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28页

那些年,我妈对我还不像现在,对于我在没跟他们商量的情况下复原以及不去乡里上班而一个人偷跑出去打工的事耿耿于怀,一见我就唠叨个没完。

那年回到家,热闹了两天。那时,发小们全都迷上了赌钱,听说我回来,聚在一起喝酒是免不了的,但他们的话题全是扑克、麻将、骰子、牌九,到了晚上一个个急着去排号。我对赌博毫无兴趣,在赌场里显得格格不入。

可能是我和大宝一起惯了,一回到家,时时刻刻想着他,有时候想得抓心挠肝,什么都没心思干。腊月二十七那天,我实在呆不住了,就趁着没过年去另一个城市拜会几个多年没见的战友。在战友那里,我喝多了,部队的经历在我们的回忆中越发清晰,疼痛也越发深重,当时我的想:这么多年,我失去的已经够多了,一定要学会珍惜!

在战友那住了一晚,第二天我就坐上汽车,返回了有他的城市。那天,是腊月二十八,后天就过年。

44,偏离航道——

辗转回到这座城市,已经是中午时分。我没告诉他我回来,想给他个惊喜。

没想到,等我到了楼下,才发现钥匙没带在身上,进不了屋。于是,只得给他打电话。

他一听我神秘地回来了,像似很意外,并说自己正在周边的一个城市吃饭,一时半会回不来。

“你跟谁去的?”听到他有些紧张的声音,我神经过敏地问。腊月二十八,本应是他走访拜会最忙的时间。

“和一个朋友,你没见过。”他正在饭店里,拿着电话躲到一边,鬼鬼祟祟地说。

“你不会是趁我不在‘潇洒’去了吧?不想见我就吱声,还说自己在外地……忽悠谁呢?”我知道他不会撒谎,但还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挖苦他。他十分不愿受人束缚,因此我早已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盘查他。

他听到我的话,果然中计,“好!你不信是吧?来来来,服务员,你跟他说,告诉他这个饭店在哪。”他一边十分大气地嚷嚷着,一边把电话给了旁边的服务员。并不生气。

我有一个毛病。自从跟他在一起后,怕见生人,开始时他还带我跟他几个要好的朋友吃过饭,可在饭桌上我显得有些拘谨放不开。为此他也很尴尬,事后总数落我一点儿不大气,心里有鬼似的。平时生活中我不这样,大大小小也算见过世面,一般的场合都能得体地应付下来。可跟他一起面对他的熟人,我总是坦然不起来,深怕一句话或一个眼神便引起别人的怀疑。为此我也很无奈,但还是理直气壮地回敬他说难道我心里没鬼吗,我们的关系很正常?至此我再也不跟他出去见“世面”。通过这,他断定了我是个不能作亏心事的人,以后再遇到打电话受我怀疑时,他总说你来吧你来吧,没事儿,都是熟人。我立马就瘪了。

那天接电话的是个小女生,稀里糊涂地跟我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我真没听出个四五六,但我还是让她把电话交给原主人。

“这回信了吧?”他很得意地说:“你先找个地方吃点儿饭,别饿着,完了找个地方呆一会儿,我尽管赶回去。要不你先去胖子那,或者找个浴池洗洗澡,在大厅里躺着等我电话。”

其实,那天我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觉得他在这么忙的时间段还跟朋友出去玩有些意外。但是被他这样一搅合,我思想里的龌龊就被稀释了,况且他已经说到了这份儿上,我再穷追不舍地问这问那,似乎不妥。我心里还是愿意信任他的,问明情况不过是给自己一个交代。那时,我一直相信,如果他真的跟什么人在一起,他也定会跟我说实话,因为他不是那种藏着掖着的人,更从来不说谎。

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事值得他说谎。

撂了电话,我心里也有些不舒服,大过年的跑回来就是想给他个惊喜,可是对他而言,惊是惊着了,喜却没有。

胡乱吃了点东西,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溜达。忽然间,觉得这座城市没有他在,怎么就这么空旷?仿佛荒无人烟的沙漠,只有我一个人踽踽独行……

年关即至,远远近近,有噼里啪啦的鞭不时燃响,繁杂又零落,期间偶尔夹杂着一两声炮仗升上天空的炸鸣,一如我的心,平静如水,却悬浮着沁凉的潮氲。

我本该立即坐上返程的车回去,可是没有。我随便找了一家网吧,坐在喧闹的人群中听歌看电影。

大约下午四点,他打来电话,说是已经进入市区了,问我在哪。我告诉他地点,然后匆匆出了网吧的门,站在路边显眼的地方等他,深怕他看不到我。

仿佛等待了一生,最终却是一辆银灰色的宝马停在了我身边,车窗摇下,他让我上车。

我知道他家有一辆宝马,是他妻子的座驾,他从来没开过。在这座城市,当时这辆车也算凤毛麟角了。

坐上这辆车,不知为何,我的心里感受不到一丝喜悦,就那么被他拉回了“家”。

进到屋里,他说他挺累的,没做过多的停留,把钥匙留给我,并不忘嘱咐一番,然后走了。

我以为,隔了这么几天,他一见到我就会像饿狼一样扑上来,抱我,亲我,啃我,咬我,用他那沉厚粗重的嗓音在我耳边呢喃:“宝贝儿,让我干一下吧,求你了。”

可是,没有。

也许,他真的累了。

因为,我看到他的目光,闪烁。

45,依然向前——

说实话,尽管我的感知有些敏感,但思想却很大条,总认为自己也算是个男人,不愿过多去猜忌和怀疑。当时,除了感觉到微微有些失望外,我不做他想。

我以为,他可能真的累了。而且,我一个呆习惯了,加之前一天晚上酒醉后又做了一上午的车,也有些疲乏。

第二天,我在拥堵和争抢中好不容易才坐上车,赶回家过年。他没能来送我,真的很忙。

过年这段期间,我们也常通电话,大多是我给他打的,因为他一直有家人在身旁,我们不好多说什么。

在家里只呆到正月初三,我便迫不及待地赶回来。虽说分别才几天,可我感觉象一个世纪那么长,时时刻刻想他。想他的笑,想他的好,想他的一切。每次想到他的怀抱,想到他亲昵着挺硬起霸道的骄傲占有我时,我都禁不住心跳加速,JJ梆硬。

由于过年,人多车少,中间转车时我不得不赶往另一个城市,才买到回来的票,致使我早上六点从家出发,直到下午四点才到。

他听说我回来,也很兴奋,千方百计脱了身,像似等不及了,非让我一进收费口就下车,他说他已经等在那了。

那天,他开的还是那辆宝马,尽管他知道我更喜欢那辆本田,但那车是单位配备的,年假时已入库封车。

这些年,我一直觉得这辆本田就是我的专用车。他也这么认为。

那天的他,看上去精神爽朗,容光焕发。当我走下客车,一眼就看到不远的路边停着那辆宝马,毫无温度的阳光却耀眼,将那辆车照射得光芒璀璨。辽阔的原野,澄净的天空,长长的大街……微微的冷风中,他站在车边笃定中笑望着我,显得那样高大,威猛,超群脱俗!

那一刻,用怎样的笔墨方能形容?形容那似阔别经年再次聚首的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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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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