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换季,他咽喉发炎,后来可能是因为接吻传染了我,我也疼得很难说话。跑去市场买了几个梨和一袋冰糖回来熬成冰糖梨水。他喝浓浓的甜汤,我吃煮得干瘪瘪的梨肉。算来,十多个人里,只有他喝过我煮的冰糖梨水。
第一次到他家发现他的牙刷用了好久都没时间换,第二天接他下班回家路过超市,我说去买把牙刷吧。他问我怎么你没牙刷吗?难道昨天晚上你没刷牙?太恶心啦!边说边把我推到一边。我说你去死,是你的牙刷坏了,好心帮你买,我日!他傻傻的笑着,晚上钻在被窝里时说他当时很感动。有时候999朵玫瑰并不代表什么,而有时候小小一把牙刷,反而让两人的心贴得更近。
我俩尝试过很多新姿势,但是终因功力有限无果而终,最后只剩一招,他趴在我上面然后盖上被子。那种贴身的感觉彼此都很喜欢。
那时候真叫傻傻的爱。一次看见他在QQ,随口问你和谁视频啊?他说是一个g。我当时呆呆的想这怎么可能啊?为什么我俩在一起了你还要和其他g聊天视频啊?他根本不知道,自从九月份和他通过电话以后,三个月的时间我没和任何G聊过天,甚至连QQ都很少打开。那不是一种形式上的坚持,只是根本没有和其他人再认识的想法。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竟坚贞到如此程度,对自己顿生敬畏。
那时觉得和一个人谈恋爱的同时再和其他人有来往便是背叛,而今天同时和几个人有着暧昧关系,自己却很平淡的告诉朋友这是为了避免伤害而做的必要准备。
答应他每两个星期就到A城看他一次。可是当真回来工作时,却发现思念与日俱增,因此度日如年。我受不了两个星期才见他一次,所以每个周五一下班就连夜赶到A市,近5个小时的路程,反复听着几张CD打发时间。几年过去,如今身边有了很多打发时间的东西,PSP,手机,MP4,笔记本,但是再也找不到当初坐在大巴上,望着窗外凝神思侬的感觉。
相见时难别更难。要回去时总要和他紧紧的拥抱,抱得很紧很紧。每次抱着他都强忍泪水,可是眼泪还是不自觉就掉了下来。起初他也曾哭过,到了后来他会帮我抹眼泪,到了再后来的日子里,他会皱着眉头说别这样,不喜欢每次都如同跟生离死别。
生活其实就是这样的平淡,吃饭,看电视,逛街,睡觉。我享受着这份平淡的幸福,至今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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