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一往情深不畏难,一腔痴情夜夜心
第二天早上,陆长安推开了陆晓峰的房门。昨夜,他听了沈依晨一夜的埋怨和悔恨,他想要跟儿子好好的谈一谈。他不是那种不开明的家长,可是他还没有开明到一下子就接受儿子这样的选择。不过他了解自己的儿子,如果不能够说服儿子,他还是愿意尊重儿子的选择。
房间里很安静,床上的被子叠得很整齐。陆晓峰已经不见了人影。叠得很整齐的被子上有一个大大的信封。陆长安打开了信封,里面是一份经过公证的文件。陆晓峰主动放弃了陆家的财产继承权。
“这个臭小子,做事真够绝的。”陆长安把文件交到了沈依晨手上。
沈依晨看着文件末尾那个鲜红的公证处的章,仿佛看见了一滩血,从她心里流出的血。难道她真的就失去这个儿子了吗?
“哼,这个小混蛋,我只不过是吓唬他,他却给我来真的。长安你和晓鸥以后都不要给他钱,我看他能够撑多久。”沈依晨把那份文件锁在了床头柜里。
陆长安把沈依晨搂在怀里:“依晨,你还是不了解我们的儿子。他不会向你低头的,哪怕是碰得头破血流。”
“我宁愿看见一个头破血流的儿子,也不会让他走上那条路的。”沈依晨咬着牙,脸色苍白。
陆长安摇了摇头说:“依晨,其实晓峰跟你很像的。你们都太强势了。儿子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的,他是那种愈挫愈勇的人,除非他主动放弃,不过这很难。你啊,就放低姿态,缓和一下你们的关系吧。”
沈依晨把一肚子的气都撒在了陆长安身上:“你就知道做和事佬,关键的时候也是和稀泥。你就不能够和我站到一起。”
“好了,我不说了,我看你们母子能够僵持到什么时候。”
“我不会原谅他,死也不会!”沈依晨咬牙切齿的说。
陆晓峰带着简单的行李离开了东安市,从此后他就失去经济来源了。但是他不后悔,他愿意为自己的爱做这样的选择。他宁愿做那只扑火的飞蛾,也不愿意做温室里的花朵。他没有去找张文博,不想用自己这样的处境去博他的同情。他要自己养活自己,要不依靠那个家也能够完成自己的学业,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有着钢筋铁骨的男子汉,不是软弱的懦夫,不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富二代。
陆晓峰回到了省城,利用寒假的时间,兼职了几份工作,每一天都累得跟狗一样。每一天躺到李教授为林逸飞租的小屋里,他就瘫在床上,死狗一样的动都不想动一下。
陆长安知道陆晓峰回了省城,就托付林逸飞去照顾他。这个时候,他知道这个倔脾气的家伙一定不会接受他和陆晓鸥的帮助,他只有托付林逸飞去照顾他。
林逸飞回到省城,那个李教授很高兴的。不过看到他带着陆晓峰,一张脸就黑下来了。林逸飞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像一个家庭主妇一样照顾起了陆晓峰的起居。当然,陆长安背着陆晓峰给了他一部分钱。
每一天看着陆晓峰那样拼命的工作,林逸飞是心疼的,又是心酸的。心疼陆晓峰的劳累,心酸陆晓峰这样是为了另一个人,而不是为了他。不过他还是很愿意照顾陆晓峰,愿意看着他每天狼吞虎咽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每天看着陆晓峰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看着他英俊的脸变得失去了光彩,看着他嘴边凌乱的胡须,看着他的忧郁,看着他身体里萌发出的不服输的兽性,他又是那么的爱他,爱到心坎里,爱到骨头里。拼命工作的男人,虽然没有那种昂扬的神采,却更多了一种成熟的魅力。
每天夜里,和陆晓峰挤在那张小床上,听着他浑厚的鼾声,感受着他强有力的心跳,闻着他身上独特的气息,林逸飞就觉得心醉。虽然这个男人只是把他当作兄弟朋友,但是这种共患难的情感,这种每天夜里在他身边入眠的幸福,还是让林逸飞满足。
那一张小小的床,两个人紧紧的挤在一起,抵御着城市冬夜的寒冷,温暖着彼此的身体。林逸飞愿意这样躲在陆晓峰的背后,哪怕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的感受,他也心甘情愿。他佩服陆晓峰的勇气,敢于为了爱做这样的选择,而他只能够把自己的爱深深地埋在心里。
张文博的事业越做越顺,他本就是个纯良的人,这样的人在生意场上不多。但是张文博也是一个聪明的人,知道趋利避害,所以他一步步的在陵州的房地产市场占据了半壁江山。
事业的顺利并没有带给张文博多少快乐,他越发的想念李红旗,他觉得这些丰硕的果实最应该和他分享的。在最落魄的时候,是李红旗给予了他兄长般的关爱。在迷茫的年纪,是李红旗带他走上了正途。如果没有李红旗,也许他现在说不定在那座监狱服刑呢,哪里有现在的辉煌。
他在自己开发的地产项目里,留了一套最好的房子,一个人住了进去。那是一个环境清幽的小区,那套房子背靠着苍翠的流泉山,面临着陵州的母亲河骏马河。他把自己和李红旗的所有回忆都封存在了那套房子里。墙面上是一幅幅放大的他和李红旗在东安市的照片。有蓝天碧海的背景,有兄弟相拥的笑脸,有杂乱的工地上的工作照。床头是一张李红旗的特写照,阳光明媚的笑脸,结实伟岸的身姿,红树林和大海的背景。
每一夜,打开床头的小灯,看着李红旗温暖的笑脸,张文博好像又感受到了李红旗温暖的怀抱。每一次生意场上应酬酒醉后,他都会摸着照片上的李红旗,心里一遍遍的喊着:红旗哥,红旗哥……然后脱光了自己,摊开四肢等待着爱人的爱抚。只是每一次午夜梦醒,月照南窗,只剩孤影辗转,泪湿双颊。那心里的人儿连梦境都不肯光顾。
每一次失眠的时候,他打开音响,听着那低沉苍凉,带着豪情和温暖的男声。那是李红旗最爱唱的屠洪刚的歌。
“你在那万人中央,带着无限荣光……”
“你用柔情刻骨换我豪情天纵……”
那每一段旋律,每一句歌词,都是爱的离殇……
这一套房子,张文博从来不让别人涉足,这只是他的私人天地,装饰着李红旗的笑脸,填满了他和李红旗的回忆。
张文博有钱了,可是他还是那么的节俭,也许是习惯了俭朴。很多不如他的人都买了轿车了,可是他还是愿意起摩托车,那种很老的款式,李红旗骑过的那种。每次骑上摩托车,他都会想起搂着李红旗的腰,驰骋在风里的感觉。
张文博成立了助学基金,帮组那些面临失学的优秀的孩子,他不希望孩子们再走他走过的路。
张文博成了陵州的名人,走到哪里都是光彩照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有钱有名的张文博却一直孑然一身,很多的美女投怀送抱,他总是不为心动,父母的催促他也置之不理。
他不想为了名义上的婚姻伤害无辜的人,他只会在夜里,守着那些回忆,像一只孤独的野兽。
张文博以为自己就会这样孤独终老了,可是他接到了很久没有联系的陆长安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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