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15页

他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时而火热得将人焚烧成灰烬,时而冷静得把人冻成冰,时而大气又大方地把我往出推,时而又做出一些让人琢磨不透的事来。

我们认识一个多月就是五一节,公司不放假,搞了个招商会,顺便出去旅游。

说实话,我并不想去旅游,主动要求“看家”。但是作为公司着重培养的主管,行程中还有些工作要做,还是被逼着去了。

南北戴河三日游。

整个行程我还是玩得很是轻松愉快,偶尔被安排陪陪一同前往的客户,也不是很无聊。

刚走时,他电话很多,一遍遍告诉我注意安全。后来他借检查为由特意去了趟我们公司,并打电话告诉我他在公司的什么什么地方,听得出他心情很好。再后来,电话几乎就没了。

回来后问他为什么去我们公司,他说:“检查啊!”理所当然的样子。

检查用得着他亲自出马?他去,无非就是想确定下我的行踪,看看我们公司到底真是集体活动,还是我跟着别人出去潇洒了。

我心里非常清楚他的想法,可我一点也不恼怒,相反还觉得有点甜意,更不戳破他。

我问他:“你就真不怕我跟哪个大款走了?”

他回:“你就不是那喜欢钱的人。再说,你就满世界扒拉,看看有我这么好的人没!”

那时我就在暗暗下定决心,不管跟他一天还是一年,我绝不骗他。因为,我喜欢他那自信满满的样子。不想让他从我这受到一点伤害。那时,我就知道他爱我,尽管他从来不说。

在这次招商会前夕,公司准备为经理以上级别的管理者每人做一套衣服,刚好那天我在办公室汇报工作,老板娘一见之下,就把我当成模特,让裁缝嫌给我量了尺,先给我做出来一套,没想到一穿上身,引来整个办公室哗然。

那套衣服至今留着,裤子基本是新的,衣服我很喜欢,常穿。

那是一件米黄色西装,淡淡的黄散发着淡淡的白,趟绒细纹面料,样式很考究,兜和袖口皆有嫩皮包衬,穿在身上既能衬托出稳重干练的气质,又不显死板,看上去干净、立整、精神。

平时在单位,我经常是白衬衫配条短领带(那时候公司都这样吧?),黑裤子,软皮鞋,很少穿公司配发的那件宽松肥大的西装工作服。

有天中午他去我们公司旁边的一家很有名的饭店吃饭,说想看我一眼,我就高兴地出了公司门,正看到他和几个人分别从不同的车上下来,只看了我一眼,就进了那家酒店。后来他说,我有几套衣服穿上挺好看,但没有一套能比得上我那天帅。

然而,当我旅游回来,穿着那件米黄西装上衣和他见面的时候,一顿饭,他都一直在我身上咂摸,眼睛里放射出幽幽的光来。

后来,我硬拉着他也去做了一件一模一样的。他平时从来不穿西装,说嫌古板。结果,他在我的逼迫下穿着那件衣服上班,引来了无数人称赞。

那件衣服真的太适合他了。他穿着那件衣服站在阳光下,让人感觉到帅得耀眼。

在以往的生活中,他每天的穿戴都是由妻子准备的,很少穿廉价的衣服。自从跟我在一起,他的思想开始转变,甚至喜欢上了逛街。

他十分认可我的审美品位,每穿一套衣服都要征求我的意见,只要我说不好,那这件衣服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能住在冷宫。

04年正流行耐克,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贵得吓人。但是我看中了一双鞋,非常适合他。于是,偷偷地给他买了。

那天,打电话叫他出来,在车上给他那双鞋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他意外中高兴得有些沉稳不住,几乎就红了脸。

这双鞋他从来不穿,在他家一放就是七年。他说,他舍不得穿。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付出从不求回报。那一年,光耐克他就给我买了两套,特步,361,安踏……多得没地方放,很多衣服和鞋我现在都找不到了。可我仅仅给他买了一双鞋,就把他感动成那样。

他说:“不一样,这都快是你一个月工资了。我愿意给你买,你穿着好看,我看着也舒服,心里高兴。”

我们一起七年,他可谓倾其所有。然而,他对我只有一个要求:

等哪天到了不得不分开的时候,希望我笑着离开他。

27,人间烟火,就是生活——

我们在那个房子住了两个月多一点,后来搬了新家。之所以搬走,是因为那个“家”离我公司太远,我又不舍得打车,每天需要走大半个小时的路程上班,而且那所房子地势高,到了晚上经常上不去水,洗澡都成问题。

有天我们躺在床上聊天,我问他还记不记得那个房子,他说当然,我又问他都记得些啥,他说就记得周末我经常给他做饭,说我穿着绒衣绒裤扎着围裙从厨房蹦到屋里,再从屋里蹦到厨房,他说看我真正开心时那活泼可爱的样子他特别幸福。

其实,我没经常给他做饭,在那个房子住了两个多月,我顶多做过五六次。至于他为什么对这印象深刻,我也有些莫名其妙。

我做饭好吃可能是天生的,认识他之前我几乎没有做饭的经历,只不过小时候常听奶奶跟我妈说些做饭的要领,不知不觉就记在了心里,从来没真正实践过,不想一上手,还真做得像模像样。

近些年,我炖菜、煲汤好吃在朋友圈里竟出了名,他们都爱请我吃饭,目的就是希望我回请的时候能亲手给他们做。只是他们都不知道,我平时一个人吃饭十分之糊弄,特别不爱做饭,只有给我家大宝做饭时我才真的是不遗余力。每每看到他吃得特别香,特别开心的样子,我心里总是暖暖的。

我家大宝最爱吃我做的如炖云豆、土豆片、白菜豆腐等一些家常菜,就算他再没胃口,一吃上我做的菜也会狼吞虎咽。以前他很少吃鸡肉,自从无意间吃到我做的鸡腿炖土豆后,最近总是要求我给他做。

我做菜没什么秘诀,也不放什么特殊作料,只需油盐酱醋、葱、味素足矣。可不知为什么,就这样简单地做出来,味道却很好,就连我自己也特别爱吃。我想是因为火候的掌握问题。我悟性很高。

他不擅长夸人,但他总说我做的饭好吃,是任何高档饭店也吃不到的。关键是有个“家”味儿。

在那个房子住的两个月当中,对我来说可以记住的事情很多很多,如果单纯地于记忆中拔尖儿,留在我印象中最深的却是一副画面。每当我想起那所房子,这幅画面便首当其冲跃入我的脑海。

有一天周末,我正于做饭的空当在屋里和他黏糊。忽听有人敲门,问过之后直到是房主夫妇回来拿东西。当时我并没怎样,他倒是有点紧张起来。

他是一个不好埋没的人,与生俱来的那种气质太过扎眼,一看就不是简单的人。若说他是我的朋友也许有人信,但能到我这个租来的小屋,还是来吃饭的……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但当时我真没想那么多,看他有点紧张就把门关了,出来给房主开门。估计他们拿完东西就走,不能来我们这屋看。

谁知道那个男房主抱着重物已经向大门走去,女房主却空着手直奔我们那间房,边说:“看看这家变什么样儿了。”边就推开了门。我阻挡不及,也没法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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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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