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26页

对于爱情而言,我是个比较保守和被动的后进者。多年来,从知道自己是个喜欢男人的特殊物种,我便学会了把爱深埋,克制着,隐忍着,不敢让爱轻易流露,时间一长,自然就变成了一种个性——深沉,内敛。因此,在爱方面,我具有了十分罕见的克制力。即便在生活中跟特殊喜欢的直男交情很深,甚至睡在一张床上,我都不为所动。所以说,我从来没有过单恋,只有别人以感情牵动了我,我才会试探着向前。

自从见到大宝,也或者是从他掐我屁股的那一刻起,这个人便偷偷地钻了我心,并以其迅猛的长势,在我心里生根发芽,肆意繁茂,让我想要抗拒,都来之不及。

或许是冥冥中早有天意,他的出现契合了时间和空间的约定,以极其霸道的方式,于我生命的旅途中如宽壑高垣,挡住了我寻觅中的去路,任我如何努力,终究跨不过越不翻,同时也挡住风雨,将我疲惫的心勾引着不愿后退,更不能前进一分。

那天,我们躺到爱欲再次来袭,如同干柴烈火,熊熊燃烧。

事毕,我们都有些累,更有些饿。于是,决定出去吃饭。

他睡了一觉,精神和缓,风采更胜从前。给他穿衣服时,我笑眯眯跟他发贱。

“一会儿吃晚饭,你给我买点儿东西呗?”我红着脸说。

“买啥?”他看我鬼鬼祟祟的样子,并不就范。

“咱俩在一起大半年,你给我买东西从来都不问我喜不喜欢,今天我想让你给我花点儿钱,给我买个我想要的。”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跟他要东西。

“啥?”他提上裤子,拉上拉链,系皮带中,眼睛警惕地看过来,像似还没从被狠骗的阴影中解脱出来。

“一会儿我带你去,你只需要把钱准备好。”我神秘地笑。

那天吃完饭,我把他带去了珠宝店,买了一只不到两克的白金指环。他非要买个更大的。我说小的好看,而且不乍眼。他这才作罢。

这个指环当时花了四百多,我一带就是七年,从没摘过。有次正跟朋友吃饭,忽然发现戒子没了,找遍了整个饭店也不见踪影。我整整难过了一夜,害怕是不好的兆头。可第二天起床,意外发现,戒子静静躺在窗下的地上,一晃一晃地向我眨眼。

至今没告诉他这枚指环的意义。其实,我心里也没有具体的定义。只是觉得,一天带着他买的戒子,我就一天还是他的人。

仅此而已!

42,似水流年——

有时候,我常常在想,于现今这个越来越混乱不堪的同志世界中,为什么我们可以一起坚持了七年,走到今天?究其原因,不外乎我们看似两个都很理智、冷静、淡然的笨蛋,内心存在着一份善意的真爱。

他常说的一句话是:你怎么这么不善良呢!善良这个词是他评价人,肯定人和否定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准。他的眼光犀利精准,能够轻易看清人的内心,将人分成他如何对待的不同层次。

而我,尽管没有他那样的阅历,更没有他看人的高度,我的内心深处也有一架天枰,衡量人心。

如果单纯从我的叙述中判断,他理所当然是个完美的男人,那是因为我爱他,眼里心里全是他的好,甚至我穷尽所有思想也找不出他的一丝缺点。可是,在真实生活中,他自大,傲慢,家世中的生活让他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顽固思想,人人都得围着他转。

前年,因为写那篇小说,我曾被很多网友威胁、恐吓过。他们让我发照片,说出另一个主角及一些配角的现今住址,并以“人肉”相威吓。

有时想想可笑,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怎么想的。既然是一篇小说,人物当然经过美化,放大了优点,微末了缺点,不然如何提升人性所形成的撞击力量,怎么能感动大家的心?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我们这样的人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甚至你错过的,或者正在你身边的,或者你正想要放弃的,或者你从没在乎和珍惜的,都比我们强上百倍。有“人肉”的那时间,不如多学学正视自己,学学如何去爱,去珍重爱。这样,你也许很快就能收获一份七年的爱,甚至更长远。切勿抱有骑驴找马的思想朝秦暮楚,总以为别人的都是好的,抱怨自己的不幸。爱情,需要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更需要用心呵护,也需要有一颗为了爱而坚持不解的决心。

对于“人肉”一事,我除了感到有些伤心失望之外,不甚了了。想,如今的同志群体,为什么有这么多心灵扭曲的家伙……尽管我也有些怕,但我并不为所动。

从一开始,他就一直十分小心,也经常警告我一些注意事项。他除了跟天堂那段时间用过球球之外,再没碰过。我也很少使用球球等聊天工具,并且资料全是假的,从来不视频。

这七年,我总希望能跟他拍张合影,为年轻岁月留下些共同的纪念,可每次说起都被他严厉批评。

我是外地人,虽然在这座城市买了房子,却并没在任何派出所登记挂号,而且家里没装固话,就连手机都用无需身份证的那种,宽带也是他找人用一个毫无关系的人名登记的。我的身份证这些年极少使用……即便通过千辛万苦找到了我,对他也并无妨碍。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知道我俩关系的人一个都没有,除了天堂。

经过了那次“失败”的离别,我们的交往更加深入。为了避免被发现,我们一起上街的次数渐渐减少,我跟朋友们的来往也压至最低,以至于近年来我身边的朋友越来越稀有。

他白天工作忙,只能抽时间来我这呆一会儿。七年来,他只有一个晚上陪了我一次,其他的两千五百多个夜晚只是我一个人在寂寞中慢慢煎熬着青春……

这样的生活,如果是你,你会坚持多久?而且还要面对那么许多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灾难……

浅显来看,他的心粗粝得有些大条,其实不然。

经历了这次波动,表面上他一如既往地不在乎这段感情,但是他来得更勤,对我更好了,如果哪天没来也会在电话里问吃问喝嘘寒问暖,每次都以“一定要按时吃饭,睡觉前关好门窗,关好煤气”等话结尾。

他的这种“下贱”,无形中助长了我的骄傲,使我于他面前不再像以往那样自卑,甚至偶尔把他不放在心上。

一进入严冬,这个房子四面漏风,暖气还不热,厨房里冻得叮叮当当直响。因此,我们又搬家了。

还是个单室,六楼,由于地段好,房租比前两个房子贵了不少。是他亲自去找的,也是他花的钱。

当时的他家,离单位不远,在市中心地界。他把家安在那里,主要是为了步行上下班,锻炼身体又方便。而这个房子与他家和单位正好呈一个等边三角形,无论从哪里过来,距离都差不多,步行十分钟就到了。这样,他就不用再开车来回跑,趁空也能到我这看看。

那段时间,他不敢再买东西来,怕被熟人看见。

那段时间,我们很少出去吃饭,都是我在家里做。

那段时间,在他的宠溺之下,脾气渐长,他一不在,我总能感觉到空虚,渐渐的,我给他打电话的次数多起来,只要是白天,也不管他在干什么,总是骚扰他,让他感觉压力很大。

那段时间,为了排遣寂寞,我开始玩上了游戏。那时魔兽还没开,我最先玩的是热血传奇,一个月要三十块的月卡钱。那时他经常给我钱,但我都攒下了,从来不花,我自己很有些私房钱。那时尽管他三千三万都舍得给我,我却不敢告诉我玩游戏还要花三十块钱,我觉得玩游戏非正道,为此花钱有些忤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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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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