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11页

所以,以后有时我不回留言,还请大家不要介意,我不是在忽视你们,我怕一说就刹不住车。我这人,有时候实在得有些傻乎乎的。

21,终于,幸福——

从那天开始,我们算是真正走在了一起。从那一刻起,我暂时剪除了心内的藤蔓,跟心一起体验放纵。

那天下午,我们在车上发泄后,我被他逗笑了。他也笑,极其开心地笑出了两排雪白的牙影。然后,我们去吃饭(中午我们都没吃)。

吃过饭后,他依然兴致不减,霸道地带我去了中介公司,帮我找房子。许是因为高兴,我们都感觉到了风雨后的虹光普照着心扉。他一刻也停不下来,我也很是活跃。就在那个下午,我们以电光的速度租到了房子。就在那个下午,我只给胖子打了声招呼就搬了出去,搬进了新“家”。

那个家,离我以前住的地方很远,有些偏僻,是一处山地区域建筑中最远的楼群,从南窗向外看,大山就在眼前,也可以说,那个家就在山上。一楼,两室一小厅,房主因为孩子上学,把其中的一间上锁存放东西,剩下的租给我。

吃晚饭前,我们基本收拾停妥。除了一个简易衣橱和一床被褥外,我没有其他的东西,床是房主的,新房子也有床,只简单收拾干净,铺上被褥就可以睡了。

房租是我拿的。因为这是属于我的房子。但吃了饭后,他把昨晚那两千块又给了我,说是预交的房租。我不收。他说那以后我就不来。

那时候不知道他为什么那幺小心。在我收拾屋子的时候,我看见他很仔细地观察着屋子角角落落。我不解问他。他不说。后来他半开玩笑地说怕我是坏人,给他在屋子里装摄像头。无语不?

他的谨慎,我开始很不理解,通过不断接触,才慢慢领悟。如果不是他的谨慎,我们不可能一起拥有了七年这么长的时间。

那天,从晚饭的时候他就说要早走。我也看得出来,他实在太忙,电话一直不停地响。因此,回到新家后,他没脱外衣,一直在地上转,为我租房的兴奋劲儿余势不歇。

天完全黑了,他说走却一直没走,就那么在地上转过来转过去,嘱咐着我把门窗关好,把煤气关好。期间,他忽然“啪”地把灯关灭,嘴里说着:“我要走了。”走过来一把抱住我,急不可耐地亲我。

那时,他真像个孩子。

淡淡的月光洒在窗外,偷窥着窗里的甜蜜。

他克制着,却肆意着,亲吻,抚摸,揉捏。我在他怀里就像一棵弱不禁风的小草,摇曳着喘息,幸福中与春天拥抱。

许是他克制得太久,或者是我昨夜的诱惑,在我们燃烧得无路可走的时候,他褪下了我的裤子,掏出了他的骄傲,就那么把我按在床角,欲讨回他昨夜就应该得到,且差一点失去的东西。

然而,由于我太过害怕,他的JJ又很大,一碰到那里,我就会忍不住紧张得躲避,尽管幅度不大,可他还是感觉到了,试探了几次之后,理智便唤醒了他。

他不再试探,开始咬我,啃我,舔我,甚至有时还发出一声凶兽憋闷中的低吼。我趴在床上,感受不到他啃咬的疼痛,兴奋得浑身绵软。从来没有一个人象他这样毫不掩饰地喜欢我,能让我放下尊严,甘愿为他做一切。

我一再鼓励他:“再试试,再试试。”可终究还是不行。

我始终跨不过去那道门槛。他更是不忍心强来。

最终,他再次把我折磨得一泻千里,才算是稳定了下来。

那时的我,清高的很,觉得为别人KJ是一件十分羞辱的事,即便是他我也不愿意去做,他也没要求我。他也不是十分喜欢给人KJ的人。我只在他的拥抱和亲吻中,被他撸弄着,很快就有了高丨潮丨。

他的确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尽管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即便经历了两夜的诱惑,他仍旧能够忍住。

我们的情绪渐渐平歇,他真要走了。临走时环顾着空空荡荡的屋子,看我的眼神注满了怜悯。

“现在超市儿不能关门。走,买个电视去,省着你没事干。”他说,并拉起我穿衣服。

我拒绝。可他是不容拒绝的。于是,我们又去了超市。

买了个大彩电,好像是创维的。钱是他付的,刷的购物卡。还买了好多水果。

租房子的时候就说有闭路,搬回来后连接后一切正常。看着电视里清晰的图像,看着我摆弄着遥控器,他高兴得就像一个把糖果分享给别人的孩子,笑出了内心的甜意。

以前刚来这个城市时,我一直幻想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屋,没人打扰,自由快活。却始终没能如愿。尽管后来和女友也租了房子,但那不是我自己的。

那晚,坐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看着电视,吃着水果,回味间,我品咂到了真正幸福的滋味。

22,生活,到底是什么——

就这样,我和他的生活开始了,转眼就是七年。

在这七年里,我们吵过,闹过,分过,合过,哭过,笑过,痛苦过,幸福过。回头看看,那些点点滴滴的记忆恍如昨天,却已轰然远去,永不再来。

为了写这篇文,有天我问他我们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什么,他说他只记得我摔了他的车门子。

跟他在一起后,才真正发现他是一个控制欲和管理欲特强的人,而且喜欢说教。现在想想,知道他是因为在乎我,可当时只是觉得他很过分。

我们刚开始的那段日子,每天上班都能接到他几个电话,淡淡的,却流露着暧昧和亲昵。除了必要的应酬外,下班后他会来接我。

每次下班,我都会第一个冲出公司,走一段小路,便能看到他那辆车停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然后在他含着轻轻笑意、大胆又火辣的目光中坐上车,每次我都喜悦着绽开一脸羞涩,被他载着在晚霞中悠悠行驶于车流之中,跟他去吃饭,饭后就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屋,亲热。

赶上周末,他会早早把我吵醒,拉我去早市,看什么买什么。他在前面走,我拿着各种东西跟着他。他说,他看我傻傻笨笨幸福地像条尾巴一样跟在身后,他感觉特别有意思。偶尔,他也会开车带我无目的地在城市中穿梭,或者开很远的路,去郊外的旷野中看天地苍茫,看山和天在视野的极处相接。

以往,我对这座城市并不很熟悉,几年来只在很小的一片区域生活,而那段时间,他带着我几乎逛遍了整个城市,让我知道,原来这个城市竟然这么大,原来这个城市有那么多好吃的。

他晚上十点之前必须回家,从不在我这过夜,我也从未有过此类幻想,正像我决定接受他那天说的话一样,在我内心深处,他的家庭被我摆放在不可触碰的高度,虔诚得不敢多看一眼。我也从不过问关于他和妻子之间的事。

慢慢的接触中,尽管他知道我并非“坏人”,但却依然谨慎,只对我大致交代了些家里的情况和工作的性质,并未细说。而我,对这些丝毫不放在心上,甚至有时他说得过于袒露,我还会及时提醒和制止他。

我不想让他对我防备的更多,我知道的越少,他就会越轻松。

我只简单的知道,他出生在世家,目前是个国家干部,副局级,在这个城市也算有头脸的人物。

上一页 下一页

THE END
点赞2
说说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