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5页

第一次见面的过程清晰地记录在我的脑海,每当拿出来晾晒,眼睛总是被他当晚那张脸所伤。然而当时,尽管也承认他的外貌确实稀有,但我一直觉得他不像一个好人,倒像个心狠手辣的黑社会分子。因此,即便以后我们在一起几个月了,我心内仍然有些怕他。所以,跟他走在路上时,听他淡淡的语声游离在耳边,我的心里却在计划着以怎样的方式逃离,既不突兀又不得罪他。直到他毫不避讳地说出他与丨警丨察邻居的那段暗恋之苦,我才对他的印象稍有改观。

我觉得,心中有爱的人可怕不到哪去。即便他从来不把爱称为爱,只用“喜欢”替代。

10,怪人一个——

若说我的眼光也挺犀利,肯定有人说我自恋。但是,他的人,一如初见时那个我心中的“黑社会”形象。

他的解释是:在这个社会上混,没点匪气不行。然而,他的匪气绝非后天铸就,而是一种透进骨子里的与生俱来。

那晚,他就那样带我挑拣着偏僻的路径淡淡地边走边聊,就像在跟一位十分亲近的人倾诉着他无关痛痒的过去。不知不觉已经走出了很远。

尽管一路上我并没觉得怎么不好,但是仍然没忘了想要逃离的计划。

快走至战前时,我接到了家里打来的电话,我妈告诉我大舅又把人给打了,并跟我絮叨。我抬起眼看看他,心里忽生一计。于是躲到一旁劝我妈不要总跟大舅操心,故意拖延时间,以为他会不耐烦自己走掉。

估计最少也有十多分钟,偷眼看,他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一直站在那边很深沉很有风度地看着我。心里不忍,便挂了电话。

“我们找个地方坐会儿吧。”走过去还没等我解释,他就平静地说,带着他惯有的勿需征求意见的口吻。然后,起身就走。

我无奈地笑笑,只得跟从。

没有任何选择,也不询问我的喜好,他径直把我带进国贸酒店,在一楼大厅的茶座上找了个靠窗的位置。那天,我意外地点了这家五星酒店里最贵的饮料。

恍惚间,早已忆不起那天在茶餐厅里谈话的内容,只记得他仍然没有过多流露出内心的喜悦,带着一身与周遭氛围十分契合的贵族气度,笃定从容得很是大气。而我,一直抱着一大盒果奶,低头叼着吸管,局促地应答着他的问话,不敢抬头正视坐在对面的他,心里想要逃走的愿望更加强烈。

在此之前,我没有以顾客的身份亲临过如此档次的场所。所以,尽管当时我想努力装出一份洒脱,可有些淡定是装不出来的。

我生在农民家庭,十六岁当兵,二十岁出来打工,做过保安,做过服务员,做过酒业务,就算现在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当了主管,却也一直与富贵和奢侈毫无交集,生活在人世的最底层。毫无准备中我无法融进这个场所,甚至显得格格不入。

那些柔和灯光下含笑私语的人们衣饰考究,与我朴素、简单且廉价的穿着形成鲜明的对比。想想对面那个正与我“约会”的人,我那可怜的自卑在膨胀。

对于生活而言,我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从来不为自己的出身和卑微的生活感到任何的悲哀。我有我的世界,并在这个世界里充实地随遇而安,自得其乐,尽管我知道自己永远也走不进上流社会,但我一直努力着,并一直相信自己能凭借自己的努力体验到更多的生活感受,我把年轻和自信作为本钱。

所以,那一刻,我的心里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他不适合我。

他好像也看出了我的窘迫,出门后故意调侃着说:“在这种地方,浑身不自在,喝什么都没味儿。下次不来了。”

这就是他一贯意识到忽视别人感受后的解嘲方式。他从来不为自己的错误道歉,从来不。

我无所谓的样子,并没对这次失败的浪漫约会耿耿于怀,就像他并没介意我故意拖延时间打了那么长时间电话一样,只是我的心里再没了一丝热情,客气地跟他说:“挺晚了,我得回去。”

结果,他非要送我,而且还不让打车,坚持步行。

就这样,我和他沿着那条路线一直走一直走。他的话开始多了起来。

后来我常问他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那么死缠着不放。他的解释是我诚实也诚心。他本来对见面有些悔意,所以故意把见面的地点改动,却没想到我那么执着,没有任何疑义和抱怨。然而,我觉得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他的征服欲。

其实,在见面的这段过程中,他早已透视了我想要逃离的内心世界,因此他才如此积极,不肯服输。

他就像似一本厚厚的书,没有人能够真正读懂,即使是他自己也不是十分了解自己。

他那许许多多和常人不一样的脾气和秉性,如果不经历岁月的碰撞,是很难让人摸得清楚的。

11,纯属流氓——

三月的北方,乍暖还寒,风里依然残留着冬的气息,干燥着清冷。

在他一贯的强势要求下,早已适应妥协的我没跟他争执,有些无奈地循着回家的路,带着他回走。他跟在我旁边,开始还很安静,走着走着话便多起来,天南海北,方方面面,调侃。

我妈总说是属猪的(其实不是)——记吃不记打。所以说知子莫若母,我妈总结的很具体。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别人对我一点好,我会记很长时间,而那些不愉快,我总是很快就忘了。

那天,我开始时有些冷淡。但在他一路臭氧层子的熏陶之下,不知不觉,心就活泛起来,有时被他的冷幽默逗得忍俊不禁,还会笑着回头看看那个一脸无辜的他。

就这样,我们一路走,他一路淡淡地说。我除了笑和沉默之外,时而也会与他简短地应答。

我回家的路上,需经过立交桥。这条路有些荒僻,晚上基本没什么行人,四通八达的高高穹顶将桥下织成一片十分旷漠的四维空间,抬头可以看到层次不同的道路,也可以看到支离破碎的天空,尽管路旁错落着一盏盏安详的路灯,但在这样的黑夜很难忘穿这片开阔。

本来他见我笑了,似乎也很开心。但是越走进这片区域,他越沉默,身体也越靠近我。

已经走过了一半,他清了清喉咙,又开始说,说着说着,他忽然把嘴凑到我耳边,轻声问:“我摸摸你行不行?”与此同时,我只觉屁股上猛地一疼,被他狠狠掐了一大把。

我条件反射般窜出老远,回头正看见他极其得意地哈哈大笑。那笑声,肆意,响亮,在空旷中瓮瓮鸣响。

红了脸,低了头,回身而走。心,在无奈中升腾一缕别样的甜意。

摸一把,掐一下,算不得什么。但是,他那霸道的,不问自取的行径,是那样的突兀,那样的大胆,与他冷酷的外表下包裹着的厚重的内心极不相衬,让人猝不及防中不知该怒还是该喜。

他看得出我并没因此生气,追上来嘻嘻笑着,气定神闲地继续打趣:“我还以为你那塞了一块海绵呢……”

我没接他的话把,匆匆往前赶,心乱成了一团。

走出立交桥所笼罩的阴影很远,我才松了口气。回头看看,他脸上依然带着别样的笑意,眼睛暧昧不明地与我对眼,使我的心怦怦乱跳。

一个隐藏在阳光背后的人,即便能够主宰一切,天不怕地不怕,霸气,狂野,自信如他,在“性取向”这个一触即暴的核原子面前,也是渺小的吧?正如我一样,长久的压抑和憋闷,会让许许多多寂寥的夜晚空洞成一片刺目的白,挣扎着怀疑:活着究竟为了什么……

或许,此刻的他,才是真正的他,释放了,开心了,笑了。

上一页 下一页

THE END
点赞2
说说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