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你已经知道的,我的名字叫明,我在xxx上班,我家中还有父母 和一个姐姐,他们做xxx和xxx 工作。
我很喜欢英语,但是我水平不高。感谢你那天给了我练习口语的机会 ,实际上那是我第一次开口用英语与人对话。希望我有机会能向您学习以提高自己的broken英语。
我希望我们xx市给您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欢迎您再一次光临xx市。
谢谢您
明”
点击了“发送”后,我舒了口长气。在聊天室里我问我写英语书信的格式 ,得知我应该写Mr. Tremblay 而不是Mr. Richard。这种直呼其名是很不礼貌的。第一次写信就犯这种错误,我好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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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就是2002年1月17日,下班后我打开信箱发现他居然给我回了封信,题目是“Hello Min”。我激动地点击了打开。他写道 :
“Hi,明:
谢谢你的短信,我很高兴你能联系我并且告诉你家庭的情况。
我现在香港,我是xxx公司的执行顾问,我在这工作了有一年了。我是加拿大蒙特利尔人。你听说 过蒙特利尔这个城市吗?
你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年青人,我很欣赏你的勇气。你的英语很不错,你是在大学里学的吗?
从xx市回来后,我一直忙于准备应聘一个蒙特利尔医院的一个职位。这是个义务性的职位,但是我很感兴趣。Anyway,给我写回信吧,我忙完应聘面谈后会有更多的时间。
保持联系
Richard ”
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这封不长的信,我认真的琢磨着每一个单词下蕴含的意义 :他让我给他回信,最后说保持联系,他的意图是什么呢?他想和我进一步的交往吗?他说我英语不错,我洋洋得意了一会儿,可他问我是在大学里学的吗?这怎么回答,我TM的连大学都没有上过。蒙特利尔这个城市也是我第一次听说。我上网查了一下这个城市的资料,原来这个城市在1976年举办过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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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快就给他写好了回信。
我首先向他道歉搞错他的姓与名,并请他原谅。
我接着吹牛说蒙特利尔在中国名声很大,因为这个城市举办了奥运会,中国人都是奥运迷。告诉他我的英语是自学的。我说没有上大学是我人生的最大遗憾(遗憾个鸟),不过我已经报了自考,尽管我当时根本 没法解释清楚 什么是自考。
我向他介绍了我的工作,不过我知道单位的保密原则,只告诉了他大概。要是他是间谍怎么办,我当时这么想。我还告诉他我的爱好是上网,学习英语,打乒乓,玩台球。
我说加拿大人是中国人的好朋友,中国人都认识白求恩和大山什么的。
我还问了关于加拿大的以及他家庭的情况。
最后我要求希望他能给我写回信
我写好这封信后第二天才跟他发出,一是我觉得这封信没有什么特点,但又想不出应该怎么写;另外我也不想给他一个很急切的印象。但是我在信里留了几个问题,我认为,出于礼貌他应该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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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信后,第二天我一起床就打开了电脑,里面没有他的回信。我有点失望。单相思所长时的痛苦情景在我面前一闪而过,我不寒而栗 。我不能再这样了,我告诫自己。但我比我想像的要手贱 ,一下班我还是忍不住打开电脑查信,还是没有。
那晚我没有睡好,我躺在床上象鳄鱼在水里打滚。发信后的第三天早晨,我起床检查信箱,还是没有来信!!!??我无精打睬去上班,同事还以为我感冒了,我来了个顺水推舟说是得了感冒,都离我远一点。
第四天,我整天都在考虑要不要再给他写一封信的问题。写一封信吧,好象脸皮太厚,也很犯贱 ,我这是哪门子事啊。人家已经摆明了不想理你了;不写吧,就这样失去新交的“朋友”很可惜。万一他病了呢,万一他家里出事了呢,万一他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呢。我脑子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万一 ”。最后我的厚脸皮占了上锋。我写了一封很短的信的去问候:你还好吗,你还在香港吗?希望你一切都好。“我又不损失什么,怕什么”信发出后自我鼓励。
第五天,还是没有信。我开始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只是客套话而也!哎,自作多情的人!我感叹着。我决定 收拾心情从新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上。我要忘掉他,尽管他那张可爱的脸还老是在我的脑子里一闪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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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明:
实在对不起没有能及时回信,我已经从香港回到了加拿大,我现在Mont Tremblant我房产中介商的家中用他的电脑,我家里厨房发生了严重的漏水,我得赶过来处理。我的面谈结束了,我感觉很好。
我回蒙特利尔后会跟你解释一切。
谢谢你的来信。
Richard”
这封姗姗来迟的短信象baby一样静静地躺在我的信箱里,我是在发第一封信后的第六天–1月22日发现它的。“原来他没有忘记我,哈哈!”我有点得意忘形。不过这封信我没有看懂:他家不是在蒙特利尔吗?怎么他说他回蒙特利尔后跟我解释。难道他家里没有电脑不能跟我写信吗?我上网查了一下,Mont Tremblant是一个离蒙特利尔100多公里的一个旅游小镇,他在那里干什么?我看不懂也不想懂,他一句“我回蒙特利尔后会跟你解释一切”就足够了 ,我满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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