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16页

当门开启的那一刹那,屋子里本来挡着的窗帘不知何时被拉开了,充足的阳光照射进来,满室眩光,我看到他靠着床头斜倚在床上,两只脚上挂着拖鞋搭在床外,没穿外套,眼睛里含着怯怯的笑意,有些局促,有些羞涩,自然中又流露出些许不自然,就像一个羞于见生的小丈夫,纯纯地招人心疼。

就是这个画面,深刻烙进了我的脑海。

他不是一个拘谨的人,不论见到什么样的生人都会大气地侃侃而谈。这一次,是他一生中少有的例外。对我来说,是多么难的,多么珍贵,多么的令人回味。

那天,他只是那么微笑着没有起身,女房主也没有在意,只是望了一圈屋子里的布置,口里说着:“还挺干净,弄的挺好。”然后,关上门走了。

如果那天,他若像往常一样很有气势地同房主们聊天,像主人一样热情接待,我想他这样一个人必定会引来房主的兴趣,进而留心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所以,他非常懂得把握时机。

27,转折——

北方的六月,春意阑珊,阳光煦暖中隐透着一丝毒辣,将大地熏烤得懒意融融。

就是这个季节,我们搬了新家,比原来的房子离公司近了不少。

那是一间四十多平米的单室,三楼。房子的地势依然很高,站在窗前,可以越过前面的楼顶,看到熙攘的城市,密密麻麻的建筑就那么在视野里矗立、铺排、伸展,挤挤擦擦,一望无际。

进门是一条短廊,连接着一间小厅,厅里靠墙放着我们买来的茶几和两把沙发椅,另一面是厨房和厕所并列着,打开东墙的那扇门,里面就是我的卧室了。

这间房子是我挑的,一看就很喜欢。但是住进来后,他就一直说不好。

房子太老太旧,隔音很差,窗子都是那种很老的塑钢,没有地板。

可我坚持喜欢这间房子。我喜欢每天早上拉开窗帘就有温暖的阳光照射进来,喜欢站在窗前眺望无垠天空下那纷繁的尘世,喜欢在大大阳台上做饭。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这间房子到了夏天,很热。但这并不能抹煞这间房子留给我的回忆,那些或甜蜜或苦痛的几个月。

住进这间房子不久,我决定辞职。

我的经理上司,是老板家的亲信,得宠又得力,因此才被委派到我们这个十分重要的部门。但是,渐渐的,我发现她并不规矩,每天的工作都是由我们完成,她却清闲地把功劳一人兜揽。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她会以各种十分巧妙的方式敛财,甚至贪污。

起初,我很尊重这个经理,尤其是她信誓旦旦地教导我们不要趁工作之便捞钱,要努力进取的时候,我觉得跟着她干会有所发展,心里一片火热。待发现了她所做的一切,并暗中逐步证实,我心中的热情瞬间溃散,很是失望。

人真的不能只看表面!

这些事,我不能向老板告发,那个经理跟了老板近十年,我说的话老板根本不会信,即便我拿出证据也要进一步调查,那必将引来天下大乱。再说,尽管我痛恨这种人,但我也不想做小人,我相信总有一天经理所作的一切会大白于天下,既然我能发觉,其他人或老板终究也会知道。

于是,我选择辞职。因为继续留下来,整天面对着龌龊,我承受起来有些别扭。而且,时间一长,我会有着撇不清的麻烦,到时候,我很可能被归类为经理的一伙。

可是,我能这么快做出决定辞职,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我想过一段无拘无束有他的日子。

我们晚上不能住在一起,每次见面都紧迫得想把时间停住。那时我就知道他不属于我,总有一天会回归他本来的生活,所以想和他一起走过一段无悔无憾的时光,至少给自己留下一份美丽的回忆。

我以为,他历尽官场倾轧,会理解和赞成我的做法,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极力反对,声色俱厉地给我讲了许多社会现实,并让我学习接受。

我不能接受,也不想接受。数载沉寂在人世的最底层摸爬挣扎,我一直以自身的清白感到骄傲,并问心无愧着。想当时的自己,是多么清高!

我们就这件事展开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交火——长达两个小时的辩论。他很吃惊。我也是。

他没想到我会如此善辩,毫不妥协,而且语锋犀利,思想成熟(他称之为左倾思想)。

我没想到他看似刚正不阿的外表下,竟隐藏着一颗对社会现状认可的心。他认为这些现象是社会前进中的必然,并给我讲了一大堆歪理邪说,让我学习看淡看轻和怎么样在夹缝中生存。

我有些失望。对社会,对他。我觉得世界是美好的,至少还存在着美好,并跟他辩解。直到在他话里听出了异样,我才没了声息,定定地看着他,无语。

如今看来,他说的话或许很有道理,那毕竟是人的生存法则。但我渐渐听出他像似在怕我,怕我因为有了他为依靠才想辞了工作。他没明说,但我不傻。

他还在说,直到看见我眼里那定定的哀伤,才像似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算了,辞就辞了吧,又饿不死。”他换上了衣服无奈的表情,落寞着,“可你以后别怪我。好好的工作,都干了那么多年,不容易到今天。”

“你以后怎么办?咱俩也不能老这么着……”他最后说。

“我自己的事儿我会处理好,你管好你自己就得。”我冷冷地说:“我到哪还不是混碗饭吃,不用你操心。”

那时我想,我做这些并不是为了你,换成另外一个任何人,我都会这么做。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于我心中形成的影响很快就被他的热情和亲昵所淡化。这毕竟是他先妥协的。

然而,这件事却让他更进一步看到了危机。

他是一个心胸十分宽大的人,即使更大的错误,只要他肯原谅,心里便丝毫不留痕迹。可他又是个高瞻远瞩的人,会将这个错误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及时扼杀。

28,笨蛋的爱——

我开始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段无忧生活。

许是当兵时遗留下的生活习惯,我早上准时定点醒来。睁开眼,看着厚厚窗帘映照出的太阳暖色,嗅着屋子里渗透进的清晨甘冽,当知道今天依然不用上班,我会第一时间想到他。于是,捧一本书躺在被窝里无比惬意地幸福着。

这个时间,不能给他打电话,更不能发信息。我只静静地等着,等他早到办公室,就会马上给我打电话。

白天,我会出去转转,买些东西,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睡觉,以缓解这些年来的疲惫。有时他来,就同他没完没了的亲热。

到了晚上,枕着他的名字,告诉自己明天不用上班,然后甜甜睡去……

以往,我特别害怕失业,一没了工作心就慌了,即使睡着觉也会从梦里惊醒。

其实,我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外表的淡漠只是为了掩饰内心的脆弱,那不过是独立生存在人世包裹自己的躯壳。

那段日子,我真的是无忧又幸福。他也是。但这段日子很快过去了。

觉睡够了,街逛烦了,书看没了,我开始无聊。

新鲜劲儿过了,他的工作变得异常忙碌,甚至很多早上等不到他的电话。

我开始试探着给他打电话。

忙惯了的人,甫一闲下来,我感到了空虚。于是,整天不停地想他,以此来充实自己,克制不住,给他的电话也慢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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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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