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搞基《胖子光哥的幸福时光》 - 第116页

☆、第一百一十六章

阳光将卧室搅成蛋黄色的画面,麻雀的呢喃做了背景配音。司马溪手忙脚乱的穿着衣服,心里有个声音在催促着:赶紧,赶紧。趁着小菜儿和彬彬没起床,自己先离开这里。

这是失眠了半个晚上得出的结论。昨天的买衣服引发的糗状,让司马溪莫名的产生一丝不安的感觉。光哥不在身边,守着两位养眼而健壮的男人共处一个单元,未必是件好事情。所以有了决定,准备这几天找理由离这俩人远点,一直到胖子光回来为止。

穿牛仔裤的时候,出了一点小故障。向上提拉练,一下子卡到自己晨勃状态命根儿。司马溪用手按了按,压下去,这才弄好。

都怪光哥,司马溪想。因为希望自己这段时间养养身子,居然一个月没做那个,结果憋得自己每天早起,下面都硬挺着。

没文化真可怕啊。死胖子,难道不知道适当ML,有益身心健康么?再说了,要想身体好,不是什么都不干就行,加强锻炼才是明智之举。

锻炼?还真有人在锻炼。客厅里似乎有动静,司马溪轻轻拉开卧室一道门缝朝外看去。有个男人只穿了条内裤,正在举着双哑铃做运动,后背朝向这边。平展的胳膊随着哑铃的升高移动,肱二头肌收缩而鼓胀。接着下蹲,本来就滚圆的臀部跟着身体的下移往两侧拓宽,又随着起身上移而肌肉收紧。

一鼓一缩,一缩一鼓。真离谱啊,有句成语怎么说来着?闻鸡起舞,意思是说听到鸡叫就起来舞剑,干嘛要舞哑铃呢?况且,一天之计在于晨,如此美好的时光,不好好睡觉,却起这么早做那家子锻炼呢?

这男人转过身来,愣了一下,说:“司马溪,嗨,早!”

这是在跟我说话吗?隔着门缝都能发现我?我什么时候走出来了,还走到人家跟前?

“我还以为是小菜儿”司马溪解释道。

“我跟蔡总很相似么?”他依然做着下蹲运动。颀长的身材,宽肩细腰,没有赘肉,小腹上是八块码得整整齐齐的小砖头。这身材,怎么练出来的,昨天他换衣服的时候怎么没注意呢。

不错,他要是像小菜儿,可真是朗朗乾坤,胡说八道。

“我饿了!”司马溪大声说道,表情很镇定。“你听,肚子都叫唤了。”

“”

“你怎么能空腹锻炼呢?”

“”

“空腹晨练实在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在经过一夜的睡眠之后,不进食就进行1~2小时的锻炼,腹中已空,热量不足,再加上体力的消耗,会使大脑供血不足,哪怕只是短暂时间也会让人产生不舒服的感觉.最常见的症状就是头晕,严重的会感到心慌,腿软,站立不稳.”

“我不心慌,腿也不软啊!”彬彬似乎被司马溪的正义凛然吓了一跳。连忙做证明一般将头后仰,脑袋转了个圈,右边的胸大肌还跟着颤了一下。

“但是我头晕!”这话是真的,司马溪此时觉得自己脑袋真有些短路,气还有点喘。趁着彬彬没注意,偷偷吸了口气。“这样很不好!”说这话的时候,认真而严肃。

彬彬抬头望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哎呀,过点了,我去关火。”

早餐是香菇牛肉粥、小花卷、虾油萝卜皮。粥是用高压锅大火煨的,牛肉里面的筋被提前拍断,吃得时候入口即化。

的确是香甜可口,司马溪吃得兴奋,干脆连小菜儿那份也给吃掉。反正那家伙到现在还在酣睡,指不定快中午才会起。直接吃午饭好了,何必浪费早餐?

粥足饭饱,司马溪也就没了什么想法。吃人饭嘴短,再找借口把人丢开一旁就不像话了。所以今天的门店巡视,依旧是彬彬做司机。昨天就耽误了一天,今天得正经些了。司马溪一向是个正经人,好在,彬彬也很正经。偶尔跟司马溪打个趣,大部分时间里严肃又严谨。穿着那身新衣服,引来门店不少女客的侧目;当然也有男客,是不是同志不知道也不重要。从生意的本身来说,只要肯掏钱消费,就是来头猪又如何?

就这样,第二天和第三天都是国共合作、波澜不惊的度过,直至第四天。和谐,戛然而止。

原本第四天上午还没出现什么问题。俗话说:礼拜一,买卖稀。理发生意更是如此。渡过两个HAPPY的假日,周一大家都忙着开会、做计划、写报表、赶进度,少有人抽空来理发。门店基本都在做卫生,维护工具,这都是惯例,实在没什么可巡视。

赶上今天有点风大,彬彬就给司马溪出了个好主意,不如找个野地儿,放放风筝,陶冶和锻炼一下身心。司马溪觉得这主意很有品味,这两年事情繁多,也该放松一下。只不过,此时并不是放风筝的最佳时机,到哪里买风筝呢?

文具店。彬彬提议。

文具店里有风筝卖?司马溪怀疑,却没阻拦。

到了文具店,彬彬自己掏钱买了浆糊、纸刀、纱纸条、宣纸。竹竿和棉线居然去花圈店买,只不过老板见东西太少,没收钱。

司马溪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在彬彬那双修长而结实的食指下变成一只风筝。彬彬还跟花圈店老板借了毛笔和墨汁,在风筝面上涂了几笔。当时司马溪没看出来是啥玩意,等风筝升了天才发现,那些水墨神奇的变成了蝌蚪。风筝随风飘摇,那几只蝌蚪仿佛也跟活了一般,在天空中游弋着。

从力学角度讲,风筝制作得毫无问题。只是毕竟到了夏季,风力渐渐疲弱。司马溪扯着棉线,努力的跑着,风筝却毫不留情的一头扎下去,栽进一棵树梢。司马溪没留神,一用力,线断了。

司马溪一向是买风筝玩,从来没做过。生前为人师表的司马雄,更加不会给儿子弄这种“玩物丧志”的东西。

所以,司马溪舍不得放弃这只心爱的玩具。所以,他想弄下来。所以,他童心泛滥想顺便体验一番爬树的感觉。所以,一个不小心踩断树杈,落到下面跑来保护他的彬彬的身上。所以.

就在这个胖子光不在的第四天下午,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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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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