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美国大兵搞基的爱欲纠缠》 - 第40页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是很清醒的上路的。尤其是这个城市抓的是醉酒intoxicated or drunk.而不是酒后驾驶。很多人其实已经喝晕了但是还是以为自己没事,开车上路。其实他们的判断力和感官都被酒精减弱了。我在我的路上开的好好的,忽然我右前方的一个车猛地一个U turn,从我前方转了个大弯到了我左边的那条道上逆行。我被他吓惨了,猛踩刹车,差一点点就跟他装上了,还好是个大上坡,速度并不快,E跟我的距离还好,也没有追上我的尾。 开了一会儿到家以后,下车第一句我就说WTF,我真的被freaking吓死了。E说,下次你要使劲的“滴”(horn)这种人。不过这么一下我被彻底惊醒了。来到厨房,找到了一些原材。现在给大家介绍几种很好喝也很好调的鸡尾酒。

我的最爱 pina colada

原料:菠萝半只,2杯 mailibu coconut rum (其他的rum也可以,但是最好是椰子的),2被椰奶,一杯冰。

菠萝一定要半熟的,生的太酸,熟透了的纤维感不好,酒的感觉太差。美国人削菠萝太浪费,把靠近皮的那部分浪费掉了,其实那才是菠萝丁精华。我喜欢把菠萝切成小方块,这样要比三角形的纤维口感好,然后加入一点椰奶用搅拌机打匀,成糊状之后再加入冰块和剩下的椰奶还有rum,仔细打匀。倒入酒杯再点缀一点菠萝块。绝佳的夏日饮品。rum是用甘蔗酿的酒本身就很甜,老美还是喜欢往里面大把大把的撒糖,就胖死他们吧。我一般选比较新鲜的菠萝,大多比较甜,所以很少掺糖。Jose说我做的比我们常去的那个bar的好多了。

另一个最爱就是Mojito了。

这个更简单,就是在调酒杯里面加上些碎冰,倒上些rum,最好是不带味的,新渣一个青柠,把青柠汁倒进去,撕碎几叶薄荷,晃匀。这个调酒的动作要帅,这样小费才会多,吸引帅哥的注意。倒入杯子里面点缀几篇完整的薄荷叶,更好看一些,然后最重要的是在杯子上面倒上sparkling water,没有的话就用雪碧凑活吧。我家的sparkling water都被Jose喝了,我只好用diet的雪碧凑活了,他们居然觉得非常好。

Kattie是Jose的一个学生,他们经常一起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认识了,非常投缘。她成了我的fag hag(腐女?)。我们俩经常一起吃午饭,喝咖啡,在校园里面她总是毫无避讳的拥抱我。代价就是好多人以为我有女朋友了,还有就是我要经常的给她准备“爱心便当”。有时我们俩也会在家一起做bento或者sushi。Jose每次见了都假装吃醋,说他的两个小情人背着他偷情私搞。我说,那是因为你老了,能力不行了。Kattie头都不抬,说,他年轻也没有那能力,小bottom一个,还不如我呢。Jose假装生气,说那我现在证明给你看。Kattie也不甘示弱,立刻脱了上衣,说好,现在就来。Jose说,才不看呢,女人的胸有什么好看的,一点肌肉都没有。我们笑死了。

中间插一点前一段时间去匹兹堡的故事。同事兼好友L大姐是一个单亲母亲,早年跟随丈夫放弃了国内的优越生活来到美国,生下两个女儿,丈夫被另一个单亲母亲拐跑了。她却并没有放弃,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还读下了博士。我们两个人很投缘,更多的可能是因为她跟我妈妈很相像吧。当她提出让我帮忙开车送女儿去匹兹堡上学的时候,我欣然同意了。从我们这个小城到那里是十多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我们超速很是爽。。。好吧,又教大家干坏事了。一般美国中部高速限速是70MPH,相当于112公里每小时。一般超速10mile之内丨警丨察是不抓的,所以大家都开到80MPH,也就是128.如果道路比较开阔,又没有丨警丨察埋伏,我们都会开到85MPH,也就是134.再快了就不安全了,车子的操控性就很差了。L的车是沃尔沃的XC90,整体操控性非常好,安全性也比较高,不像日本车的油门软绵绵一样。她换车的时候我严重反对她买中国人最流行的Honda CRV或者是subaru的森林人。现在看看她最后的选择是最好的。

扯得有点远了。今天晚上思维奔逸了啊,真的没喝多少小酒啊,就是四杯Mojito而已。

在匹兹堡我们住在另外一个好友家。他家就在著名的痞大的旁边,而两个街区之外就是一个更著名的地方。Liberty Ave。如果你木有反应过来,好吧,同志亦凡人看过有木有?QAF的原型地就是痞子堡有木有,Liberty Ave就是那的gay区。。。虽然QAF是在多伦多拍摄的。所以我在这个大街上转的时候没有太多电视剧里面的感觉,主要是没有看见Brian和Mickey。但是我依然非常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小的山城,不只是我喜欢,最新的蝙蝠侠就是在这拍的,那个大决战的全是柱子的地方也是在这的卡耐基梅隆大学的一个研究所取的景。

iphone拍的,就不要太计较了。。好吧,我又跑题了。回到Liberty Ave,也没觉得什么特别的神马.跟美国大多数城市的downtown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毕竟QAF因为资金成本的原因是在加拿大的多伦多拍摄的。但是我还是有点不甘心,下午五点的时候一手拿着咖啡,另一首打开了手机上的grindr,想看看这里的帅哥长得啥样。没想到这里的帅哥都很热情,开了一会儿就有好几个人跟我打招呼。随便聊了几个,反正是无聊,约了一个附近的人喝咖啡。原来那个人就在百米之内。不到五分钟就到了。一上来我就跟他说我不是找一夜情的,I am seeing someone. 他说没关系啊,我也无聊,就跟你聊天认识一个朋友也好。他就娓娓的把这个城市还有这条街道的发展史讲给我听了。不知不觉聊了两个小时,我也收到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吃饭。我只好跟这个帅哥说再见了,并约好第二天继续来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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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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