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2页

书上说:男同性恋者,是由于大脑催化人体肾上腺素分泌雄性荷尔蒙不足,所导致的意识性别差异,是一种精神疾病(那本书被我烧了)。

我觉得自己绝不是那种把自己想象成女人的人,更不娘。于是,果决地把自己划入“正常人”的行列。

2000年,我来到这座城市,十九岁。

我以为,部队里的那场殇恋,不过是一次偶然,并暗暗发誓以后决不再碰。

还好,我还有跟女人交往的能力。于是,一个女孩儿走进了我的生命。那年我二十一。

开始还觉得挺新鲜,有滋有味,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觉女人只能满足我的XY,而无法满足我的心。但是,我却抵挡着男人的诱惑,努力把自己往回掰,隐藏得极深(所有认识我的人至今没人知道或怀疑我是同志)。

然而,尽管我自己过着苦日子,一件捡朋友的绒衣穿了三年,还是会给我的女人买金项链和漂亮的衣服;尽管我连一个苹果都不舍得吃,还是会给我的女人买大坨的香蕉,情人节送她大把的玫瑰;尽管我极力地满足她的需求,甚至一夜五次(当过兵的人,那几年身体素质超强);尽管我单位的女人们都仰视着我,把我奉为模范男友……可是,女友还是背叛了我。

女人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和生理上的满足。她和我一样,需要的是心理上的满足。我想给,也给了,可终究还是给不全。我能忍受,她却不能。因为,原罪在我身上——

我更喜欢男人!

我的女人很漂亮。领回家时,人人都在背后偷偷地跟我或我的家人感叹。我清楚,他们是发自内心的,带着或多或少的醋意羡慕嫉妒恨。

当我发现我的女人背叛了我,我毅然选择了分手。我非常清楚她为什么这么做。

她不舍,知道在这个世界再找不出第二个比我对她更好的人,想要挽回。可是,没办法,我早已把退路切断……

她是我一生爱过的女人,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也许是今生唯一的一个。但她收获的不过是一种胜似亲情的爱。

生离别的伤痛,唤醒了我真知——我全部的爱,只能给男人。这让我彻底绝望,并深切感受到了无奈、无助和无力。

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大病了一场。全身免疫系统的崩溃,使我的眼睛高度闪光;我的胃底出现了小块积血;我的心脏某个支脉流血不畅……更为严重的是,我的排泄系统被狡猾而顽固的真菌悉数感染,两天一次用筷子那么粗的输药管从JJ眼CHA入,半米多长的管子一CHA到底,至膀胱和前列腺送药……而那时,我仍是咽不下东西,每天起早去诊所等医生来给我输维生素液,然后自己一个人举着瓶子回到和朋友合租的一个十分阴暗的小屋,输完液就得赶着去上班。父母、亲人都不在身边,就连一个可以大哭一场的肩膀都没有,我也不需要。他们不懂我的心。

可以说,我为自己的性取向几乎耗尽了所有。但那时,我已经长大了,二十三岁。尽管天是灰色的,我仍然没有放弃活下去的权利。这与我当兵吃的那些苦所锻造的坚强有关。所以,我至今感谢当兵的历史。

不过很快,我的春天来了。

我在网上搜寻到了同类的影子,并看得到了影响我一生的那本书——《北京故事》。

是这本书让我大哭了一场,在网吧里旁若无人,痛快淋漓。同时,我也不再为自己喜欢男人而自弃。

我看到了真爱在我自己身上闪光,更看到了希望。于是,我走进了网络。

也许,冥冥早已注定了生命中我会和他在茫茫人海中相遇,或者说让他能够找到我。

5,洗澡引发的——

周一是我们雷打不动的洗澡日。浴池离市区有些距离,半小时车程。

选择那家浴池是因为那里是天然的温泉水,富含矿物质,对身体有诸多好处,而且浴池很有名。唯一的不好就是常碰到他的熟人,不是他给他买单,就是他给他买单,很麻烦。但我不管这些,我愿意去这家浴池的原因无他,就是路上那半个小时的过程,能和他无拘无束地单独行进在阳光下,天地间,想牵手就牵手,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用去在乎别人的眼光。

我们两个很聊得来,大多观点和看法常常不谋而合。有次我们谈到90后,他说:“那些攻击、嘲讽、打压甚至谩骂的言论有些过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色。60后说70后是小流氓,70后不服不忿,却说80后是毁掉的一代,80后觉得委屈,却说90后是非主流、脑残。人应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这样社会才能进步。”我刚要做崇拜状。他又说:“不过我确实有点看不上那些人不像人鬼不像的玩意,吓人!”我当场笑翻。怎么就和我想的一样呢!

半小时,他开车,我看风景,感觉还没聊几句就到了。温泉泡得骨软筋销,被搓澡师傅一顿狠搓猛敲,回来的路上我们都有些疲倦。怕他开车警惕性降低,给他讲前几天我和朋友出去吃饭的一件乐事。

一个朋友伟年前父亲病故了,大早上给我打电话报丧。我挺难受也挺感动。伟是七年前(没认识俺家大宝之前)的一个同事,在一起工作不短的时间,近些年却联系的很少,能在这个时候想到我,确实让人很窝心。但我当时已经回了老家,不能参加他父亲的葬礼,只好让胖子代我随了份薄礼。

胖子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女友分手后认识大宝前一直跟他合租,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曾给过我不少帮助,现工作在山东,只有过年才回来呆几天。

年后胖子回山东,我们几个要好的哥们、姐们给他送行,席间伟打来电话,听说我在非要过来。

伟能说会道,社交能力极强。一个单位的时候,下班后如吃饭、唱歌、蹦迪等业余生活全部由他一手操办,即省心又很有面子。可我总觉得他咬尖儿(争锋、不让人)。但我性格比较谦和,认为自己是经受过部队大熔炉锤炼的人(年少时的清高表现),所以从来不跟他一般见识,却很少跟他交心。

席间,伟坐在我旁边侃侃而谈,不仅把满桌他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逗得捧腹大笑,就连服务员都偷着乐。其中,他握着我的手不住地跟那几个他不认识的美女自我评价,说自己确实咬尖儿的邪乎,并引用我当时诠释他的一句话来概括中心思想,把大伙笑得直钻桌子。

我说他看到狗拉了一滩粑粑,他都能以最快速度冲上去把“尖儿”“咬”掉。

其实,这句话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但却不排除我真的说了。因为这句话我妈常说。许是开玩笑,或者是无恶意的讥讽。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伟还记得,说明这句话确实镌进了他的心里。

伟从始至终对我态度友好,看得出非常尊重我。而我却曾用如此恶毒的语言来伤害过他。

笑过后,望着伟那张笑得毫不介意的娃娃脸,感受着他握住我不知该怎么亲近的手上的温度,心里忽然感动。

有的人一直拿我当朋友,而我却一再忽略他。当时只凭一点个人的判断便否定了他的好,将他拒之心门之外,却从来不想曾经我们一起欢笑了那么许久,也曾留下太多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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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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