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晓亮看到汪旭峰往窗外看了看,然后拉上窗帘,从抽屉里拿出一些奇怪的东西,心里有些莫名。
“你干嘛?你放手啦!”夏晓亮挣扎着。
“晓亮,别乱动。”
汪旭峰正在把一块小小的,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的肉色胶布贴到他的耳后。
“这、这什么东西?”
温热的气息喷在耳际,夏晓亮觉得有些不自在,扭捏了一会儿,很快就不动了……好像,还挺舒服的。
汪旭峰小心翼翼地贴好,仔细检查了一下,又替夏晓亮把鬓角的一些碎发别到耳后,确信看不出什么破绽,才放心地呼出一口气。
抬头看到夏晓亮飞红了脸颊,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清亮的眼睛里又盛满了好奇,整个表情看起来可爱至极。
他略低了一下头,转身走回书桌边。
“这是通讯器,你可以通过这个和我对话。”汪旭峰说着,戴上一副耳麦,试了试音。
“听得很清楚……”夏晓亮觉得新奇,刚才的一点点心动和害羞一下子就没了,忍不住伸手去摸……耳廓后面只是一块小而平滑突起,硬邦邦的,不用力按的话几乎感觉不到,但是汪旭峰的声音却能很清晰地传入耳朵。
“接收器在这里,”汪旭峰又递给他一个打火机一般大小的黑盒子,“你只是去提供资料,他们不会搜你身,放在口袋里就行了。”
“怎么没线?”夏晓亮呆呆地问。问题一出口他就觉得自己傻了……这年头,都用蓝牙了吧。
汪旭峰笑了一下没有回答,而是说:“这是俄罗斯最新的型号,上个月刚出的,有效距离是五百米。到时候我会在警局对面的咖啡店看着你,别怕。”
“阿峰,”夏晓亮捏着手里的接收器,心里突然涌上几分感动,“其实不用这么夸张啦。只是随便问问周晓天的事,小王老杜他们都去的……”他小声说道。
“晓亮,”汪旭峰打断他,把他拉到窗前,把窗帘拨开一条缝,“看到吗?外面那辆帕萨特停了一夜了,应该是警方派来盯我的。”
汪旭峰合上窗帘:“本市姓夏的人本来就不多,你今天又是从这里出去的,他们一定知道你和我的关系,就怕到时候为难你。成利直接跟你去的确不妥,我会带着他,他会教你怎么应付。”
“警察盯你?”夏晓亮瞪大眼睛,紧张地问,“他们觉得案子跟你有关?”
汪旭峰苦笑了一下:“我的身份,很难让他们不怀疑吧。如果真能让他们抓到把柄,那可不是一般的功劳。”
夏晓亮急了:“不是真跟你有关吧?”
汪旭峰看着他着急的样子,心里暖洋洋的,便摸了摸他的头:“怎么可能。我和周晓天合作得很愉快。他又不是什么人,我何必动他?”
夏晓亮想了想,觉得汪旭峰说得有道理。周晓天的身份地位,摆到汪旭峰面前,不过是一只小虾米,也许连小虾米都不如。加上两人无冤无仇,他根本犯不着冒着被警方调查的危险出手动他。
想到这里,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忽然又想起了什么,气呼呼道:
“汪旭峰,我自己也是学法律的好不好,这种小CASE我能应付啦!”
汪旭峰再次苦笑:“好好,算我多事。我八卦想知道他们会问你些什么问题,顺便学习一下,可以吗?”
夏晓亮嘟着嘴,老大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好吧。”他勉为其难地说。
送夏晓亮到大门口,他拒绝了自己送他去警局的提议,汪旭峰想了想,觉得这种时候行事还是低调一些为好,便不再坚持,只是目送他上了出租车。转身进门的时候向路边的帕萨特微微一笑,潇洒地挥挥手。
坐进自己的宾利的时候,居群和成利已经在里面了。
“开车,跟着晓亮,”汪旭峰吩咐。
然后问道:“居群,有什么新进展?”
坐在副驾驶位的居群淡淡开口。
“弹纹的资料已经拿到了,查过,是我们的货。”
汪旭峰眯了一下眼睛,若有所思。
“八七年老汪先生的时候进的,没有出手过,一直存在江边码头的仓库。”
“警方那边呢?”
居群摇了摇头:“货没露过面,弹纹记录只有我们有。”
“那个仓库现在谁管?”
“方叔。上个季度清点的时候东西还在。”
汪旭峰沉吟了一下:“以后改为每个月清点,你把牢一点。”
“清楚。”
“调仓库的进出记录和监控录像出来,排一下,看看是什么人拿走的。”
“已经在做了。”
“嗯,明天让方叔上来一下。”
“清楚。”
“汪先生,”司机突然问,“后面有辆帕萨特一直跟着,要不要甩了?”
汪旭峰笑了笑:“没事,让他们跟。”
行驶间,居群和成利各自字交待了一些公事,很快到了警局。汪旭峰和成利进对面的咖啡店,居群随车离开。
点了一杯双份意式浓缩,确认了对讲设备接收良好,两人便一人一个耳麦,耐心地等候起来。
果然是比别人多问了很多问题。夏晓亮到的时候老杜刚进去,不到十分钟就出来,他却被盘问了足足一个多小时。
重案组组长甘棠亲自找他问的情况。一开始都是些例行公事的问题,比如周晓天有没有什么仇家,他最近有没有什么不对劲,出事前一天公司发生过些什么事之类。
几个问题之后,甘棠突然话锋一转,出人意料地问了一句:“夏忠和你是什么关系?”
夏晓亮一怔。
对讲机这头的成利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夏晓亮冷冷回答:“这好像和周晓天的案子没什么关系。”
成利有些讶异地看看汪旭峰,汪旭峰笑了,朝成利点点头,言下之意……他长大了啊。
夏晓亮的回答似乎在甘棠的意料之中。
“不愧是学法律的人,知道合理使用沉默权。不过……这种东西在中国,重大刑事案件里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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