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父《我和大叔的笨爱七年》 - 第6页

多么简单的求索?多么轻易的收获?可这世界,能给我们的,真的不多……

夜,深沉。闪烁的霓虹,灿烂着万家灯火,于都市的上空辉映出一泓濛濛的迷雾,将星子格挡在繁华和温暖之外,冰冷地孤独着。街上,不时一辆辆豪华或者破旧的汽车疾驰而过,那尖厉的鸣啸就在耳边,仿佛一声声嘲笑,一声声谩骂,将人的心刮刺得一阵阵生疼。

勇敢到底有多敢?或许,勇敢不过是心在无路可走时选择撞墙的一种方式。

我说:“要不我们去洗澡吧,我知道有家浴池……”我指的是我与第一次遇见那个人去的那家。

他愣了,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大胆。接着,他的脸上露出一抹为难的羞涩。

我再次红了脸,转身走了。

他追上来,想要说什么又没说什么,最后终于说了点什么。

“你刚才说,浴池?”他像似突然间不明白了我说的话里那赤条条的暗示,想要求证些什么。

我回头冲着他嘿嘿一乐,“还是不去了吧,明天还要早起。”我说。

于是,他就亦步亦趋地跟在我后头琢磨,也或者是在反复地思量利弊,抑或是在与心理做着斗争。总之,我们一路无话,尴尬地彼此沉默着。

在离我租住的地方还很远,等红灯的时候我告诉他我过了马路就到,让他在这打车回去,然后霸道地不给他任何余地,绿灯刚一亮起就冲过了马路,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楼群里。

“我坐上车了,放心,明天下班给你电话。”上楼的时候,他发来短信。

后来,一说起那晚把他扔在马路上的事,他就会恨得牙痒痒。想那时,即使他送我这么老远,却仍是意犹未尽。如果,我们以后若再没了交集,那么那晚没去浴池将会是我们心里莫大的遗憾。

回到家后,躺在床上摸摸自己的屁股,不觉莞尔。

12,插播新闻——(不喜欢可以跳过)

昨天去外地一个很有名的医院给外甥女看病。等待化验结果期间吃完肯德基后想买点水果坐车里吃,可这家医院附近只有一家烂水果商店。

外甥女想吃草莓,我在摆放整齐的盒子里挑好的,老板一声吼,吓了外甥女一跳。

“挑得乱七八糟,剩的我怎么卖?”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嗓门儿挺亮。

我看了看无辜的外甥女,又看了看老板,“偷两颗白菜至于用炮崩啊?你这要打我一顿都白打!我怎么跟人说?我说我去买比超市贵一倍的烂草莓,想装一把上帝,结果让人好顿揍……我说的出口么?有话好好说,你这也没写着不让挑。”我煞有介事地放屁搀沙子——连讽刺带打击。

老板看我们穿戴不俗,不像农民工,又见满屋子人都在听着看着,也就瘪了,语气略缓,说:“我这都是成盒卖的,你这一挑这一盒都没法卖了……算了,算了,挑就挑了吧。不过你小子嘴可够叼地啊!”

老板这么一说,我也挺不好意思。但嘴上仍不示弱:“我这不也是哑巴逼说话了么,大哥你没见我们爷俩叫你吓什么样儿?”

老板可能被我这么多人前一奚落,心里有些不甘,憋了半天,结账的时候他在一边说:“老弟,以后别的都干不下去了来我这卖水果,我看你这嘴还行。”

我一听,不乐意了,这不埋汰我么?

“那必须地!等我大哥啥时候成立国际贸易水果集团的时候我必须来,来给你当CEO,我相信你肯定有那一天。是吧,妹子?”我笑呵呵冲收银员说。收银女见一老帅哥调戏,温柔地横了我一眼。我一见之下接着调戏:“到时候像你这么漂亮的大美女想要竞争大嫂的候选人,成功的几率最大,约占五个百分点还不止。”

收银女一听“漂亮”和“大美女”挺高兴,转过来又在那琢磨,好像不太明白“五个百分点”究竟是多少。我已经拎着东西往出走了。

“小伙儿,敢留个电话不?”老板在身后喊。

“为啥不敢?”我一不做二不休,装B到底,把电话写给那老板。他一打还真响了,两眼冒光看着我玩味地笑:“你就真不怕我把你电话写墙上,后面加上‘办证’俩字儿?”

“怕啥!到时候我正好开个办证公司,广告费都省了。”我反应很快,“你最好再写上:征婚,括号男女不限。那我就更谢谢你了,我一律通吃。”

“哈哈。”老板笑,屋里的人都笑。本来患病的沉闷和奔波的疲累一扫而空。

“得了,兄弟!以后来这买水果,我给你打折。”老板说得慷慨。

“你竟整那没用的!下回再来……你要真有那心,给我拿俩苹果不也是那意思啊?真是……”

老板听我这么一说,还真拿俩苹果追出来塞我拎兜里……

外甥女很是聪明,开始还担心怕我们打起来,到后来,笑得那叫一个开心。

我平时不是一个贫嘴的人,这些不吃亏的小伎俩,其实受益于我家大宝。他总是愿意和一些服务员啊什么的生活底层人员无恶意地调侃,被我潜移默化中学会。

大宝总是担心我离开他后没了依靠,怕我在人吃人的社会上照顾不好自己受人欺负,我也一直这么认为。昨天一个人带着外甥女在医院奔忙了一天,应对和承受着生活的未知,我就一直在想:尽管这些年被他宠、惯得不成样子,但我还没有失去生活的能力。至少我还能活下去。

回来的车上接到一条短信:“弟弟,你真男女通吃吗?哥也是。”是那个老板。

一段闲话,咱们言归正传。

13,霸道的心——

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完整地结束了,平凡且普通,甚至有些俗气,一如我们七年的爱,没有山盟海誓的修饰,也没有多彩旖旎的装点。但每每想起那段一路同行的短暂过程,一抹初恋般的味道不自觉便缭绕了我心。

但是,当时我并没想接受他,甚至害怕他走进我的心里。

那时候,没看过这么多故事,对于同志感情还知之甚少,从没想过跟某个男人怎样怎样,更没考虑到现实问题,只是觉得两个同被世俗抛弃的人能够在相互依偎的瞬间彼此温暖,足够!

我只觉得,他温暖不了我。我没把他和自己划为同一类人。

第二天,从早上起他就开始给我打电话,一天里不下四五个,并在下班后约我吃饭。

那天,他换下了当晚那件皮衣,穿着相对质朴了一些,但却掩饰不住他的锋锐,反而将他映衬得简约而不简单。

当我在千和拉面见到他嘴角牵出一抹邪斜浅笑中淡定从容潇洒地冲我举手时,这家颇为有名的日/本料理店,大和民族的弦乐正轻灵,橘黄的宫灯透射满室潮暖,我竟微微有些晕眩之感。

坐下后,我说:“非要今晚吃饭啊?同事值班,我得给他买饭呢。”

“单位那么多人,谁还不能给他买饭。饿不死他,我快要饿死了。”他低着头看菜单, “饭菜我已经点好了,要是不爱吃你可以再点。”

他从来都这样,就连吃饭也这么霸道地替人做主,让人既感觉温馨又很无奈。

上一页 下一页

THE END
点赞2
说说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