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餐盘里除了一份套餐,还有一袋外卖的套餐。
“给居群的。”夏晓亮说。
汪旭峰笑着点点头,他知道夏晓亮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很粗心,但偶尔也会有细心体贴的一面。这种细心的关怀真是非常的“偶尔”,一年到头也不见一两次。可正是因为少见,每当那“偶尔”出现的时候,才越是让人觉得心暖。
“啊!”夏晓亮忽然叫了一声,发现自己忘记拿吸管了。
“没事,我去拿。”汪旭峰把他按回椅子上,起身的时候顺带把给居群的外卖拿去给他。
汪旭峰去了很久也没有回来,夏晓亮坐在那里等,等着等着就有些开始担心了。很奇怪,换在平时他一定会不耐烦。可是这会儿,他没有觉得不耐烦,只是觉得担心。
旁边很多人等位子,有人过来问他对面有没有人。那人的盘子上放了很多东西,看起来端得很吃力的样子。夏晓亮想了想,把位子让给他,自己端了汪旭峰的餐盘去柜台找他。
他在取吸管的小台子前找到了汪旭峰,就去拍他的背。
“怎么这么久?”他问。
汪旭峰回头看他一眼,拿着一根吸管给他看,说:“这根是红条子的。我想要拿一根蓝条子的出来。怎么都是红的?”
夏晓亮听了这句话,看看汪旭峰一本正经的面孔,差点晕倒在地上……这位大少爷是太养尊处优了、从来没喝过麦当劳的饮料还是怎么的?怎么连这种小学生都明白的事情也不知道?
他于是捏起一根吸管,在手指间转来转去给汪旭峰看,说道:“这种吸管有二蓝二红四根条纹,你看到的全是红条纹那一面……你看。”
汪旭峰一看,二话不说,把吸管往夏晓亮手里的托盘上一放,然后接过托盘就走了,连背影也流露出认为自己愚蠢至极的懊恼样子。
夏晓亮看着他的背影就笑了,刚才的不快和尴尬一扫而空。他又拿了一根吸管跟在后面,一直笑。
再回去自然是没位子了,汪旭峰有点苦恼,好像想不通为什么这么一间卖垃圾食品的连锁店生意会这么好。
夏晓亮就解释给他听,因为现在是午餐时间,这里附近又都是办公楼。生意那么好是正常的。
汪旭峰又问,那他们为什么要放节奏那么激烈的音乐,轰得人脑袋都要炸开了。吃饭的时候不是应该听一些轻松舒缓的音乐吗?这样才能提高下午的工作效率啊。
汪旭峰提问的时候很认真,一副虚心好学的样子。夏晓亮知道他从小就是优等生,除了第一名之外没有考过其他的名次。小时候,凡是遇到搞不明白的题目,汪旭峰就一定要搞清楚。夏晓亮一直说他,做不出题目的汪旭峰简直比掉了一百万还要难受(在夏晓亮眼里一百万就是个天文数字)。他会在那里愁眉苦脸好几个钟头。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夏晓亮只好弹钢琴给他听,因为他也不会教他。那个时候他还不会弹“卡农”,更加不会弹《即兴幻想曲》,可即便是《两只老虎》这种傻了吧唧傻到家的曲子,也能让汪旭峰重拾欢笑。
自从他们都告别学校之后,这种情景已经很多年没有发生了,很久很久,久到夏晓亮这种记性不太好的人几乎要忘记了。
所以当他看到汪旭峰一副好学生提出问题时候的样子,心里就乐了……原来,自己还是有用武之地的啊。
夏晓亮展颜笑道:“就是因为人多啊。人多,他们好叫你吃完了快点走,不要磨磨蹭蹭的。尤其是,那……”他指着自己的鼻子,“像我这种人。前前后后坐了快一个钟头了还不舍得走。麦当劳叔叔脸都气绿了。”
汪旭峰听了就笑了,刚才看到夏晓亮喂费仁吃薯条的气,犹如暴露在阳光下的迷雾,此刻全都消失了。
因为没有位子,他们就干脆去要了个袋子,打包带走。店员忙得前心贴后背,慌里慌张地往夏晓亮手里塞了一个袋子就去忙自己的事。
夏晓亮接过袋子,回头看看汪旭峰,一副“我就说吧”的神情,有点神气有点调皮。汪旭峰的心脏不由自主地漏跳了一拍。
出了熙熙攘攘的麦当劳,他们找了街边公园坐下来,有不少人在草坪上放风筝。他们并排坐在梧桐树下的长椅上,汪旭峰拿出汉堡来啃。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吃麦当劳,这种体验对汪旭峰来说很新鲜。
夏晓亮伸长了手脚,好像一只伸懒腰的猫。他说:“你知道吗?我喜欢公园里的梧桐树,因为不去修剪,所以长得很修长,枝条都尽情舒展开来,一副十分健康优越的样子,很美丽。”
汪旭峰一边细细地嚼着汉堡,一边侧耳听着。
夏晓亮的话题很跳跃,他一会儿又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大二时候去实习过的一家厂?在市郊那里。那个厂好像一个世外桃源,所有工作看上去都舒服得不得了,工人干活慢吞吞、懒洋洋的,里里外外都像快要倒闭的样子,可是效益还过得去。”
夏晓亮说这些话的时候,整个表情都舒展开来,好像四月天里尽情拔节的秀竹,柔韧、有力、生机勃勃。
“我觉得在里面开心得要死,打定主意将来一定要去那里工作,他们还包吃包住呢。可惜后来那家厂还是关掉了。否则我毕业肯定要到那里去上班的,如果我去那里的话……”
说到这里他停住了。他本来想说,“如果我去那里上班的话,就不会遇到这么一连串倒霉的事情了”。可是回过神来想想,如果真的去那里上班,没有进谷新,那他的人生是不是就不会重新和汪旭峰有交集。他们如今就不会这样,在仲秋的微风里,坐在他喜欢的梧桐树下静静地聊天呢?
正午的风来把秋天的阳光吹走。那阳光是一个脚跟不稳的家伙,身体虚弱,心肠温暖。离开的时候,十个带毛茸茸手套的手指头在梧桐道和草坪之间游游移移。
不远处不知道有谁在拉手风琴,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很老很老的歌,在夏晓亮心里,这首歌几乎跟马克思一样苍老,差不多每个上了年纪的人都会哼唱。那个拉手风琴的人,因为不熟练,所以拉得断断续续,变成像正在流动的阳光那样游游移移的曲调,始终不肯下来,到他们身边来,而是在梧桐树光秃秃的高树丫上踮着脚滑来滑去,裙裾飘摆,招摇过市。
“阿峰……”夏晓亮迟疑着,他觉得,今天的事,还是应该跟汪旭峰说清楚。这样子不提不提,总不是个办法。而且,邮件的事情,也很有可能关系到汪旭峰的安危,他不能因为自己喂了费仁一根薯条,就把汪旭峰的安全置之不顾。
“其实今天……”
汪旭峰不响,安静地听他说。他有点惊喜地发现,夏晓亮长大了。他不再逃避,不再因为自己的倔脾气影响别人、影响大局。对于夏晓亮来说,这已经是很难得的成长了。这种成长好像是一瞬间的事,早上的时候他还很任性地把居群扔在了公交车站,让汪旭峰头疼了好一阵。只是一个上午的时间,他发现自己喜欢的那个勇往直前又心软迷糊的夏晓亮回来了。这让他分外欣慰。
其实,谷新发生的死人来信事件,他已经知道了。自己底下公司的事情,自然有人第一时间向他汇报。他的担心和费仁一样……似乎是有人故意要拖夏晓亮下水,把整件事往他身上牵扯。于是吩咐居群要把夏晓亮看得更加周全一点。没想到的是,他这边还没来得及通知居群,就接到居群电话,说夏晓亮约了费仁见面。
夏晓亮和费仁同居的事,他至今耿耿于怀。尽管知道他们只是合租,没有其他什么关系,可心里的那根刺始终挑不出来。就像有了倒刺的荆棘扎进肉里,要拔*出来反而会弄得自己血肉模糊,只好不去管它。日长月久的,就和肉体长在了一起,从此之后,就算想拔,也拔不出来了。
那天上门闹事加道歉之后,趁夏晓亮不在,汪旭峰要费仁当着费红的面保证,以后再也不骚扰夏晓亮。费仁很不情愿,但姐姐在场,自己又刚犯了错,他只好答应。
所以当他赶到麦当劳,又恰恰看到他们喂食薯条的一幕时,懊丧和气恼便克制不住了。把薯条塞进自己嘴里的那一刻,他有明显的触觉,知道自己的嘴唇碰到了夏晓亮的指尖。这让他的心猛颤了一下,低头看到夏晓亮惊魂未定的表情,又是更加的懊丧和难受。几种心情交织在一起,他于是把火都撒在了费仁身上。
舔手指那一幕,更是故意做给费仁看的。
现在想来,自己当时是冲动了。
他就不明白了,平时遇到任何事都十分冷静的自己,为什么偏偏碰到了夏晓亮,就会失控呢?
“其实……费仁他……你知道他这个人就是这样胡闹的,你别往心里去……”
夏晓亮一口气把上午全公司除了自己之外都收到周晓天邮件的事交待了,说到刚才喂费仁吃薯条的时候,突然间变得有些吞吞吐吐。
见汪旭峰不答话,夏晓亮小心翼翼地问:“阿峰……你……你还在生气吗?”
汪旭峰侧过脸,看到夏晓亮水润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种像做错了事的小孩乞求大人原谅一样的眼神,他一看,心就软了。
“我生气。”
停了一停,接着说:“但我不是气那根薯条,”
夏晓亮抬头望定他。
“我气的是,你遇到了问题,你有困难要解决,第一个想到的是费仁,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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