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旭峰说完这句话,长长吐出一口气,这句话他想说,但并不是他最想说的。很多话在心头绕来绕去,终于还是把这句说出了口。
一旦出口,就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那些真正想说的话,那些好不容易挣扎着翻腾到水面上的话,又一股脑儿地沉了下去,连一个气泡也没有留下。
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似乎成为像空气里漂浮的那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那样老,老而无用,灵魂滑动在梧桐树的顶端,成天像电车般挂在空中滑来滑去。
不下来,不肯下来,无法下来。
自从那天在街边公园的梧桐树底下吃过麦当劳,又不算长不算短的倾谈过一番之后,夏晓亮觉得整个世界似乎终于恢复正常了。
汪旭峰看自己的眼神不再凌厉恐怖但又欲言又止,那种整天如针芒刺背的不适感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他自己,也不再觉得自己成天憋屈而一无是处。
好吧,他想,这辈子总算请汪旭峰吃过一顿饭了,也算对他的人生有了那么一点小小的贡献。尽管那是只有二十几块钱的麦当劳套餐,但是那天,他看得出来,在断断续续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手风琴里,在走走停停的秋天的阳光里,汪旭峰就着红蓝吸管吸出的冰镇可乐,啃汉堡啃得非常快乐。
夏晓亮一边喂狗,一边蹲在那里瞧着自己的手指头发呆。那天被汪旭峰舔过的地方,口腔里濡湿温暖的余温似乎还在。后来回到家洗澡的时候,他考虑了很久要不要往上面冲水。犹豫再三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把手伸到自己嘴里含了一下,然后傻笑了一阵,又脸红了一阵,最后在浴缸里滑了一跤……
夏晓亮回过神来,看到棒冰把头整个儿埋进了它的食盆里,呼哧呼哧地嚼着大姐给它买的贵得要死的所谓“瑞典皇家狗粮”,连姿势里都写满了心满意足的神态。
“唉,你吃东西的样子跟阿峰啃巨无霸的样子好像哦……”他抚摸着棒冰的头自言自语。
身后有个人一个没忍住,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一阵猛咳。
夏晓亮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居群。
居群这些日子一直紧随在他身侧,夏晓亮一开始有些不适应,后来渐渐习惯了。他觉得居群就好像很多古装武打片里那些王公大臣的影卫一样,需要的时候能随时出现,却又很难让人感觉到他的存在。
自从周晓天来信的事情发生之后,加上费仁一番耸人听闻的言论,夏晓亮终于开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不再由着自己的性子试图甩开居群。
他知道居群平时要应付的事不比汪旭峰少,他的空闲时间也绝不会比汪旭峰多。他们不比自己,每天朝九晚五,上班也不会忙,上网看看新闻,和同事聊聊天东拉西扯一会儿,一个白天就过去了;下班回到家,陪妈妈聊聊天,被姐姐们逗弄一下,再去逗弄一下狗,一个晚上就过去了。
可是汪旭峰和居群不一样,他们很忙,有整个励丰要打理。汪旭峰做明里的事,每天风风光光抛头露面,居群做暗里的事,无人知晓却不可或缺。
夏晓亮很清楚,缺少了居群,汪旭峰乃至整个励丰就会像轮胎没了气,或者是用电脑缺了鼠标一样,会累很多、费力很多、辛苦很多。可汪旭峰依然把居群派给了自己,他知道自己又笨又迟钝,可是他也知道汪旭峰这么做的用意。不管怎么说,汪旭峰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想要保护家人的那份心意,他觉得不舒服也好、心里别扭也好,到头来,毕竟是感激的。
能让汪旭峰这么上心的人,除了有血缘关系的至亲之外,似乎也不多吧。
他也曾提出过换个人,让居群回去做原本应该做的事。他实在看不下去,汪旭峰这段日子熬得上火,眼圈也总是有点发青。路过书房的时候,他经常可以听到平时脾气温和的汪旭峰在愠怒地教训人。而他自己,除了偶尔给汪旭峰弹个琴之外,什么忙也帮不上。
夏晓亮于是想把居群还回去。可是汪旭峰说,不是居群我不放心,而且,他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后面跟着的人是他,你也会觉得自在一点。
汪旭峰为他考虑到这个份上,他还有什么话好说?
在这个多事之秋,既然自己对汪旭峰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帮助,那么至少,至少让他少操一份心吧。
可是,自从昨天开始,夏晓亮忽然发觉,居群很不在状态。
平日里,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居群就会像机警的狼犬一样,立即进入一种攻守兼备的状态……竖起耳朵,直起尾巴,打醒十二万分精神。就好像那天在公交车站,一个陌生人只是上来跟夏晓亮说了两句话,就被居群判断为危险份子,差点架到一边上私刑。
可是昨天和今天,居群更多时候,好像是在发呆,平时暗夜守护神般专注而清明的眼神没有了,变得空洞,空无一物,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今天下班路上,夏晓亮故意在人行道上撞了一个路人,那个路人也很有礼貌,于是两个人在那里互相鞠躬互相道歉了半天,跟在几步之外的居群也只是看着。直到那个无辜被撞的路人一再表示没关系,自己也有不对走路没看清,居群才好像回了魂。刚想要上来给夏晓亮解围,那个路人早就已经走了。
夏晓亮朝居群笑笑,摊了摊手。看到居群的样子有点懊恼,似乎在后悔自己怎么会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神。
居群的确很懊恼,万一一个不留神让觊觎夏晓亮的人趁虚而入,那自己必定是万死不能辞其咎,无法向汪旭峰交代的。
居群有心事,夏晓亮看出来了。他于是决定找居群聊聊。
居群很少说话,也很少展露出很激烈的感情,印象中夏晓亮几乎没有看到过他滔滔不绝或是大叫大笑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居群是九岁那年,汪伯伯拎回来一个据说是企图偷自己钱包的小偷,才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却有本事绕过四五个久经训练的保镖,差点就把钱包偷到手。
夏晓亮看看那个浑身脏兮兮,连脸都黑乎乎,但是却有着一双异常清亮眸子的少年就笑了。
他觉得很好笑,就指着居群哈哈大笑……居然有人敢偷汪伯伯的钱包,他的胆子真是比太平洋还要大啊。他一边笑一边指着居群说:你知道他是谁吗?你偷他的钱包,你死定了!哈哈哈……
居群眼神闪烁了一下,冷不防挣脱了抓着自己胳臂的保镖,跳上来一把将夏晓亮推到在地,然后骑到他身上就打算开打。
夏晓亮被吓呆了,眼看着拳头就要落到自己脸上。这时汪旭峰出现在居群身后,及时挡住了他的攻击。
后来居群留在了励丰,他是个孤儿,原本过着四处流浪、以偷鸡摸狗为生的生活。汪伯伯很看好他,他似乎在居群身上看到了一种常人所没有坚韧和隐忍,加上他年龄合适,正好可以在将来供汪旭峰驱使。汪伯伯便开始悉心栽培他,不但给他安排了住处,还供他上学。
过上了正常生活的居群,不再是脏兮兮的野孩子样子,若是仔细看看,会发现他五官端正清晰,似乎还挺好看的。
当时的励丰,居群是唯一一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子,夏晓亮很快和居群熟稔了起来。用夏晓亮的话说,他们这叫“不打不相识”。每当夏晓亮说到这件事的时候,居群就会说,我当时还没打到你呢,就被汪先生拉开了。夏晓亮嘿嘿一笑说,来来来,我们干脆干一架,把当年那架补上,就算名副其实了。居群摇摇头,嘴上什么也没说,心里却清楚得很,他要是敢碰夏晓亮一个手指头,那他就不要再想在励丰、在安平市混下去……那天十四岁的汪旭峰把他从夏晓亮身上拉开的时候,看着自己的眼神他会记得一辈子。很可怕,可怕得他不想再看到第二次。
为了报答汪伯伯的知遇之嗯,不论是在励丰还是在学校,居群都很努力,在励丰的效率和学校的学习成绩,他都是名列前茅的。
后来汪伯伯退休,汪旭峰接管励丰,居群便正式接手老励丰一些道上的生意。那些夏晓亮听了就头大的事情,居群都处理得很好,甚至比汪伯伯的时候还要好。
爸爸经常说,居群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因为他的心思很干净,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内容。用一个成语说叫作“心无旁骛”,他的心里只有励丰和汪旭峰。在爸爸眼里,一个人的心里如果只有一个目标,那么任何事情都不会难倒他。
这样的居群,会有怎么样的心事,夏晓亮想不明白。他一向认为,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没心事的,那这个人一定就是居群。
可是这两天,居群明显的心事重重,这不禁让夏晓亮有些担心起来。
夏晓亮下班,居群跟在他后面走。夏晓亮没有选择平时回家的那条路,居群也竟然毫无察觉,只是一路跟,这让夏晓亮再次确信……居群一定是出事了!
他们在一家泡沫红茶坊门口停下来。居群的神色有些迷茫,夏晓亮往里面指了指:“进去坐坐吧。”
居群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往里看了看,确定这家红茶坊很普通,里里外外都没有什么可疑人物,才放心地跟着夏晓亮一起走了进去。
红茶坊里烟雾腾腾,服务生像鬼魅一样的飘来飘去,喇叭里的音乐声不大,却有着浓浓的乡土气息……《老鼠爱大米》……农民兄弟的最爱。
夏晓亮忽然有些后悔,他发现这里真的不是一个很好的谈话场所。可是人都进来了,每人十八块钱的畅饮费也已经付了,让他走他又有点舍不得。他发现自己永远没有办法像汪旭峰那样,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家优雅华贵的咖啡厅,然后随随便便坐下来很高贵的点一杯意式浓缩什么的,不论是谈吐举止还是做事方式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的。
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跟汪旭峰的档次,差的不是一点两点,就是把勃尔特的腿借给他,脱*光了鞋子,只怕也是追不上的了。
他自己也就只配吃吃麦当劳或者十八块钱无限量的红茶、绿茶、奶茶……加了无数的色素和香精,听听《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老公老婆我爱你》、等等、等等……
唉……现在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居群的问题,亟待解决。
“居群,你有什么心事,不妨说出来吧。”夏晓亮开门见山……拐弯抹角、旁敲侧击这种事,他做不出,也学不会。
居群凭空就是一愣,呆了两秒之后,躲开了夏晓亮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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