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这个圈子已有些时间,可是时间愈长愈觉得孤单、寂寞与无奈。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在想,自己是如何走进这个圈子的?在这里我又都经历了哪些人和事?
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男孩子的,只记得大概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喜欢和班里的一个男孩玩,尤其是假期更是每天都要去他家。我们一起在他家写作业,听收音机,吃他爸爸从兰州带来的蚕豆(后来到了兰州,才知道兰州把蚕豆都叫大豆)。想想那时候真是有趣:记得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作文,作文的题目是《给老山前线叔叔的一封信》。那时候根本不晓得怎样写,于是我们找来一张报纸,将所谓的“闪光语言”抄在在本子上,其中“我们将红领巾系在你们的大炮上”这句话现在想起来仍然记忆犹新,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愈来愈觉得这句话滑稽可笑。当时农村也没什么文化娱乐,有一台收音机就算不错了。当时我俩总是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写作业。那时收音机里总在唱那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每当听到这首歌,他总会说:“人家就那么红嘛,还要问为什么那样红。”后来不久我就去了西安,和他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再后来我上了大学,回老家再见到他的时候便有了几份陌生。
初到西安,觉得城里的孩子个个都很帅气,可是一直没有与我投缘的,所以就这样一直在平淡中度过,直到高三,这种平淡的生活才由于S的出现被彻底打破。S原本比我高一级,因首次高考失利来我班复读。他中等身材,单眼皮,五官很端正,平时有些自命清高。我一直有个很好的习惯:只和学习好的同学交朋友,我最好的朋友一般都是班里学习前一二名的尖子生,从不和学习差的学生玩,也不是看不起,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所以S到来后,很快便成了我的朋友(因为他当时在班里算是学习最好之一了)。慢慢地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和他在一起,不见面的时候就十分想念。因为要高考,学习非常紧张。我每天不到六点就起床到外面读外语,中午回来吃完饭就返回学校学校,从来都不睡午觉,晚上一般也在十一点多才睡。可就这样我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因为一想到,去学校就能见到S,就会感到很兴奋。说来也真是奇怪,我和S关系很好,但常常却喜欢和他做对。有一次S在黑板上写了一句“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们班的同学都骂他自命清高,大家说:“趁他不在,咱们在那句诗的后面写上‘自命清高’几个字吧。”可是谁也不愿写,我便自告奋勇地上去,在黑板上狠狠地写了“自命清高”四个字,后来S知道了,并没有生气,只是说:“没想会是你在后面这样和我做对!”,现在想来我当时之所以爱和他做对,正是因为喜欢他。
高考结束后,大家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我们俩一起来去了我的老家。我的老家离西安不远,南靠秦岭北倚灞河,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们一起爬秦岭,一起在田间地头散步,一起睡农村的老土炕。有一次睡觉时,他说自己腿上痒痒,让我给他挠。我一看吃了一惊,他的大腿根处隆起了好几个大包,好像被开水烫伤的水泡,用手摸摸却是硬的。我问他怎么啦?他说是一种皮肤病,发作起来很痒。说真的,我当时真想抱住他,但我这人天生胆小,当时什么也没做,就敷衍地给他挠了几下。那年他考了全班第一,最后被西安一所大学录取。上大学后他还一直与我保持联系,直到大学毕业我们还常常联系,后来因为我上了大学,工作又来了兰州,联系便少了。直到有一年,我回家探亲,姐姐交给我一个地址,那地址是他通过别人之手交给我姐姐的。我接过地址一看,是个日本国的地址,很显然他去了日本。因为不懂给国外写信的格式,我也就一直未给他写信,现在想写也找不到那地址啦。就这样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联系,不知他现在还好吗?
与同性的第一亲密接触
在宋考上大学的第二年,我也考入了一所理想的军校。和同性发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发生在我们刚入校的那段时间。刚一入校便是为期一个月的军事训练。说是军事训练,其实很轻松,白天也就走走齐步,踢踢正步,到了晚上要么就统一学军队条令条例,要么就是看电影。因为当时学校的大礼堂正在装修,所以一般都在礼堂前的空地上放电影。学员们每人拿着小凳子,整齐排列地座着。当时哲并不和我一班,但看电影时总和我同排。在电影开始前大家在一起总要乱侃一番。这个时候哲总喜欢找我搭话,还常常靠在我的肩上。不知为什么,从我在宿舍楼前见他第一面开始,就很不喜欢他。他长得倒还不错,就是给人的感觉太过虚伪,我是个真诚的人,不太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可是时间一长,我终究经不住哲的软磨硬泡,慢慢地便对他产生了好感,就这样我和哲成了朋友。
平时和哲在一起都做了些什么现在我已有些记不清了,但是我们亲密接触的那个夜晚我是如何也忘不了的。那天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大家都在忙着洗漱,我洗濑完毕后就穿着短裤到哲的房间去玩。那天G好像不舒服,一个躺在床上休息。我进去后坐在他的床边上和他随便喧。因为床上挂着蚊帐,所以别人是看不清我们的。突然间哲抓住了我的手,并把它放在了自己的内裤里,我慌忙将手抽了出来,生怕被别人看到。
熄灯后躺在床上,我的脑子尽是哲的影子。触摸到他JJ时那种奇妙的感觉让我一直回味了大半个晚上。有了第一次之后,我们便一发不可收拾,总是找机会单独相处。晚自习成了我俩约会的首选时间,这段时间同学都去教室自习了,宿舍里除了病号外是不许留人的。于是我们总在同一时间向队干部请假,然后便放心的在无人的宿舍楼里尽情地享受青春的美好。
可是好景不长,我和哲的来往就越来越少了。因为我一直不喜欢他的为人,就这样我与哲之间的暧昧情感也便告一段落。
俗话说得好,无巧不成书。也许是上天有意。毕业分配时,哲又鬼使神差般地和我分到了同一城市,同一个单位,同一间宿舍。可想而知,我与他之间熄灭的烈火再次复燃。一天早上醒来,哲不顾和我们住在一起的另一个同事,就钻到我的被窝。我推他,他也不走。我说你不怕别人说咱们吗?他说越放得开,人家越会觉得咱俩很正常,越是偷偷摸摸的,人家越是怀疑。哲的JJ挺好的,一摸就硬,而且能挺很长时间。只要我们俩单独在一起,我就会摸他。上班没有多久哲就结婚了,结婚后他就些有不愿让我动他了,而且好像有意气我似地说,他和他媳妇有时一整天都在做爱。再后来他调离了我们单位,不久又离开了这座城市。没有了哲的日子,生活多少有些枯燥,虽然后来也有一位十分要好的朋友关系非常密切,但都没有再越雷池一步。
致命邂逅
日子一天天在风清云淡中度过,当初一起分来的同学一个个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只有我仍如黄鹤般游走在围城的墙外。那段时间,我很茫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直到那次发生在长途汽车上的不该有的邂逅,我才知道原来同志的天空也很宽广。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我坐长途汽车去附近的一个小县城办事,车上挤满了沿途的老乡,整个车厢里弥漫着一种不知明的怪味。虽然是第一次去那个县城,但是窗外的狰狞的荒山着实难以提起我的任何兴趣,正在我感到百无聊奈混混欲睡时,一个身着风衣的男子上车了。他的出现立即使我精神一振,在他上车时,我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雪白的衬衣、崭新的羊毛衫、合体的风衣,中等身材,体形微胖,国字脸,约摸40岁的样子。站在一群农民兄弟中间,多少有点鹤立鸡群之感。他也仿佛看见了我,上车后便径直向我的方向走来,站在我的旁边。车子又启动了,在荒山野岭中绕着“S”,不一会儿,我感觉到有一个硬硬的东西似乎碰到了我的肩头,若有若无的,好像在试探我的反应。凭直觉我也知道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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