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自传:清秀小帅的十年GAY史 - 第53页

100感慨

人们往往会感叹自己的一生太过短暂,精彩的部分往往还没上演,这出戏就已经勿勿落下帷幕。

的确,跟这个不知存在了多少衍纪的大自然比起来,生命只能维续百余年的人类,就显得太过匆忙。

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除去那青憧的少年时代,人生才刚刚过去十年。

可是,这十年对于我来说,却像是经历了十个世纪一样漫长。

我这十年,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初一到高一,中专,实习,之后的几年算一个阶段。

这四个时期,不但我所处的城市和环境不同,我的家庭和生活也一直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一切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又都是那么的难以掌控。

每当一个时期的结束,同学们都开始写同学录时,我却从未在任何一个人的笔记本上留过一句话,甚至我从不去记他们的联系方式。

因为我知道,那种分别后的思念之殇,不是我所能承受的,所以,不如让一切随风而去。

我是个非常容易多愁善感的人,很小的我,就会因了几株新手栽下的野生栀子花被父亲拔掉而大哭一场;

我也曾为了很多只有数面之缘的老人的离世而悲痛不已;

而那个在我几乎以另一种方式结束自己的人生时,悉心抚慰我的善缘师父,更是让我至今惦惦不忘。

我也是个怀旧的人,就像我从小衷爱闽南语歌一样,我的骨子里天生就是散发着一种淡淡的忧伤情绪。

所以当有些朋友说希望我也写写现在的生活时,我一直在犹豫,因为我并不喜欢写开心的东西。

过去了的生活,因为它有了这么长时间的积淀,所以我能比较好的驾驭和总结。

而现在的生活,却是时刻在变化着的,我不喜欢去随意地做一件事情。

回望过去,每一个人的回忆都不是完全连贯的。

在那不连贯的印象里,野草丛散满了神秘,河水流淌着淡淡的忧伤。

纸月似画,杜康如诗,怀揣着懵懂少年的幽梦。

十年,从天真无邪,到疮痍满目;从怀揣梦想,到心力焦脆;从默默无闻,到纵横京城。

当最后终于实现梦想的那一刻,却又发现,人生原来不过如此。

如果有人对我说,我可以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去换回6年前的那场让我被恶梦萦绕了5年之久的初恋 ,我又是否还有那个心力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呢?

有个朋友这样形容我——乐观面对一切的悲观主义者。

我觉得跟我的真实性格算是比较贴切的,我这人,天生比较喜欢残缺美,不喜欢尽善尽美。

在那些近乎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断里,喜乐是美,忧伤是美,欢聚是美,离别也是美,甚至连同印在脑海里的病难也都充满了美的特质。

岁月已经远去,情感依旧鲜活。

想一想乡野纯净的天下,微风翻卷着荷叶,又把清香吹得四处飘散。

懵懂的少年奔跑在夕阳里,那少年是你,是我,是我们心底永恒的美丽……

101 李希

那是2001年的冬天,初二上学期的课程已经临近结束,新课已经都上完了,大家都在忙着复习。

那段时间,有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也要补课,但是周六不用上晚自习。

那个周末,气温越来越冷了,周六晚上吃完饭,我就去了英和军的住的地方。

他们住在外婆家,有有线电视,还可以烤火炉子,所以平时在学校很少能碰到的我们,就经常在课后在这里相聚。

现在还清楚的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那有个地方台每天晚上会放83版的《射神雕英雄传》,放完83版的又放李周版的。

那个时候,我和尧斌每天下了晚自习都会跑到外面的商店里去挤着看,还有后来的《风云》,每天中午和周胜利站在学校食堂看得腿都酸了也不愿离去。

初中的时候,我确实迷上了武侠,开始大量地阅读金古黄梁的作品,还专门订了本武侠期刊。

那天晚上,在英的外婆家看完电视,已经9点多了,外面风一直在呼啸着。

虽然我不舍得离开那个温暖的房间回到自己的宿舍去,可是磨蹭了一会儿还是跟他们告别了。

学校附近的房子大多是老房子,很多都是一些传统的老院子,小巷子非常多,很多地方都没有路灯,加上治安不好,所以有些胆小的女生根本不敢晚上一个人呆在外面。

快走到一个三岔口的时候,远远地听到一阵嘈杂声,那是因为路口有家游戏厅,在这种地方,为了抢机子而打架的事情常有发生。

等真走近时,才发现门口正站着四五个男生,在那叼着烟。

正是由于前面提到的那次生病,后来我妈知道后就叫我去办了张银行卡,她每个月会往里面打三百块钱。

而那时我爸每个月也给我生活费,加上每次去外婆家回来,她都会给我一些零花钱,所以那个时候的穿着打扮已经和城里的小孩没什么区别了。

那几个男生,一看就是经常在外面混的,其中有没有我们学校的学生我并不清楚,因为他们看起来都比我大三四岁的样子。

越往近走去,我的心里就越紧张,因为我发现,他们居然一直在盯着我看。

我当然明白他们不会是因为觉得我多好看,或者是我后面长了个尾巴,好们好奇。

这种地点,这种环境下他们当然是在寻找着待宰的羔羊,痛宰一顿,然后继续去游戏厅挥霍一空。

当我走到游戏厅门前时,他们已经主动地走上前来,无形中把我半围了起来。

“同学!我们几个打游戏把钱都用光了,你身上方不方便啊?借我们点钱好吧?以后有事尽管找哥几个帮忙!”其中一个小黄毛站在我面前说道。

我从小的性格,是吃软不吃硬的,虽然我也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可是,我脾气比较倔,一听他的口气就气不打一处来。

心想这世上居然还有这么无耻的人,明明就是想敲诈嘛,还把话说的那么好听。

我没理他,把头一转,就想继续往前走。

“嘿!怎么着,这就想走啊?”另一个高瘦的家伙揣了下我肩膀。

“XX,算了吧,他是我同学!”就是这时,我居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李希!他今天穿着一身的牛仔衣,平时在学校从没看他这样穿过,加上光线比较暗,所以我前面一直都没认出他来。

“嘿嘿!李希啊!既然是你同学,那就更好办了,你劝劝他吧,省得我们几个一下没忍住手,伤了和气就不好了。”

听他们的说话的语气,我明白了,李希在他们当中说话不会太有份量。

果然,他一听这话,没有任何的反驳,站在那儿犹豫着。

“怎么!你不劝他,那就只好我们几个亲自来了啊!”那小黄毛又催促道。

“不行!我说过了,他是我同学!你不准碰他!”这一次李希居然出人意料地把我往他身边拉了一下,站在了我旁边。

“李希!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哈!老子今天就想动他了,看怎么着?”黄毛有些气急败坏地骂道。

看着他们越来越尴尬的场面,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很快的做好了打算。

“李希,算了!”轻声叫了他一下。

“我身上只带了这么多钱,你们拿去吧!”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大概四十几块,递给了李希。

“哈哈!还是这个小兄弟懂事!早这么做不就对了嘛,大家都是兄弟,何必伤了和气!”

我没兴趣再听他说下去,也没再去看呆滞着的李希,就快步往前走回家去了。

后来我们在教室碰到,也都没主动提及那天晚上的事情,但我能感觉到,他有时会有意无意地望下我。

特别是上体育课的时候,我经常和吴小燕在一起打羽毛球,他也经常故意过来说也要和美女打,可他从前向来只喜欢踢足球的。

李希,周胜利都只读到初二就退学了,他们后来有没有再复读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初二结束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有回忆的余香才会回想起那曾经的曾经,谁知道曾经有多远.它近得触手可及但又远的望不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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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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