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自传:清秀小帅的十年GAY史 - 第63页

114 夜游神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总喜欢一个人,在静静的夜晚四处漫游。

每天晚自习开始前,和晚自习结束后,脚步总是不由自主地行走在没人的角落。

有时,是在学校的小道和偏僻的操场,有时,是在幽深的小巷和清冷的河岸。

偶尔还会去那河边的堤坝前,木然地望着静静的河水,缓缓流淌。

刚上初一时,那个第一次带我来这儿的男孩,已经快要忘记他的模样。

只记得,他总爱傻傻地发笑,还有,他那有力的拥抱和无理的啃咬,总是让我又气又恨。

后来,福盛和他的朋友们也经常带我去那儿玩。

当他们都离开后,我来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虽然军和英就住在这附近,可是我总是若有意若无意地逃避着这个地方。

偶然想起,似乎在更早的时间,我的记忆里就已经有了这么一个地方。

也许小学三年级第一次去福盛家里的时候,李伟就曾带我去过那个地方,是的,我终于想起,原来那个时候我就见过这个小家伙了。

那天,他带着我,还有几个邻居家的小孩,到处点鞭炮玩,只是,不知道那些小孩当中是否也有王洋的身影。

深秋的夜,静谧无边,清冷的风轻轻掠过河面。

我发觉自己已经迷上了这独自散步的感觉,那份宁静、详和正是我所期待“淡泊以名志,宁静以致远”的幸福。

我这颗疲惫的心也随之缓移放松,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尽情地在充满希望的空中自由飞舞,留在胸中的除了一丝孤寂也有一些舒畅。

沉浸在这迷人的晚秋的河畔,尽情释放我悒郁的情感。

是它让我这颗寂寞不宁的心重又寻回属于自己的那份沉静与淡泊。

如果让我自己选择未来是繁华还是苍凉,我想,我会选择一个令人失望的选择,因为与繁华相比,我觉得,苍凉似乎来的更现实,更有写意。

我不知道,十三岁拥有这样的冷漠是正常还是异常,如果说,世俗的偏见不会谋合这样的年纪,那么,我会非常悲哀的宣布:世俗,滚你的蛋!

我会选择孑然一身,因为,心里某个挣扎最激烈的地方告诉我:寂寞也是温床!

黑夜里,我抛开光怪陆离。

风呼啸而过,默默无声……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跟父亲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大,到初三时,一个学期只回两三次家。

学校,俨然成了我生活的全部,那一间小小的宿舍,亦慢慢取代了家在我心中的地位。

每个周末,我不再选择回家,白天在教室做作业,晚上,则去县城的大街小巷逛荡。

初三开学不久,因为一件小事,我跟尧斌闹别扭了,从那后,我再也没主动找他说过话,而他,也许以为我还在生气,也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于是,以前经常出现的三人行,现在又变回单枪匹马。

华灯初上的夜晚,到处热闹非凡,一个瘦弱的孤独背影在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书店,商场,网吧,游戏机店,到处都能看到我的身影。

大街小巷,学校,操场,甚至政府办公大院,也都留下了我的脚印。

那个时候,我办了一张租书卡,但一次最多只能借三本书,往往还不到一个星期我就看完。

电脑和游戏机早已难以让我痴迷,好像从小就难以跟大家一样对某样新鲜的事物产生持久的兴趣。

我总是喜欢往灯光比较暗的地方钻,城里有一个很大的广场,每天晚上都有些人在那锻炼身体,还有少数几家店会去里面摆夜市。

而我,总喜欢坐在一个没人的角落,看人来人往。

还记得上初二时,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语文老师家补课,老师怕我们找不到她家地址,就叫我们在这集合,因为她家就住在这附近。

一中的校址离那个广场就只有十分钟路,所以,我也经常会去这个比二中大两三倍的学校漫游。

虽然知道艺青每天就在这上学,可我从没去过他的教室。

偶尔走到他奶奶家楼下的街道,我也从不好意思主动上去,虽然从小我就最疼爱这个叫了我十几年哥哥的表弟。

光阴长河飞速流逝,永恒不变的是人的情感。

这些情感的皈依,是忆念不忘的分分秒秒,最平凡的,也是最真实的,就在这一点一滴的真实中,我读出了幸福,也读出了寂寞。

有时,我多么想与你找一个清净的所在,四目相对,“眼波长,斜浸鬓云绿,看不足。”

秋日,一份了断的思念。。。

上一页 下一页

THE END
点赞0
说说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