥的厂长路过这,把所有人骂散后,对着万徽好一通数落。

万辰看着一向高大的父亲却始终低着头弓着腰挨训,一句反驳的话也不敢说。

万辰跑回了家,擦擦泛红的眼睛,在日记本上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他以后绝对不要再过没钱看病的日子,不要一辈子低着头做人!

升上初中后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李炳军来找过他几次,他除了偶尔陪他吃个饭聊聊天外,对他提出的跟着他混的要求一概回绝。

虽说是亲戚,可他打从骨子里瞧不起李炳军。

父亲吃喝嫖赌,从小跟着贫苦的母亲生活,这种人才最应该发奋图强,可李炳军却选择了另一条路,一时的捷径毁了他一生。

初二那年父亲单位集体报了旅行团,去海边玩两天。

年轻的沈煦穿着单薄的泳裤欢呼着跳进了大海里,翻滚的海浪过后,他从水里探出头,朝气蓬勃的笑脸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泽。

万辰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沈煦长得随母亲,杏核眼高鼻梁,薄唇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随着年龄增长,越发帅气。

万辰的目光追了他许久,许久。

升上初三,他和沈煦的关系终于近了一步。

打架事件过后,他每天都会来到沈煦的小屋给他补习功课。

一开始,他说一他说三,他说坐他偏站,他翻脸他求饶,圆珠笔和练习卷在空中亲密接触后四分五裂。

到后来,他揪了他的头发,他扯了他的衣领,顶着两只鸡窝头的人重新偎在一起写写画画。

万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抽出时间管这小混蛋,但渐渐地,他喜欢上这种感觉。

沈煦身上有无穷的活力,真正散发出来,很吸引人。

他喜欢自由奔放的沈煦,肆意张扬的沈煦,追着青春的步伐无拘无束的沈煦,一点点走进他心里。

不得不承认,沈煦成了他的初恋。

在知道沈煦和李炳军见面后,他气坏了,二话不说跑去找了李炳军。

他清楚李炳军是什么样的人,却不明白沈煦怎么会傻到这种地步。

一脚踹开KTV的门,万辰怒气冲冲地砸了酒瓶才吓散一屋子的小太妹。

李炳军脸色变了,“万辰,你想干什么!”

万辰脸上毫无惧色,“我再说一遍,别招惹沈煦!”

李炳军:“沈煦是你什么人?想罩他,先看看你有没有这能耐。”

万辰:“不管有没有能耐,我都罩定了。表哥,你也不想让舅妈知道你整天都在干什么吧!”

李炳军危险地眯起眼睛,“万辰,你这是找死!”

“是吗?那就试试看吧,只要你弄不死我,就给我离沈煦远点!”

接下来,是一场恶战。长年打篮球锻炼出来的体格让他在打架中很少输过,撂倒一两个不成问题,可当四五个人一起扑上来时,他难免吃亏。

身上挨了结实的几下,打红眼的人摸到了一把水果刀,狠狠刺向某个拿着酒瓶砸过来的人。

后来,为了那一刀,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夕阳的余晖洒在书卷气过重的小屋,万辰站在窗边,一手紧紧抓着窗帘,愤慨的目光直望窗外残阳。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是公平的,他一直知道。

尽管他付出了超过一般人三倍四倍的努力,可又怎么样呢,结果,他只能被刷在理想的门外。

为了沈煦,他不知道这样值不值,却不会后悔。

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因为那个人,是他想与之一同奋斗到终点的沈煦。

他们,会一起站在人生的最高点,把相连的名字写在彼此心中。

那是从始至终,不曾改变的,温暖辰光。

高一下学期柳宣的到来,捅破了他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学校组织春游活动,一上车万辰把书包放在里面,自己坐到了外侧。眯着眼看窗外,那个人懒得和猪有得一拼,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爬不起来

果然,不一会,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往这边跑来,万辰嘴角勾起笑,拎起书包抱在怀里坐到了里侧假寐。

沈煦冲上车,和朋友们打了招呼后朝这里走来。

一路上,万辰没说过一句话,却偷偷睁开眼瞧了某人的后脑勺很多次。

要说柳宣小妮子没心眼他可一点不信,切个生菜也切到手,还嚷嚷着要沈煦陪她去校医那儿。

万辰的脸色不好,尤其看到沈煦毫不忌讳地吸了一下她的手指,他的脸色更加难看。

吃饭时,沈煦起身去打汤,万辰跟在他身后。

接过汤勺,眼角余光瞧见沈煦转身离开,他咬咬牙,舀起一勺热汤浇在自己左手上。

低呼一声后,果然引来了沈煦的注意。

抓着他的手浸到河水里,沈煦一脸焦急、担忧,他却尽量表现得很平静。

虽然被烫伤的手疼得钻心,他仍忍着一声不吭。

直到那滴泪落在手背上,他看到了沈煦哭红的眼睛,深深触动了心底的弦。

他条件反射地吻了上去。

那是沈煦的初吻,同样,也是他的初吻。

工作以后的万辰交过两个女朋友,他们牵手、拥抱甚至XX,唯有接吻,他总是会刻意避开这个环节。

有些感觉,刻在心里,是一辈子再也找不回来的。勉强尝试,只会逼他想起那些应该遗忘的记忆。

那个,应该,遗忘的人。

上一页 下一页

THE END
点赞1
说说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